“好的书写”即教育技术伦理:苏格拉底文字观及其当代意蕴
周小李: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原文发表于《教育研究》2021年第6期
[摘要]互联网作为新型信息传播媒介对当今教育变革产生了深刻影响。苏格拉底文字观作为人类思想史上最早有关媒介的教育哲思,相关研究为网络媒介时代教育变革提供可资借鉴的理论资源。梳理国内外有关苏格拉底文字观的教育学解释,发现同时存在认同与批判两种观点。以哲学解释学视域融合为方法论指引,“初始视域”中的苏格拉底文字观可以被理解为“好的书写”,其所表达的是苏格拉底对于文字书写之道德目标而非科学远景的关切;而在“当前视域”中,“好的书写”则可被理解为教育技术伦理,蕴含着苏格拉底对于教育技术与人、教育技术与社会之关系的伦理追问。基于上述理解,针对当今时代教育技术应用的进一步阐释包括教育技术应用的伦理界线、对逐利资本的警惕以及对学习者利益的坚守。受苏格拉底“爱智者”的启发,培育数字公民,实现教育与网络信息社会的良性互动是网络时代教育应对技术变迁社会各种伦理问题的有益之举,也是新时代教育引领社会良性发展的可行路径。
[关键词]苏格拉底;文字观;“好的书写”;教育技术伦理;哲学解释学
互联网作为新型信息传播媒介对当今教育变革的深刻影响,促使教育研究对媒介的态度发生改变。研究者不仅开始关注媒介的教育价值,而且逐渐意识到,有关媒介进化对教育变革之价值的探讨不仅应从应用层面开展信息技术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研究,而且还应从历史和哲学的视角启动有关媒介进化与教育变革之关系的反思与追问。正是基于这样的觉悟,有研究者开始将研究视野投向教育思想史,以期通过对既往教育思想家相关思考的研究,为今日网络媒介时代的教育变革提供理念借鉴和价值指引。在这些研究中,苏格拉底(Socrates)有关文字的言论越来越受关注,这也正如有研究者所言,“西方思想史上,苏格拉底‘对文字的教育影响和意义’的讨论是当前我们追溯‘媒介的教育影响研究’的主要源头”[1]。
苏格拉底生活的时代,正是雅斯贝尔斯(Jaspers,K.)高度称赞的世界史“轴心时代”:“人类靠当时所产生、所创造、所思考的一切生活到了今天。在人类每一新的飞跃之中,他们都会回忆起轴心时代,并在那里重燃火焰”[2]。正因为此,当今教育研究者反思与追问媒介与教育的内在关系时,他们将目光投向了“轴心时代”,并聚焦于苏格拉底关于文字的言论——也是人类思想史上有文字记载的最早有关媒介的哲思。而梳理以苏格拉底文字观为对象的研究,笔者发现,研究者对苏格拉底文字观的理解,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者;基于不同理解所演绎出的教育观点,也相应地莫衷一是。因此,有必要回顾苏格拉底的文字观,进而探索恰当的理论视角和思考路径。
一、关于苏格拉底文字观的理解:现有观点回顾与哲学解释学视角反思
传播学或媒介学视角下的媒介,就其基本含义而言,指的是信息传播的工具或中介,而深刻影响人类社会信息传播方式的媒介,主要包括口语媒介、手写文字媒介、印刷文字媒介、电子媒介(电视、电话等)及网络媒介。生活在公元前五世纪雅典的苏格拉底,被后人称为口语媒介时代最后一位大师,是“口头传统的最后一位伟人”[3]。苏格拉底不仅是古希腊口传文化巅峰时代的见证者甚至缔造者,而且还亲身体验了文字媒介对口传媒介的冲击。《斐德罗篇(Phaedrus)》是苏格拉底最伟大的对话之一,在这篇对话中,苏格拉底与雅典学者斐德罗交谈,并发表了他对书写文字的看法。这一涉及文字的对话自此成为西方思想史上的一次重大思维事件,至今仍是哲学、语言学、文学以及教育学等学科研究讨论的议题。
(一)认可与批判:两种不同的理解
关于苏格拉底文字观的理解,目前与教育学相关的观点主要有两种。
