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海,男,山东东营人,1979年10出生,教育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教育基本理论、德育原理、课程论研究。
2001年毕业于 烟台师范学院中文系,获汉语言文学教育学士学位;
2003年毕业于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获教育学硕士学位;
2006年毕业于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获教育学博士学位;
2006年至今,任教于 华中科技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院。
1.承担教科院硕士研究生课程《德育原理》、《课程论》;
2.承担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家庭教育学》。
1.《道德教育的广度批判:杜威德育思想及其启示》,《教育研究与试验》,2004年第3期。(本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教育学》2004年第9期全文转载)
2.《新课程到底怎么“教”——关于教学方式变革的追问》,《当代教育科学》,2005年第13期。
3.《关于“伙伴教育”的理论构想》,《江西教育科研》,2005年第5期。
4.《伙伴教育:现代教育理念的乡土化阐释》,《教育科学研究》,2005年第8期。
5.《美国品格教育质量标准介绍》,《基础教育参考》,2005年第3期。
6.《服务学习的理念和流程》,《福建教育》,2005年第1期。
7.《论服务学习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启示》,《高教探索》,2005年第3期。
8.《学习型教师:当代教育的必要选择》,《中学教育》,2001年第12期。
9.《家长如何成为学校教育改革的动力》,《江西教育科研》,2006年第12期。
10.《论道德教育中的平民思维》,《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1. 科技发展与中小学课程改革, 湖北省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负责人,2006年。
2.全国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调查研究,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招标课题,主要参与者,2006年。
毕业论文:杜威德育思想与中国德育变革
导师:杜时忠
摘要:直面社会转型期学校德育变革问题,本论文试图从伟大教育家杜威的思想和实践中寻找启示。论文依据杜威的一系列教育论著,对杜威德育思想进行了深层次的探析。杜威依据其民主主义的社会观和实用主义的经验观,对道德和道德教育进行了全新的解释。实用主义道德观将道德看作个体在具体经验情境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将知识、技能、品格看作个体道德的要素,从而使道德过程与经验的改善过程等同起来,也使道德教育过程成为与个体经验的改善过程、教育过程相等同的过程。杜威德育思想的实质,是道德的教育思想,杜威德育思想与杜威教育思想是融合为一的。杜威德育思想的核心是“以‘道德的教育’培养‘道德的人’”,而“道德的人”不是传统的依据具体德目的好人,而是符合民主社会要求的社会良好成员,是有用的好人;“道德的教育”不是符合具体德目的教育活动,而是就其动机与效果而言都有效地满足了社会对个体要求的教育,是培养良好公民的教育。在这种道德的教育思路中,杜威有机地实现了知识与道德的统一,德育与教育的统一。 在其一系列教育论著中,杜威系统分析了民主社会中的学校教育角色、目的、课程、教学方式、管理方式以及直接德育方法,将“道德的教育”思想有机地贯穿于其教育理论的系统之中。综观杜威的德育思路,超越二元论的辩证性特征清晰可见: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超越个人与社会对立的思维方式,确立个人与社会统一的教育目的观;在知识与道德的关系上,超越智德分离的传统,将知识统一于道德,并且进而建立道德教育与教育的统一关系;在教育与生长的关系上,突破无视生长的制度化教育局限,倡导关注生长、促进生长的学校教育形式;在经验与课程的关系上,摒弃脱离经验的课程,主张课程与学习者经验的有机统一;在兴趣与责任、兴趣与能力的关系上,分析个人兴趣与社会需要、社会行动能力之间统一而非对立的关系,主张依据个人兴趣培植社会责任意识与社会行动能力。 杜威德育思想自传入中国以来,经历了20世纪中国社会的几次重大转折,当前日益受到研究者的关注。秉持客观、理性的立场来借鉴杜威德育思想,其对于中国德育研究的基本意义不在于提示了探究、体验等具体的道德教育方法,而在于提示了一种全新的理解道德和道德教育的方式。依据杜威的思想,学校德育的目的不应局限于具体德目所设定的范围,不应培养抽象的“道德人”,而应培养民主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合格公民、融合知识、能力与品格的新型道德人,即“有用的好人”;德育不是学校教育中的独立系统,而是融合于学校教育的全部过程之中,德育的实质在于教育的道德属性。依据这种思路,我们可以进一步澄清影响学校德育的各种观念——“德育首位”与“教书育人”,理顺教育与德育的关系。并且,杜威德育思想提示我们跳出既定的德育原理概念体系,从广义德育的视角来重构德育原理。
关键词:杜威德育思想;中国德育变革;道德的教育;道德的人;责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