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孙永敏,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道德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德育;
孙银光,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德育
原文刊载于《当代教育科学》2020年第10期
摘要:教师影响力分为权力性影响力和非权力性影响力。教师权力的膨胀导致师生关系的异化、学生发展的扭曲以及班级生活的变形,使得教师影响力陷入困境。为化解这种困境,有必要发掘教师非权力性影响力在教育活动中的价值。教师非权力性影响力对于构建平等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构建班级公共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在学校教育实践中,通过节制教师权力、构建对话关系、培养学习共同体,才能平衡权力与非权力的关系,从而充分发挥教师影响力的作用。
关键词:教师影响力;权力;学生发展;师生关系
课题来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国家一般项目“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学校变革的伦理追求与实践路径”(项目编号:BEA180113)
在当前学校教育活动中,教师经常喟叹于“教师在学生心中的地位大不如前”“学生越来越难以管理”。言下之意,教师影响力日渐式微。然而,在此之前,我们虽然已经认识到教师影响力的作用,但对其理解还是比较偏狭。教师影响力是教师调节和改变学生的思想和行为的能力,对促进学生发展、改善师生关系具有重要作用。正因为教师影响力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相关学者对之进行了长期深入的探索,并将之分为权力影响力和非权力影响力[1],探索其内涵、要素、作用等。多数学者认为两者相互统一,共同发挥教师影响力的作用,但并未认识到教师影响力的困境、教师权力影响力的局限以及如何发挥非权力性影响力,也未对之作严谨的理论建构和实践探索,以致于无法对相关问题做到准确地把握。因此,本文从权力论、影响力等相关理论出发,在揭示教师权力影响力所处困境的基础上,对教师非权力影响力进行深入地理论探讨,并关照教育教学层面,提出具体的实践策略,从而充分发挥教师影响力在教育活动中的良性作用。
一、权力的膨胀:教师影响力的困境
权力是一种能力或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强制性。正如韦伯认为权力是“在一种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 [2]。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权力不受监督和限制,就会过度膨胀以至于被滥用。事实上,“任何有权力的人都容易倾向于权力滥用,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规律”[3]。权力的膨胀会笼罩社会的各个方面,导致原本稳定的公共秩序变得无序,充满各种违背人性的强制。在教育场域中,权力的膨胀体现为教育权力的滥用。其中,最有典型意义的就是教师对教育权力的使用,比如教学权、课程权、惩戒权等。教师权力的滥用会导致学生发展、师生关系、班级生活等异化或扭曲,进而使教师权力影响力失去应有的积极意义。
(一)权力的压迫:异化的师生关系
在教育场域中,教师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特殊地位对学生实施影响。一方面,教师是知识权力的拥有者。教师以知识掌控者的身份出现在学生的世界,对学生施加控制和影响,引导学生按照特定的要求进行学习。这种知识的背后是权力的作祟,让学生无心亦无力反抗。换言之,相对于教师而言,学生只是这个世界的“新人”,无法改变世界,只能在权力的引导和强制下被动地适应世界[4]。另一方面,教师是制度权力的施行者。现行的社会制度赋予了教师特殊的地位和权力,让其按照制度要求引导学生成长为社会的未来公民。在此境况中,教师扮演着制度权力施行者的角色,而学生则是柔弱的客体,接受着制度的“炼化”。