一种观点认可苏格拉底的文字观及其教育意义。在国外,有学者指出,苏格拉底对于文字的批评是正确的,原因在于“当时希腊文书面文字不足以再现希腊文的发声言语,尤其不能充分再现希腊口语体的重音音调特征”;口语的清晰度有助于人们探讨和定义真理,而以早期文字为媒介的写作,则因粗制滥造和歧义滋生而有碍人与人之间的交际。[4]还有学者认为,苏格拉底所批评的是流于形式的文字书写,这种批评实际表达了苏格拉底的知识观,即书写下来的文字只是知识的表象,真正的知识来源于人与人之间充满智慧的对话与互动;苏格拉底的这种知识观对于当代教育依然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5]另有学者指出,《斐德罗篇》中的苏格拉底在发表对于文字的看法时,反复提及学习、学习者、教等概念;“苏格拉底不停地追问文字如何教以及从文字中可以学到什么”,由此可见,苏格拉底的文字观实际旨在表达的是他对于学习的看法——“学习的过程应该贯穿着人与人之间动态的、面对面的共同参与”,这样的学习观至今仍具有积极意义。[6]
诸如此类赋予苏格拉底文字观的肯定性理解,也见诸我国教育学界。有学者指出,苏格拉底在《斐德罗篇》中将文字比喻成“药”——“你发明的这帖药,只能起提醒的作用,不能医治健忘”[7],并非表明苏格拉底对于文字持有既肯定又贬抑的双重态度,他更警惕的是文字的“毒性”——“它是‘毒药’,而不是能治病救人的良药”[8],因为文字助长了遗忘且拉大了人与人之间对话的距离。基于对苏格拉底“文字毒性”的解释,有学者认为,苏格拉底的文字观,“不仅具有思想史的意义,而且对于当前我们反思电视和互联网等新兴电子媒介的教育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9]。
另一种观点则对苏格拉底的文字观持批评态度。在国外相关研究中,有学者认为,苏格拉底给予文字和书写的批评是“粗暴”的“质疑”和“拒斥”,他对口头言语的捍卫则“注定是一场失败的战争”;[10]有学者认为,苏格拉底是在利用旧的查询习惯和框架(即记忆和口述文化传统)来应对新的现实”,他所代表的是“那些深陷于珍视记忆的传统的人们”,而那样的人们自然不会喜欢“需要掌握新的技能的社会形式——书写”。[11]我国当前教育研究领域也有学者持类似观点,认为苏格拉底对于书写文字的批评陷入了一种认知上的“陷阱”,即以“已知”(口语)为标准评价“新技术”(文字)——“苏格拉底是站在自己熟悉的口头语言的立场上,以已知经验为尺度,评价新出现的‘书写’技术”[12]。所谓“已知”经验,研究者所指即口语交流使得人们“努力记忆”这一特征,详细的解释是:苏格拉底之所以对文字予以批评,源于他认为文字会导致人们不再努力记忆,他没有看到文字对知识的记录、汇集和传递所将发挥的巨大作用。研究者以“苏格拉底陷阱”这一概念概括其对苏格拉底文字观的理解,并提出当今时代关于在线教育的研究必须超越“苏格拉底陷阱”。显然,“苏格拉底陷阱”一说是研究者给予苏格拉底文字观的一种态度鲜明的批判。
(二)两种观点的反思:哲学解释学视角的提出
《斐德罗篇》作为苏格拉底最伟大的对话之一,其复杂的主题和内涵一直为世人孜孜探寻;“《斐德罗篇》究竟讨论了哪些问题一直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难题”,“如果将《斐德罗篇》比作一个有生命的动物,那么,它就是三头六臂的”。[13]这篇对话内容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是引发不同理解的一大原因,但其复杂性还不足以解释何以会出现截然不同的理解和观点,因此有必要从更为学理的层面进一步反思:对于同一文本《斐德罗篇》的理解何以会出现不同的观点?而针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同时也提出了一个属于解释学范畴的基本问题:“为什么对同一部作品会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①[14]
