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湖北省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研究中心成立于2015年,2017年成为团中央授牌的首家全国少先队研究基地。自2018年起,基地每年摘编1期少儿组织与教育研究的文章,目前已至第4期。“少儿组织与教育研究文摘”栏目,将陆续推出,以飨读者。
目录
13 | 赵圆圆:少先队辅导员与少先队员间心理契约的建构
摘自《青少年研究与实践》2020年第1期
赵圆圆:西南大学教育学部
摘要: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员作为少先队工作的两大主体,是少先队工作中重要的关系之一。心理契约是隐含在契约双方间隐性的、非言语的约定,有利于对双方的行动作出价值引导,促进队员的有效管理,维系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员间的和谐。新时代,少先队组织面临着更为复杂的社会环境,为了保证少先队工作的稳步推进,培养出优秀的少先队员,牢牢维系辅导员与少先队员间的心理契约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心理契约;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员
“心理契约”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研究的是企业中雇主与员工之间隐蔽的关系。心理契约是当事人双方未通过某种显然形式直接明确地表达,而是通过各种心理暗示,双方相互感知、认可对方的某些期望,进而达成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观心理约定。心理契约是对正式制度的补充,通过一定的利益和情感纽带将双方连接在一起。少先队辅导员与少先队员的心理契约构建要经历三个过程:一是心理契约的开端。辅导员和少先队员双方都有和对方缔结契约的意愿,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着直觉判断。不同于书面契约的清晰性和可操作性,心理契约的双方在认识上具有不确定性、动态性和主观性,需要通过教育、培训等手段加深理解。二是心理契约的发展。心理契约构建前提是双方抱有的期望。辅导员和队员双方要清楚自身的期望和责任,同时也要了解契约方对自身的期待,以便满足对方的期待。三是心理契约的达成。双方在接触的过程中明确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后,基于自身的需求、经验等,就双方的“共同要素”达成一致,构成心理契约的内容。
一、构建心理契约的作用
(一)价值导向:引导双方行动的指南
心理契约中包含着以知觉、信任和许诺为基础而形成的关于双方责任的各种信念。心理契约的价值导向作用实际上对辅导员和少先队员的思想和行动都起到引导作用,督促契约双方在满足自己期待的同时,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一旦队员的期望被辅导员察觉并接受,辅导员将会把队员期望作为责任,根据队员需要和兴趣,确立适合队员的发展目标,调整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提高教育实效性,增强组织和队员的良好互动,实现和谐双赢。同时,少先队员也会以组织和辅导员的需求为行动指南,发挥在组织中的主体作用,积极配合辅导员工作,对组织产生认同和满意的情感。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后,如果辅导员的心理期待被队员察觉并接受,队员也会根据辅导员的心理期待,履行自己的责任,不断地审视自己,是否达成组织目标,实现组织期待,让自己向优秀的少先队员看齐。
(二)激励功能:管理队员的有效举措
少先队辅导员与少先队员是基于一定的期待和动机缔结契约,隐藏在双方期待之下的是各自的需要。当双方都十分重视对方的心理期待,想满足对方的期待时,就会履行自己的责任,最大程度地实现心理契约。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包括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少先队员在组织中也有自己的需要,比如安全的需要、娱乐的需要、交际的需要、自我成长的需要等等。如果辅导员能够察觉到队员的需要,并就队员不同层次的需要有针对性地给予满足,那么,辅导员就比较容易探索出一条管理队员的有效路径。这种“以生为本”的隐性管理从队员需求出发,兼顾队员的个性化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保障组织的稳定运行。
(三)整合作用:构建良好关系的法宝
相关研究表明,共同期望高型心理契约会产生积极作用,共同期望低型心理契约会产生消极作用。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员如果彼此能在认知、态度和行为上有更多一致的目标,那么双方在心理契约上的共同要素就会更多,认可、接纳彼此期望的可能性就越大,良性心理契约就越有可能达成。通过对外在物质环境和双方关系的整合,能在最大程度上缩小两者之间的矛盾和差异,做到求同存异,从而保证双方期待的相容度。辅导员把培养少先队员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其目标,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同队员建立民主的师生关系,发挥队员主体性。从提高心理契约的达成度来说,队员应在这种和谐的师生关系中从认知、情感和行为上形成对少先队员身份和组织的认同,配合辅导员的工作,提高与辅导员期望的相容度。
二、心理契约下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员的责任和期待
心理契约具有隐蔽性、主观性和动态性的特征。心理契约的双方会根据自身的生存环境、经验、认知、需求、责任、义务等对对方的期待作出不同理解。这种主观的解释会影响契约的生成,所以通过对双方责任和期待的梳理有助于促进良好心理纽带的建立。
(一)少先队辅导员的责任和期待