因此,在教育实践中,师生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对于学生而言,他们遭受到教师权力的压制。具体而言,在教室空间布局上,以讲台和黑板为中心,单向地、整齐划一地排列的课桌椅,象征着教师的权力,控制着整个课堂;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想要上厕所必须获得教师的同意,想回答问题要举手并等待教师的点名,否则就要接受相应的惩罚;在规章制度上,教师制定班级规章制度,学生只需遵守。于是,种种规范、空间布置形成了细密的权力网络,而教师和学生则置身于微观权力的网络之中。教师通过隐蔽化、精细化的手段教化学生,发挥自身的影响力。学生是被控制、被管理的对象,自身的权利和人格尊严受到了不对等的权力关系所束缚。这种不对等实质上是将学生由“人”转而为“物”,将本来应视学生为主体的“你”转而为客体的“它”,师生关系本应是“我-你”扭曲成了“我-它”。“‘我-它’关系表现为与‘我’产生关联的一切在者都沦为了‘我’经验、利用的对象,是‘我’满足‘我’之利益、需要、欲求的工具”[5]。从这个角度来看,教师对学生的“高标准、严要求”都为了追求某种目的的实现,并非真正为了学生的发展。所以,教师权力影响力的发挥携带某种功利性,从而形成“利用-工具”的师生关系。这种异化的师生关系呈现出一种专制的交往方式,从而不利于教育活动的正常展开。事实上,教师不是教育权力的惟一主体,教师和学生应该是双边权力关系,共同享有控制学习环境的权力[6]。然而,教师权力的滥用扭曲了师生的双边平等关系,进而导致教师权力性影响力陷入绝对权力的困境。
(二)权力的示范:扭曲的学生发展
权力具有示范作用,而教育权力亦不例外。正如阿德勒认为,命令式教育的最大弊端在于对儿童起到了权力的示范作用,给他们造成权力至上的感觉,让他们看到拥有权力的好处。[7]事实上,教师权力影响力的运用同样能对学生起到示范作用。教师权力的滥用会给学生树立“典范”,使学生产生权力的欲望,向往权力、爱好权力。在教育场景中,教师若滥用权力而表现出不公正的行为,比如根据个人偏好而进行资源的不均等分配,有些拥有“特权”的班干部就会效仿这种行为。而且被控制、被压迫的学生同样渴望拥有权力,以掌握主动权。正如保罗·弗莱雷所说,被压迫者身上具有二重性,他们同时既是自身优势将压迫者内化了的压迫者[8]。还原到教育实践中的现实图景,一方面学生是“被压迫者”,受到作为“压迫者”的教师的控制和操纵;另一方面,学生也想拥有权力和资本,成为可以控制他人的“压迫者”。这会诱导学生产生“权威型人格”,呈现出“崇拜权威并屈从权威,但与此同时……又希望自己本身成为权威,而要求别人屈从自己” [9]。有研究针对国内初中生班干部角色认知的调查现实,学生普遍认可班干部权力的隐性存在,按照认可程度分别是任务分配权、决策权、人员调动权、惩罚权、优先获得荣誉权[10]。有些学生正是看到了班干部拥有的这些权力,才对“班干部”职务趋之若鹜。
教师权力的滥用,不仅造就了一批热衷于权力的人,即专横类型的人;同时也形成了一群“奴性”的人,即奴隶类型的人。因此,部分学生在班级生活中成为一个服从的、听话的人,甚至丧失了话语权、表达权、反对或者抗议的权利。在教育场域中,我们时常见到 “教师讲课,学生温顺地听课”、“教师制定纪律,学生只能遵守纪律”等场景,而这种场景无疑渗透着无形的权力关系。教师把学生当作灌输知识、纪律或命令的“容器”。此时,教师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而学生成为了纯粹的客体。学生对灌输的知识存储得越多,就越不能培养其作为世界改造者对世界进行干预而产生的批判意识[11]。权力的示范使教师权力性影响力具有了压迫、强制的倾向,容易造成学生发展的扭曲。
(三)权力的延伸:变形的班级生活
正如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所言,公共生活是一种平等的、自由的、理想的、非暴力的生活[12]。学校公共生活理应也是如此。然而,在当前学校教育活动中,学校组织管理是一种垂直型权力机制,即“校长-教师-学生”的垂直型权力架构。这种权力机制的运作,“主要是自上而下贯彻上层意图,即领导者命令管理者、管理者监督教师、教师与教师之间相互竞争”[13],班级作为学校的一个小单位,投射了学校的权力运作模式,导致班级生活中的活动主要以操纵、强制、压迫的方式来实施。事实上,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可以籍由权力调整课程、设计活动、考核成绩等,而学生只能作为活动的旁观者。