解释学(Hermeneutics,也译作诠释学)是具有古老传统和悠久历史的一门技艺或学科,Hermeneutics的本意是宣告、口译、阐明和解释的技术,而其词根“Hermes”则是古希腊神话中一位信使的名字,其职责是将上帝的信息传递给人间。但是,由于上帝和人间的语言并不是一样的,因此,“Hermes”所做的并非单纯的信息传递,而是翻译或解释上帝的指令,以使凡人可以理解。所以,在普遍的意义上,解释学被定义为“一门关于理解和解释的学科”[15],其古老传统和基本任务总是离不开对文本的准确解释和清楚理解,如法国哲学家利科尔(Ricoeur,P.)指出,解释学是“在一种旨在理解文本”的学科框架内被提出来的。[16]然而,为何针对同一文本会出现不同的解释或理解?关于这一问题,可以参考解释学研究集大成者伽达默尔(Gadamer,H.)的哲学解释学观点予以回答:理解者或解释者难以完全脱离自身所处的时代环境或现实需要,因而在理解或解释过去的文本时不可避免地受其自身的“前见”或“前判断”②所支配;当不同的理解者或解释者基于不同的视域或情境去理解或解释同一文本,文本就具有了开放性,就能被赋予不同的解释或被给予新的理解,而解释者自身则具有了创造性,其理解就不是简单复制,而是一个包含着创造的过程。[17]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伽达默尔指出:任何时代都在以自己的方式理解流传下来的文本,“只要人在理解,那么总是会产生不同的理解”[18]。
以哲学解释学为视角反思前文有关苏格拉底文字观的不同理解,笔者发现,哲学解释学这一基本观点在此得到了印证:“理解的本质是不同的理解,而不是更好的理解”[19],两种不同的理解不存在孰优孰劣、谁对谁错。其次,笔者还发现,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关于解释者视域的划分有助于更进一步的反思。伽达默尔认为,文本解释者的视域因时间间距分为“初始视域”(“旧的视域”)和“当前视域”(“新的视域”);“初始视域”是指由文本作者所处历史情境赋予作者本身的视域,呈现的是作者思考问题的独特范围和角度;“当前视域”是指文本的理解者在现今的历史情境中形成或使用的特定视域。[20]文本理解之所以会出现不同或新的理解,往往在于理解者使用的“当前视域”中包含着“前见”或“前判断”。
据此回到有关苏格拉底文字观的两种不同理解,笔者认为,两种观点分别采用了不同的视域。对苏格拉底文字观持认可态度的第一种观点主要使用的是“初始视域”,即重点关注的是苏格拉底的本意和他究竟说了什么,旨在通过将苏格拉底的观点与他所处社会环境相关联,分析其文字观的内在合理性。对苏格拉底文字观持批判态度的第二种观点则主要采用的是“当前视域”,是以熟悉人类社会业已历经的媒介进化历程为前提,以当代人的身份评价苏格拉底关于文字的言说文本;用哲学解释学观点来解释,这种批判的认知基础乃在于批判者比苏格拉底“知道更多的东西”[21]——作为生活在当代的批判者已然非常了解文字在苏格拉底身后所产生的巨大社会效应。当研究者以“当前视域”去理解两千多年前苏格拉底关于文字的言论,他们的视域实际包含着两千多年传播媒介所历经的数次重大变革,特别是文字在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正因为如此,研究者才批判苏格拉底的文字观是“粗暴”的“质疑”和“拒斥”,并指责苏格拉底陷入一种以“旧”知“新”的“认知陷阱”。
以上两种视域较为直接地导致了针对苏格拉底文字观的不同理解。尽管哲学解释学认可不同理解的存在,但该理论更提倡以“视域融合”为方法论,实现历史文本与现时情境的整合和统一;而所谓“视域融合”(the fusion of the horizons),“是指在理解、解释过程中,解释者的知识视域和文本的知识视域的交融结合”[22]。换言之,解释者将文本所包含的“初始视域”和其自身所立足的“当前视域”融合在一起,就某个主题或某个问题达成共识。[23]以“视域融合”反思上述有关苏格拉底文字观的两种理解,可以看出,解释者并未针对同一主题或同一问题;持认同观者对新媒介(文字)报以警惕的态度,思考的是如何捍卫人际互动和心灵对话对于智慧传递或知识学习的意义;而持批评观者对新媒介则报以乐观开放的姿态,考虑的是如何充分发挥新型媒介技术在教育发展和变革中的价值。如此看来,关于苏格拉底文字观的理解,研究者有必要以哲学解释学“视域融合”为方法论尝试对其予以重新理解。
