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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所成果之二十 | 刘长海:彰显学生管理的教育性
来源: 日期:2020-10-16 浏览:

本文约1412字,预计阅读时间5分钟

作者简介

刘长海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副所长。

原文刊载于《福建教育》2020年第34期


谈到学生管理,有些学生会吐苦水:学校要求严、规矩多、处罚重,监管无处不在,随时准备发现学生的违规行为并予以纠正。这种做法让学生管理成为对学生行为的强制性约束,既难以赢得学生发自内心的尊重,也很难促使学生生成牢固的规则意识。因而,彰显教育性应成为学生管理转型的必要选择。


杜威指出,教育就是发展,是经验的继续改造。笔者认为,教育性就是某种活动所具有的促进个体经验改组改造的属性,教育性学生管理就是促进学生经验持续展开、促进学生发展的管理,应该以发展为中心、以理性为中心、以学生为中心。


“以发展为中心”指教育性学生管理将目的定位于促进学生发展。发展意味着学生对事件的相互联系、个体与环境的互动具有洞察力,能够理智地选择活动的目的和策略,使活动既能满足个体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又有助于个体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达成,最终这个人“能够通过在人生一切职务中和别人的交往,使自己充分地、适当地成为他所能形成的人。”以发展为中心不反对遵守必要规范、创建校园秩序的必要性,但是强调规范、秩序是促进学生发展的手段,合理的规范是保障个体明智活动的条件而不是“为了现行的学校工作方式可以进行而不得不制定的”,恰当的秩序是学校成员依据各自需要开展明智而有目的的活动所达成的有序状态。简言之,教育性学生管理要求从促进学生发展的角度反思“需要怎样的学校秩序”及“如何达成这种秩序”等问题,反对仅仅因为历来如此而固守既定的规范。


“以理性为中心”指教育性学生管理将理性引导作为学生管理的基本方式,支持学生独立思考、自主抉择和自律行动。教育性学生管理鼓励学生根据具体情境和特殊需要推理、选定最佳的行动方案。在教育性学生管理中,教育者会将灌输限制在最小范围内,使规则尽可能来自学生的独立思考,成为学生自主建构的成果;当放任学生尝试错误太过危险(如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时,教育者会启用预设的规则,同时摆事实、讲道理,帮助学生理解规则的合理性。对道德认知发展规律的研究表明,采用奖励、惩罚、榜样示范和情感陶冶均能很好地建立校园秩序,因而,教育性学生管理会将这些方法作为理性引导的辅助手段,但是绝对不会脱离理性引导,孤立地使用这些方法。


“以学生为中心”指学生在教育性学生管理过程中始终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教师依据学生发展的需要做好促进者和辅导者。学生是学生管理的起点,每个学生都是有丰富需要的人,在特定时间做什么事、如何做事引发了自我管理的需要;一群学生相聚在学校,他们之间发生着丰富的相互影响,如何使这些相互影响促进每个人的发展,造就了学生管理的必要。学生是规则的制订者和执行者,基于实际经验、逻辑推理、平等协商,学生能够制订出维持基本秩序的规则以及确保规则运行的适当程序。教师仍然拥有专业权威,但其权威运用着眼于引导学生学会思考、学会协商,促进学生理性发展,使学生成长为能够自己管理自己的人。


当前,学生管理领域的进步正在悄然发生。民主管理、自主管理成为众多学校明文倡导的学生管理理念,很多教师也不再将“听话”看作“好学生”“好孩子”的必要元素。然而,转型意味着“系统从一种结构转变为另一种性质不同的结构,属于革命式的转折,每一次都需要跨越不小的势垒”,从规范式学生管理走向教育性学生管理的转型,要求我们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系统的模型建构、科学的实验探索、持续的宣传推广,这样才能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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