于是,我们经常见到教师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教学、评价等活动,而学生则是被教育、被评估的对象。在班级生活中,权力得到衍生和延伸,渗透进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即教师通过“赋权”班干部来监视、督查学生。福柯认为,层级监视是有效的规训的一种手段。在初等教育改造中,为了帮助教师,从优秀学生中选任一批“干事”——班长、观察员、课代表、辅导员等,这些人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比如“课代表”负责监管“在学习时说话,不写作业的人”、“观察员”则记录“谁离开座位,谁有不轨行为”[14]。换言之,选任的这批“干事”就是教师代理人,代理教师的某些工作,同时也拥有了一定的“特权”。这些拥有了“特权”的班干部则会假借衍生的权力对同学进行控制。在此境况下,班级异化为少数“强者”的舞台,导致大多数学生成为“被领导”的群体,从而让班级生活中遍布着一种自上而下、任务驱动式的组织,使权力弥散呈现金字塔型。教师处于金字塔的顶端,掌握着班级生活的一切权力;中间是班干部群体,他们听从教师的指令;“塔基的人”则是普通学生群体,受到教师和班干部的压制,难以平等地参与班级生活。班级生活成了强者的控制,弱者的景从,平等性、参与性缺失。在这种命令式、权力性思维的宰制下,尽管教师的权力影响力得到了放大,并充分发挥了作用,但也导致班级生活中充斥着工具理性、心灵隔离和权力主义,让学生的班级生活彻底变形。
教师权力影响力的过度发挥导致师生关系异化、学生的权利和自由被压制,班级生活彻底变形,使学生成为学校教育中的沉默者。这种情况反过来使教师影响力受权力滥用的羁绊而陷入困境。
二、非权力的凸显:教师影响力的侧面
教师权力的滥用会导致自身影响力陷入困境之中。因此,仅仅藉由权力来充分发挥教师的影响力是不现实的。事实上,教师自身携带的非权力因素一直是教师影响力被忽视的侧面,有利于纠正权力因素所带来的强制和扭曲,从而在教育活动中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这有待于我们进行深入的探索和揭示。
(一)奠立于师生的平等
教师非权力性影响力是指教师通过个人素质,包括知识、能力、人格、情感等而形成的一种自然性影响力。它不是基于由上到下的权力机制,而是基于人格之间的平等。教师和学生都是有主观性的个人,在本质上是平等的。“这种平等性是衡量和规范师生交往活动的至上准则,更是认识和处理师生关系的出发点”[15]。换言之,师生之间不应是“权威—服从”的关系,而应是“平等—互学”的关系,即马丁·布伯的“我与你”的关系。具体而言,首先,教师非权力影响力解除了师生之间“控制-服从”的机械关系,建立了平等、融合的共生关系。这种师生共生的关系有两个基本特征:其一,教育过程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成长和发展的过程;其二,教师也要“以生为师”,完成自身的持续成长。可以说,在共生型师生关系中,“教师和学生也是未完成的人,在教育过程中他们双方必须多多地向彼此学习” [16]。于是,教师不再是多数知识和社会制度的代表者,自身的角色转变为“受教育者”,相应地也将学生看作是完整的、鲜活的生命个体,而非实现自我目的的工具。
其次,教师非权力影响力使师生之间的交流是对话式而非灌输式的,对话的过程是师生双方相互理解的过程。教师非权力影响力为师生营造了一个真正平等的对话的空间,避免了“虚假的对话”“僵化的对话”以及“无精神交流的对话”[17]。教师能够尊重学生的主体性,而不仅仅是把学生当作实现自我价值的客体,展现出“真诚的对话”。在课堂提问中,教师根据学生的个性和水平,实行“灵活的对话”,而不再是简单的一问一答;师生彼此敞开心扉,用最真实的自己与对方交流,实现“心灵的对话”。在这种对话中,没有主客体之分、没有独权者和无权者,教师与学生之间建立起真诚、平等的关系。师生都在对话式交流中获得利益,学生成长了,教师自身也得到了升华。在教师非权力影响力下,权力被消解,师生关系被重构,学生会感受到教师的尊重,从内心里愿意听从教师的教导,愿意向着老师要求的方向努力。其实,师生冲突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教师与学生之间权力的争夺[18]。教师非权力性影响力将权力因素限制在特定的范围之内,消除了师生冲突的根源,极大地降低了师生冲突的可能性,而且增加了师生之间的了解和信任。
(二)旨向于学生的发展