虽然伽达默尔强调解释者自身所处时代环境及其持有的“前见”有助于创造性理解的产生,但他所提出的“视域融合”并不否定准确理解文本的重要性。伽达默尔认可哲学解释学“必将包含某种幻想和不切实际的成分”,同时也承认,应“以某种得自记忆的真理的东西,即某种一直是而且永远是实在的东西来对抗人们对以往东西进行批判的愈来愈强烈的愿望”[24];他所说的“得自记忆的真理”和“过往东西”可以被理解为那些被后人解释的文本,如《斐德罗篇》。就此而论,伽达默尔与早前的解释学家施赖尔马赫和狄尔泰(Dilthey,W.),其解释学思想虽存在相异观点,但也不乏共同之处;这两位哲学家主张,应尽可能精确理解文本原有的意义,而在伽达默尔看来这也是文本与解释者互相开放和实现对话的基础。在笔者看来,准确定位文本所包含的“初始视域”,应成为“视域融合”的基础和前提。
二、“好的书写”: 理解苏格拉底文字观的“初始视域”
当代学人理解苏格拉底文字观所依据的文本,基本上都是《斐德罗篇》结尾部分记载的一段谈话。在这段谈话中,苏格拉底借古埃及国王萨姆斯(Thamus)之口表达了对文字的质疑和批评。①如果将这段话从整个《斐德罗篇》中提取出来孤立地看,显然这段话看上去的确表明了苏格拉底对于文字是持拒斥的态度。然而,正如施莱尔马赫所说,文本的真实含义并不是它“看上去”直接向我们所说的;相反,对于文本准确意义的把握,必须结合其所由产生的历史情境或生活环境。[25]而狄尔泰也强调,理解的状态应当是理解者向着文本内部的“移入”,这种“移入”是一种对文本的整体体验和近距离并行。[26]如此,笔者所发现的苏格拉底文字观“初始视域”,可以用“好的书写”这一短语予以概括,即苏格拉底是从伦理道德的视角关注文字使用即书写或写作。笔者这样理解的依据主要有如下三点。
(一)苏格拉底关于文字的论述包含着若干关于“好”的伦理概念
在《斐德罗篇》临近结尾的对话中,苏格拉底陈述完那个引发后人持续争议的文字传说之后,随即开始与斐德罗谈论如何以“高尚”方式进行写作。概括而言,苏格拉底所认为的“高尚写作”,其基础是“正义、荣耀、善良”之类的知识和真理,所谈论的话题是关于“正义和德行”;苏格拉底明确地表示:“只有那些阐明了正义、荣耀、善良,为了教诲而写下来的作品,才能做到清晰完美,具有庄重、完整、严肃等特征,才能对听众②的灵魂起到矫正作用。”[27]他甚至表示,那些相信文章应具备这些道德品质的人,也是他本人追随的榜样。苏格拉底还指出,写作应采用“高尚”的方式——辩证法,即能够对不同类型灵魂产生不同影响、并能促进灵魂之间联结和对话的方式;辩证法之所以更高尚,是因为它“是可以开花结果的,可以在别的灵魂中生出许多新的话语来,生生不息,直到永远”[28]。相反,苏格拉底认为“只为消遣”和“娱乐”、无视不同灵魂需求而匆忙写成的文字是僵死的和卑鄙的,应当受到轻视和指责。
可见,苏格拉底文字观所赖以承载的文本,除了他编撰的古埃及传说,还包括他在讲述该传说之后论及写作和文章的谈话;在这些谈话中,苏格拉底进一步从文字的使用即写作或写文章的角度发表了他对于文字的看法。可以认为,这些后续谈话才是理解苏格拉底文字观的关键文本。基于对这些文本的理解,我们发现苏格拉底并非在粗暴地质疑或拒斥文字,而是在关注和探讨文字尤其文字使用应遵守的道德准则;进而言之,以唤醒雅典人为志业的苏格拉底所重视的文字功能,不是其在信息记录、储存和传播方面的潜力,而是其应当指向道德目标的智慧传递和灵魂唤醒。在《斐德罗篇》结尾之处,苏格拉底面对大地之神祈祷:“请赐予我内在的美,这样,我拥有的外在的东西就不会与我的内心发生冲突了”[29]。这一意味深长的祷词出现在他刚发表完关于写作的看法之后,如果理解者努力移入苏格拉底严密的逻辑思维、并尝试体验他祈祷时所处的语言情境,也可以将这句祷词解释为是苏格拉底对自己文字观的总结:他所欣赏和追求的是具有内在美德和高尚品质的文字书写。
(二)《斐德罗篇》整场对话始终贯穿有关“好”的文字和写作的讨论