学生具有依附性、可塑性和向师性等心理特质,这就意味着他们的发展离不开教师的影响和引导。其中,教师的非权力影响力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在教学活动中,教师的言语、行为甚至思想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促进或阻碍学生的发展。教师权力的滥用给学生树立了错误的示范,而教师非权力影响力的运用则会对学生产生良好的榜样作用。教师通过高尚的人格、丰富的知识、娴熟的技能让学生发自内心地信服,从而主动地向教师学习。由于教师的非权力影响力具有明显的自然性、渗透性等特征,因而会产生无限的张力,让这种影响力“不受时间、空间的制约,能通过震撼感染、舆论传播,使人产生敬佩、依赖和亲切感,并由此使受教育者表现出心悦诚服、自觉效仿的心理和行为”[19]。
首先,教师非权力性影响力解放了学生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包括发展权、人格权等。人权作为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它是在道德权利、普遍权利和批判权利这三种意义上使用的[20]。学生首先是一个人,理应享有这些基本的权利。非权力影响力体现出教师对学生的尊重,把学生当作一个公民主体来看待,将权利还给学生,包括话语权、表达权等。学生由隐性的“无权”变为真实的“有权”。事实上,没有权利的保障,学生根本无法成长为完整的公民。其次,教师非权力影响力解除了教师权力对于学生权利的压迫,让学生在发展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主体性和完整性。正如雅思贝尔斯曾言:“所谓教育,不过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活动,包括知识内容的传授、生命内涵的领悟、意志行为的规范,并通过文化传递功能,将文化遗产交给年轻一代,使他们自由地生成,并启迪其自由天性”[21]。在教育世界中,教育的主体是有灵有肉的人,而不是客观的知识或僵化的规则。学生是有生命的鲜活个体,应该具有主体性、生长性和完整性。事实上,学生不是空着脑袋走进教室的,而是有经验的、有情感的,而自身的经验和情感才是发展的真正基点。教师非权力影响力的发挥是让教师有情感、有温度地对待学生,懂得倾听、关心学生和反思自身。学生由“被控制”的客体成为一个“解放”的主体,从而发展出主体性和批判意识。
(三)落脚于公共的生活
班级生活是学校公共生活的投射,是社会公共生活的预演,因而具备公共社会的基本特征,如平等性、参与性等。杜威认为民主主义不是一种孤立的生活方式,而“是一种联合生活方式,是一种共同交流经验的方式” [22]。因此班级公共生活应该具有民主性。就此而言,教师和学生均是班级生活的主体,共同管理班级的公共事务,参与班级的公共生活。教师权力性影响力膨胀下的班级生活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僭越了学生的民主权利,导致班级呈现出一种虚假的公共生活。教师非权力性影响力作用下的班级公共生活以师生双主体为基础,致力于形成主体间性的师生关系、合作型伙伴关系,把班级建构成一个平等、民主的生活空间。
首先,教师的非权力性影响力有助于实现班级公共生活的平等性。在非权力影响力作用下,教师能够视学生为平等的个体,尊重学生的权利,将单向度的权力行使转变为师生共享控制班级环境的权力。在教学活动的微观层面,教师和学生共同把握课堂环境,相互配合。比如当有学生跟不上教学节奏时,教师根据学生的反应适当调整节奏,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效率。同时,教师的非权力性影响力解放了学生的日常的生活实践,使得学生不再仅仅局限于知识的习得,增加了参与班级公共生活的多种可能。比如学生有自由参与感兴趣的公共活动。其次,教师的非权力性影响力有助于实现班级公共生活的参与性。教师非权力影响力作用下的班级生活,教师不再是“控制者”“权威者”,学生不再是班级生活的旁观者,而是参与者、管理者和组织者。细言之,在教学活动的宏观层面,教师在制定规章制度、教学计划时征询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学生参与性。教师非权力性影响力有利于解放学生的主体性,增强学生参与的意识。在参与的过程中,学生认识到自己是班级的主体,能够积极参与到班级事务的管理中,从而逐步确立起师生共同的利益目标。在此基础之上,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建立师生、生生之间的伙伴关系,比如建立互助学习小组、师生共进小组等。这种伙伴关系将使班级生活充满学习的快乐、合作的乐趣,从而维续班级公共生活的稳定运转。
教师非权力影响力的发挥有利于打破学校教育中学生工具化的现象,将学生当作平等而完整的生命个体,有利于建立一种平等共生的师生关系,进而构建一个和谐的班级公共体。在长期的教育交往中,学生受到教师的知识、能力、人格、情感等方面的影响,对教师产生敬佩感、信任感,从而纠正教师权力影响力可能产生的不良作用。
三、节制与解放:教师影响力的实践路径
在学校教育实践中,教师权力存在着滥用的风险,导致教师权力性影响力作用日渐式微,甚至会阻碍教学活动的正常实施。而若想充分发挥教师影响力的作用,避免教师权力对学生自由和权利的压制,我们必须通过节制教师权力,合理使用教师权力性影响力,同时为充分发挥教师非权力性影响力的作用提供空间。
(一)节制教师权力
教师权力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也是教师权力性影响力的基础。然而,教师权力经常因为缺乏监督而滥用,进而导致教师影响力发生异化。事实上,“爱好权力,对于教育家来说,和对政治家一样,是主要的危险;凡是可以委以教育职责的人,必须从学生本身的利益出发关心学生,而不是把他们看作仅仅是某种主义的宣传大军潜在的士兵”[23]。因此,教师应该正确使用权力,藉之促进学生发展,而不是为了利于私人或便于教学而压迫、控制学生。首先,控制权力作用的范围。教师的权力是国家基于教师的职业和责任而赋予的,主要应用于保证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这就意味着,教师权力的使用范围是有限的,指向是特定的,而不能由于教师个体的任意性实施。比如《教师法》中明确规定:教师拥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教学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的指导权以及“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评价权。教师行使权力必须有相关约束和前提条件,比如“教师行使惩戒权的前提是学生已有过错” [24]。换言之,若没有范围的限制和指向的约束,教师就会变成滥施权力之徒。
其次,把握权力使用的程度和方式。教师行使权力的方式主要分为积极和消极两种,奖励与惩罚是典型的方式。诱导性影响力是基于教师奖励权的一种影响力,是以积极制裁而不是消极制裁使被影响者服从,隐含着互惠、平等的交换关系[25]。教师答应给予学生奖励或服务,学生采取教师所期望的行动予以回应。比如,完成了某项集体任务,教师要给予学生一定的奖励,以此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与之相应,学生会表现得更好。当然,对学生的表扬或奖励,教师要注意公平性和多元化。例如,从横向和纵向角度评价学习成绩,对学习取得进步的学生同样给予评价。惩罚同样是教师的专业权力,它作为一种教育的手段而非目的。换言之,教育性是教师惩戒行为的本质所在[26]。教师行使惩戒权的目的是使学生意识到错误,降低甚至戒除失范行为的发生频率。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在行使惩罚权力时,要理性地控制其程度和方式。一方面,惩罚不等于体罚,也不等于语言暴力,不能对学生的身体、人格和自尊造成伤害。另一方面,惩罚要针对问题行为而不是学生本人,即教师要指出学生的错误行为并给予惩罚。节制教师的权力,有利于控制权力影响力的作用范围,减少对学生的压制。
(二)构建对话关系
教师非权力性影响力是建立在师生平等的交往关系上。然而,在现实教育中,教师是社会代表者与文化传递者,学生是社会未成熟者与文化学习者。由此,师生之间极易形成“支配-服从”的关系,进而异化了师生之间的关系,限制了学生发展。若想解除“支配-服从”的师生关系,我们可以通过师生之间平等的对话来实现。正如弗莱雷认为,解放压迫者和被压迫者的方式是对话,即在对话中进行反思和行动[27]。真正的对话是建立在“我-你”关系之上的,否则将会丧失对话最重要的平等要素。在教育场域中,教师作为“我”与学生作为“你”的话语关系,而不是将学生置于他者的地位。于是,“你”呈现在对话中,“我”生存与“你”的关系里[28]。在这样的对话中,教师与学生同时成为主体,教师以本真的“我”面对学生“你”时,学生才会以真实“我”来面对教师“你”。