《斐德罗篇》中的对话源起于一位名叫吕西亚斯(Lysias)的教师(智者)撰写的一篇文章,斐德罗遇到苏格拉底时身上带着这篇文章的手写稿,并向苏格拉底表达了他对这篇文章的赞美。吕西亚斯的这篇文章所表达的主题是“没有爱情的人而不是有爱情的人应该得到接纳和赞扬”,换言之即“没有爱情的人比有爱情的人神志清醒”,它试图说服少年应该接受不爱自己的人、更应该陪伴对自己没有爱情的人。[30]苏格拉底听完这篇文章后,在斐德罗的强烈要求下,口占了一篇持同样论点的文章。但苏格拉底很快意识到吕西亚斯和自己的文章都亵渎了神灵,“你难道不知道爱是一位神”,“如果爱确实真是一位神或一种神圣的存在,它就不可能是邪恶的,可是这两篇文章都把他说成是坏的。这两篇文章冒犯了爱神,把一大堆极为愚蠢的、荒唐的废话当作正儿八经的东西来叙述,以此欺骗少数可悲的民众,博取他们的掌声”。[31]随后,苏格拉底以向神认错的虔诚,洋洋洒洒口占了另一篇文章,论证“应当得到恩惠的是有爱情的人,而不是没有爱情的人”[32]。从苏格拉底的两次作文可以看出,他评价文章好坏的根本性原则,不是精心修饰的辞藻或巧妙安排的结构,而是是否符合内心的道德律令——“敬畏神灵”和对有爱情的人的公正。所以,他才说:“写文章本身并没有什么可耻的地方”,“但是可耻地或邪恶地讲话和写作,而不是像应该做的那样去讲话和写作,我想这才是可耻的”。[33]对话由此而继续向“作品的好与坏具有什么样的性质”这一问题推进,如口占爱情文章时对灵魂类型予以深入讨论一样,在此,苏格拉底也一样对修辞予以了详细论述。然而,谈话的主线和终极用意,还是旨在阐明:好的作品和真正的修辞应该考虑的不是博取掌声或说服听众,而应“有必要考虑什么是正义或善良的行为”以及“如何才能做到用话语使神喜悦”。[34]
至对话临近尾声,苏格拉底引导斐德罗进入了关于文字的交谈,并讲述了那个众所周知的古埃及文字传说。借助这一传说,苏格拉底继续表达他对文字使用应坚守的伦理准则如正义、善良、真实等的看法。所以,在整部《斐德罗篇》中,苏格拉底的谈话虽然纵横捭阖,且看似以爱情和修辞为主题,实则始终在讨论他那个时代的新媒介——手写文字。进而言之,苏格拉底如此深入探讨文字的根本用意,应出于对这一问题的深思:教育者应当如何使用文字才能实现教育的道德目标——自我认识与灵魂唤醒。
(三)苏格拉底深感忧虑的是文字被以“不好”的方式书写
公元前五世纪的希腊还未进入真正意义上的读写时代,甚至在整个地中海地区占主导地位的交流媒介都还是口头言说,“交谈在当时仍是学习和传递学问的凭借”[35]。但有据可查的史实显示,公元前5世纪雅典已出现了书市,《荷马史诗(Homer's Epic)》也早已被转写成了文字。识字的人已占一定比例,“大约5%或更多的雅典成人,包括妇女和奴隶在内,是识文懂字的”[36]。口语的主导地位与文字的逐渐流行并非相互矛盾,因为书写文字是从属于口头言说的,是服务于城邦公共生活中的演讲尤其是法庭论辩;即便面对写下来的文字,那时人们的“读”也是强调表情和肢体动作的大声诵读——如斐德罗那样声情并茂地朗读吕西亚斯的文章,而非现代人静默的阅读。
然而,在苏格拉底晚年所置身的雅典民主制江河日下时代,为公开演讲和法庭论辩服务的文字书写逐渐沦为政治投机和政治斗争的工具;为了在演讲和论辩中获得民众支持或说服听众,修辞的技巧备受欢迎,为此一些参与城邦政治事务的人们开始花钱去学习如何撰写演讲稿,或者请专授修辞的智者代为执笔。由此而导致文字使用出现了不道德现象,这就是为哗众取宠、强词夺理而违背社会事实、罔顾基本伦理规范,恰如吕西亚斯文章对爱情的攻击。另一个流传的例子说的是一位名叫狄奥尼索多拉斯(Dionysodorus)的智者,他通过玩弄词句和逻辑去论证狗是某个人的兄弟。[37]文字写作在政治生活中也被滥用,关于正义、利益、权力等的辩论陷入了一种无标准的绝对相对主义。[38]这就是苏格拉底在《斐德罗篇》中提及的“邪恶的”写作;[39]也是罗素(Russell,B.)所总结的:“在公元前五世纪晚期的雅典,似乎有人教授着当时人看来似乎是不道德的、而且就在今天的民主国家里也似乎是不道德的那些政治学说”[40]。
概而言之,在苏格拉底看来,他那个时代的书写文字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传播智慧的媒介,但却被政治投机者和牟利者用作误导民意、蛊惑人心的工具。《斐德罗篇》中苏格拉底提到智者撰写的修辞学指南类书籍时,称其为“修辞学垃圾”,且批评一位名叫塞拉西马柯(Thrasymachus)的智者“在激起民众愤怒方面是个专家”,“在进行诽谤和破除诽谤方面无人能胜过他”。