若要构建“我-你”平等的对话,首先教师和学生要有平等的话语权。教师非权力性影响力体现在教师把学生当作平等的主体,从而展开充分的、平等的对话。因此构建平等的对话,必须要把话语权还给学生,从而让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活动中能够展开平等的对话。其次,对话要有爱,爱是对话的基础。爱是教师非权力性影响力中最重要的因素。这里的“爱”,不仅指教师要关爱、体贴学生,而且要放开学生,不能控制、威胁,让其自由自主发展。在教育实践中,我们经常听到“叫你这么做是为你好”类似的话语,将所谓的爱扭曲为控制、命令学生的借口。第三,师生要保持谦虚的态度,即尊重对象。如果对话(或一方)缺乏谦逊,那么对话就会破裂。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总是占据优势地位,一旦自视甚高,甚至将学生当作无知的客体,就会习惯于命令或压迫学生,从而让师生对话失去基础。其实,教师和学生是互相学习,共同成长的。最后,教师要信任学生,相信学生能变得更完美的能力。教师要将自己的想法真实地表达出来,同时引导学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信任只有在一方把自己真实、具体的想法告诉别人时才产生;如果一方言行不一致,信任就不可能存在[29]]。在平等的对话关系中,教师携带的非权力因素——学识、德行、素养等人格魅力,会自然而然地传递给学生,产生良好的非权力影响力。
(三)培养学习共同体
理想的学校教育应该是学生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班级生活和谐快乐。然而,现实中的学校却与这种理想存在很大的差距。学生之间相互排斥、相互争夺的现象屡见不鲜,学生被裹挟在恐惧、焦虑之中。正如佐藤学所说,“学校,与其说是儿童一起学习成长的场所,不如说是丧失欢乐、丧失学习伙伴,也丧失自身的场所更为妥当吧?学校与其说是形成学习的亲和、实现民主主义的场所,不如说是发挥着通过排他性竞争,建立优越感与自卑感,扩大阶级、种族、性别的社会文化差异的场所更为妥当吧?”[30]这种情况的出现,是我们整个教育制度、教育观念的投射。学校和教师营造了一个相互排斥和竞争的权力环境,而缺乏合作的空间。为化解这种境况,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建构学习共同体,即“一个由学习者及其助学者(包括教师、专家、辅导者等)共同构成的团体,他们彼此之间经常在学习过程中进行沟通、交流,分享各种学习资源,共同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因而在成员之间形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人际联系”[31]。教师非权力性影响力体现在教师以引导者的身份引导学生,与其他学生建立起合作互学的关系,从而平等地沟通、交流。
首先,教师要成为学生的合作者,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为发挥非权力影响力,教师要随时与学生处于二元关系中,将之视作伙伴而与之相遇。作为学习的伙伴,教师必须和学生一起努力,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并与之合作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实现教育目的。其次,教师要指导学生开展合作学习,构建学习共同体。教师引导学生展开充分的讨论,在寻求诉求耦合的基础上制定共同的学习目标。为了达成这些目标,学生必须进行合作学习。具体而言,教师可以实行拼版教学法,通过把学生们分成一个个的合作小组,并让每个学生只知道一部分考试的知识,也就是拼板中的一块来完成。在这种体系下,学生们要轮流教授他们所掌握的知识并帮助其他学生[32]。在我们的课堂中,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对拼版教学法进行改造,以促进学习共同体的建立。在合作学习中,学生对彼此有了更多的理解和包容,从而有利于集体的发展,而教师扮演着引导者、合作者的角色,在学习活动中藉由自身的非权力要素悄然影响学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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