[41]由此我们明白,何以苏格拉底述而不作、并对文字写作予以质疑和批评,且反复表达他对“正义”和“善良”的写作、对“聪明”和“智慧”文字的希冀;我们还会明白,何以对文字如此警醒的苏格拉底,其教导的学生色诺芬(Xenophon)和柏拉图(Plato)却著书立说;尤其柏拉图,他通过记录和书写以苏格拉底为主角的辩证法对话而将古希腊哲学甚至古希腊文明推进了一个新时代。柏拉图所书写的正是苏格拉底所说的“聪明的文字”,是旨在触及灵魂和探索真理的文字。如此看来,在文字以及写作的问题上,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其实是一脉相承的;苏格拉底以辩证法对话抵御文字滥用并探索书写正义,柏拉图则以对话体书写致敬苏格拉底并开启古希腊哲学写作之先河。基于这样的理解反观如下观点:在对待文字的态度上柏拉图和苏格拉底是相互矛盾的[42],抑或“如果柏拉图听从了苏格拉底的批判,拒绝‘书写’,停留在口传时代,苏格拉底‘对话’所表达的思想就会消失在历史的风中”[43],显然在这样的理解中存在着误解。以苏格拉底几乎所有对话都聚焦美德这一事实来看,苏格拉底不大可能对文字和书写技术将会“增强了人类在知识生产中的群体协作”[44]之类科学远景感兴趣,因为“似乎可以肯定的是,苏格拉底的主要关怀是在伦理方面而不是在科学方面”[45]。所以,“好的书写”即关于文字的伦理思考当算是苏格拉底文字观的“初始视域”。
三、“好的书写”即教育技术伦理:“当前视域”中的苏格拉底文字观
以《斐德罗篇》以及相关历史情境为初始视域理解苏格拉底文字观,令“好的书写”这一有关文字媒介的伦理价值观得以被发现。这一发现不仅将会赋予苏格拉底文字观以新的理解和新的意义,而且因由此一新的发现对理解者“当前视域”产生的影响,相应地还会促进更进一步新的解释的生成。借鉴哲学解释学对于文本理解的观点——文本在新的解释学情境中“会说出不同的内容”[46],面对苏格拉底的“好的书写”,不同的理解者基于不同的需要或立场,能够建构出不同的“当前视域”并产生不同意义。在笔者理解苏格拉底文字观的“当前视域”里,“好的书写”可以被解释为一种教育技术伦理,而且这种伦理之于当今的教育变革还可以被赋予新的意蕴。
(一)教育技术伦理:“当前视域”中的“好的书写”
当笔者把苏格拉底“好的书写”从《斐德罗篇》及其历史情境中转移出来,置于21世纪网络信息时代背景下,并将其与教育研究相联结时,理解苏格拉底文字观的“当前视域”即得以呈现:“好的书写”可以被解释为一种教育技术伦理。这一理解视域的形成与笔者作为教育研究者的“前见”密不可分,这一“前见”即苏格拉底是哲学家,但更是一位伟大的教师。虽然苏格拉底并不愿意承认自己为教师,但恰如克尔恺郭尔(Kierkegaard,S.)称其为“我所崇敬地承认为教师的唯一人”,以及穆勒(Mill,J.)尊其为“是以后所有道德教师的领袖和原型”,所以,如有的教育史家所言:“也许我们一定要把苏格拉底作为教师来看待”。[47]苏格拉底的终身志业即启迪民众、唤醒灵魂,他的确就是一位伟大的教师。基于这一“前见”所理解的《斐德罗篇》,其核心内容是关于文字书写与智慧传递和灵魂唤醒之间关系的探讨,但更是关于文字书写在教育活动中应当承载的伦理价值的思考。如此,苏格拉底有关“好的书写”的对话,就可以被转化成一个关于教育伦理的论证。
而文字作为一种媒介在当代被赋予的技术性特征,则可将“好的书写”进一步理解为关于教育技术伦理的阐释。麦克卢汉(McLuhan,M.)曾对言语、文字、报纸、电报、电话及电视等媒介予以系统研究,其对各类媒介的剖析始终贯穿着对技术的反思,并提出“媒介即技术”[48]这一命题,指出媒介是人的延伸,且人是通过支撑媒介的技术实现自我的延伸。虽然媒介传播学将言语视为最早的技术,但若将技术理解为人类所发明的用于解决问题尤其是提高行动效率、改进生产生活方式的工具,则文字比言语更具有技术的特征;“文字是技术”,“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字是三种技术(文字、印刷术、电脑)中最彻底的技术,它启动了一种技术,以后的印刷术和电脑无非是继承了这种技术而已”。[49]文字的发明以及文字书写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信息传播、思想交流、知识生产和积累的方式,并极大地提高了这些活动的效率和质量。
由上所述,完全可以将文字视为人类发明的最早信息技术,而且鉴于文字在人类教育活动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可将文字视为最早的教育技术;相应地,“书写”就是最早的教育技术应用,是最早对人类教育活动产生颠覆性变革的技术——这种重大变革迄今为止只发生了三次,另外两次因印刷术和互联网而出现。在当代已有学者指出,《斐德罗篇》中的苏格拉底“担忧的是技术,是写作这种技术”[50];还有学者指出,苏格拉底所论之“好的书写”,实则是发生于公元前五世纪关于“教育领域第一次技术革新”[51]的论争。鉴于此,同时基于苏格拉底对伦理问题的孜孜以求以及“好的写作”之“好”(Good)就是“善”、“应该”以及“正当”等伦理概念的基本意思,可以认为,这场论争是有关教育技术伦理的最早哲学探讨。在当代教育研究者的视域里,“好的书写”作为苏格拉底关于教育技术伦理的哲思,可以启发我们进一步思考当今时代教育技术伦理的新意蕴。
(二)与苏格拉底对话:教育技术伦理的当代意蕴
苏格拉底赋予文字这一教育技术以伦理内涵,这一做法在当代有关教育技术的定义中也得以体现,如教育信息技术协会将教育技术界定为:“通过创造、应用与管理恰当的技术性过程和资源来促进学习和提高绩效的研究与伦理实践”[52]。视伦理为教育技术的关键特征,表明教育技术不应只着眼于追求效率和效益,还应当指向教育本应承载的道德目标。教育技术伦理概念的核心含义即“技术带给教育以及教育伦理的影响”,尤指技术与教育相融合时对教育“善”的影响;[53]当今时代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所产生的积极伦理价值已获得较为普遍的认可,如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学习自由,但随之出现的伦理失范也已引发关注,如教育中人的价值迷失、隐私暴露的风险以及人工智能责任伦理的模糊等。这些对于教育技术伦理内涵的强调以及有关教育技术伦理现状的辩证思考,就其内在的教育学理念而言,与两千多年前苏格拉底关于“好的书写”的言说具有内在的高度相似;这种内在相似使得“好的书写”能够与当今教育技术伦理研究展开对话,并启发后者生成新的理解和意义。哲学解释学所提倡的视域融合,其实践路径就是解释者与文本之间就共同的主题或问题展开对话;而要想使理解成为一个“创造的过程”,还需要解释学的想象力,即“在论题中看出值得提问的东西并提出进一步询问论题的问题的能力”[54]。对话和提问,是苏格拉底式的求知方式;与苏格拉底对话、想象苏格拉底的提问能起到解释学所谓之“理解桥梁”[55]的作用,并能帮助我们进一步探求教育技术伦理的当代意蕴。
基于对苏格拉底文字观的理解并将这种理解与当今网络技术时代教育变革相关联,笔者发现苏格拉底所论述之“好的书写”提出了两个有关教育技术伦理的基本问题:其一,教育技术应当与教育中的人保持怎样的关系;其二,教育技术应当与社会保持怎样的关系。对这两个基本问题的思考和回答,可以被视为苏格拉底“好的书写”在网络信息时代一种新的解释。
对于第一个问题,笔者的回答是:教育技术应用亦有伦理界线、应对教育活动中面对面人际互动予以足够尊重。苏格拉底“好的书写”给予言语的价值评判要高于文字,而这种评判的实质是对人与人之间面对面互动的高度看重。有研究者将苏格拉底对文字的警惕理解为是“教育技术化”(the technologization of education)之忧,即苏格拉底担忧的是本应以人际互动为核心的教育沦为严重依赖技术的信息传递。[56]苏格拉底的教育技术化之忧提醒世人不应神话技术的教育价值,并警示世人技术在教育中的使用亦应有界线。对此,笔者的理解是:技术可以支持和加强但不应完全取代师生之间面对面互动;技术可以武装教室,可以让距离遥远的有意义交流成为可能,但不应据此而让富含鲜活体验的教室和面对面人际互动完全消失。换言之,即便教育技术在形式上能够模拟真实的教室场景以及其中的师生互动,但也不应该赋予其取而代之的野心。“教师所拥有的最伟大技能,就是激励和引导生机勃勃的、富于活力的课堂讨论,而参与这样的课堂讨论,则是学生在真实的教室环境中所获得的最重要经验之一。”[57]在这种真实课堂中获得的经验,从根本上有别于来自网络课堂讨论室的经验;与真实在场的教师和同学之间的目光交流、言语交锋以及动手合作,其生动性、复杂性和深刻性中所蕴含的教育性,是在线学习难以比拟的。无论技术和教育的融合达到何种程度,教师与学生对于真实课堂学习经验和真实校园生活体验的追求都不会消失,因为这是人对于教育的一种本能需求,也是对教育之为人对人的影响这一本真面目的坚守。恰如国际社会对克隆人、基因编辑以及人工代孕等技术之伦理风险的强烈批评,当今时代也应当为教育技术应用设定伦理边界,而这种边界之不可或缺者,就是充分尊重教育活动中人与人面对面互动的价值和意义,“让技术做它能够做得很好的事,但是不要试图让技术做得非常非常好并以取代只有人才能做的教育部分为目的”[58]。
对于第二个问题,笔者的回答是:在当今网络信息技术驱动社会全方位变革的时代,教育技术不应沦为商业资本逐利的工具,应坚守学习者利益优先的初心,同时还应通过培养合格公民以实现教育与网络信息社会的良性互动。
互联网这一新型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其初衷主要是为了打破束缚学习者的时空限制,为学习者提供更多元和更优质的教育资源。所以,网络信息技术进入教育领域的初心,是为了保护和提升学习者的利益,学习者的学习体验、知识建构、理性培育和道德发展,是网络信息时代教育技术优先考虑的应用目标。然而,随着网络教育市场的急剧扩张,“几乎在突然之间,华尔街也把教育市场看成了一块肥肉”[59]。以互联网为技术支撑的在线教育,因其便捷高效和受众庞大而被视为拥有巨大商业价值的新兴产业;当下,数十亿甚至更多的风险投资进入这一产业,世界各地的科技公司都企图与精英学校、知名教师联手,去开发年均市场份额超过6000亿美元的互联网教育。[60]不可否认,商业化网络教育平台能为世界各地的学习者提供巨大教育福祉,但是“风险资本希望在短期内获得20倍投资回报”这一商业定律,难以改变商业化网络教育对经济效益最大化这一目的的狂热追求。逐利资本在网络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过程“侵入”,恰如苏格拉底所批判的不良书写风气对辩证法教育对话的损害;当利润最大化经济目的被优先考虑,难免会削弱对学习者利益应有的重视,对此,教育技术决策者和使用者应予以足够警惕。
无论文字还是网络,都不是绝对抽象的客观存在,技术本身并非价值中立或伦理无涉;技术是人的延伸,寄托人的欲望和情感,承载社会伦理道德、法制文明和意识形态。“好的书写”不仅负荷着苏格拉底的教育道德愿景,而且内含更深层的理性,这就是为智慧与正义之城邦培养合格公民的社会责任;这一公民形象,就是爱智者;在苏格拉底眼里,除非文字技术有助于培养爱智者,否则它就缺乏进入教育领域的足够理由。当今时代应用于教育的网络信息技术,也不应局限于教与学的形式多元和效率提升;关于教育技术的研究,也不应一直关注教与学的心理学进展或停留于对抽象形态的技术的重视,研究者“应对在变迁的社会中教育应该培养怎样的人”[61]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受苏格拉底“爱智者”的启发,今日教育技术应当培养的社会公民,用“数字公民”(digital citizenship)这一概念予以指称较为合适。数字公民是“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过程中能够遵循相应规范而表现出合适的、负责任的行为的人”[62];培育数字公民是网络时代教育应对技术变迁社会各种伦理问题的有益之举,也是新时代教育引领社会良性发展的可行路径。
苏格拉底文字观是一个开放的文本,在哲学解释学视角指引下,笔者基于“初始视域”将其重新理解为“好的书写”,并基于“当前视域”而赋予“好的书写”以教育技术伦理这一新的解释。在哲学解释学视域里,笔者提出的见解只是不同的理解,期待更多同仁参与有关古典教育文本的研究和解释,为新时代的教育变革提供丰富多元的理论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