少先队最重要的组织属性是政治性和教育性,所以辅导员作为组织的代理人,其责任也应该围绕少先队的组织属性展开。辅导员的政治任务是将少先队员培养成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辅导员对这一责任和义务的把握,有利于明晰辅导员工作核心,认清党和国家对辅导员赋予的重任,同时构建起和队员之间的桥梁。新时代,辅导员的责任就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少年儿童的具体特征设计合适的教育目标,实施政治启蒙教育和组织教育,把少先队员培养成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队员。另外,辅导员还兼有教书育人的责任。辅导员本质上是一名教师,所以必定要担任教育儿童的责任。段镇认为,少先队组织要树立“一切为儿童幸福着想,一切从儿童实际出发”的思想。少先队组织是儿童的组织,所以组织和辅导员理应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和精神环境,为儿童现在和未来的发展创造条件,使儿童对少先队充满感情,以少先队员的身份为荣。
少先队辅导员的期待是多方面的,如职业的期待、自我实现的期待、发展的期待等,体现在结契另一方就是对于少先队员的期待。辅导员对少先队员的期待包括对队员角色的期待,对队员发展的期待。角色期待是对队员应有行为的期望和要求。辅导员希望少先队员从小在先进的集体中接受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和政治启蒙的教育和熏陶,树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奋斗的理想和志向。少先队组织要引导队员,促使队员将外在的教化转化为自身认同的价值文化和行为实践,达到其知、情、意、行的有机统一,才能真正将辅导员对队员的期待和组织的要求结合起来。其次是对队员发展的期待。陆士桢教授认为,少先队具有三个重要的属性,其中就包括育人属性和社会属性。辅导员是教师队伍的一部分,也希望少年儿童能够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社会发展的要求培养新时代好队员,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关心社会,培养对社会的责任感,实现从儿童到少先队员角色的转换。
(二)少先队员的责任和期待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党和国家对少先队员未来发展期望最集中的表现。根据《章程》,少先队员的责任或义务主要包括:一是知道并熟记少先队的基本常识,如队名队歌、队旗队徽、入队誓词等。通过对最初组织象征符号的认识,来认知少先队组织。二是熟悉少先队仪式,包括佩戴红领巾、敬队礼、呼号等。少先队员通过仪式领会少先队最深刻的精神内涵,深刻感受少先队的庄严肃穆,以少先队员的身份为荣。三是践行少先队规范。如《章程》中对少先队性质、目的、作风的规定,队员应以这些标准作为自身努力的目标,努力向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队员靠近。四是履行队员管理组织的义务。队员要积极参与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完善少先队制度,发挥少先队阵地作用,开展和参与少先队活动,充分发挥队员当家作主的能力。五是遵守队的规章制度。每个队员要遵守队的纪律,履行规范的入队仪式和退队章程。
队员的期待主要从队员的主体性和队员的平等性两方面体现出来。少先队是少年儿童的组织,所以少先队理应要充分发挥儿童的自主性,以彰显少先队员的主体地位。少先队员的自主性表现在以主人翁的姿态在组织中进行队的管理、参与活动开展、行使选举权利、进行民主评议和监督,在组织中能够充分发挥自主自动的精神,在自我炼、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中获得自主精神。其次,少先队员的期待表现为队员的平等性。队章规定,凡是6—14周岁的少年儿童,只要满足一定条件,愿意参加少先队组织,都可以加入进来。少先队组织是面向所有适龄少年儿童的群众性组织。队员的平等性主要体现在少先队的组建和发展是依靠每一位队员。队员希望少先队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能面向全体队员,不落下一个队员,不孤立任何一个队员,所有队员都能在一个健康、充满活力、快乐的少先队集体中成长。
辅导员和队员间的心理契约建立在双方责任和期待之上。如果双方没有就主观责任和期待达成一致,就会无法形成心理契约或导致契约破裂,双方发展也会受到阻碍;如果对期待进行合理预期,较好地履行责任,则会实现心理契约的良性构建,形成和谐的师生关系。
三、影响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员心理契约构建的因素
心理契约具有主观性、内隐性和动态性的特征,契约是否能顺利构建直接影响着少先队工作的进行。通过对照辅导员和队员双方的责任和期待,发现心理契约构建中存在着辅导员部分工作能力缺失,少先队员主体性需求得不到满足,双方期望的相容度低等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少先队辅导员部分工作能力缺失
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工作的主力军,辅导员对组织意志或任务的解读,辅导员的专业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少先队工作质量。辅导员主要从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形式三个方面影响着契约的构建。首先,在活动目标上,辅导员有时会将上级领导的命令或活动任务当作教育目标,没有根据队员的具体情况对目标进行预设,或者目标设置不合理,没有发挥目标的价值引领和导向作用。其次,活动内容上缺乏系统性。辅导员在内容的选择上能够意识到要结合国家课程要求和儿童需求,但出于客观限制和主观理解,很少能够达到理想的状态。辅导员常根据自身教育经验和教育实践选择教学内容,而没有针对一个主题形成系统的课程内容。再次,活动形式上创新少。形式是实现内容、达成目标的有力保障。出于儿童身心发展的考虑,辅导员需要借助活泼新颖的形式、具体生动的形象才能让队员更好地接受。良好的活动形式,可以发挥队员的主体作用,实现队员和辅导员的双向互动。通过丰富多样的、少先队员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引领思想信念,塑造队员品格,培养少先队员良好的行为和习惯,是辅导员的重要任务。
(二)少先队员主体性需求得不到满足
主体性作为一种哲学理念,是指作为主体的人在认识和改造自然与社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等特征。少先队组织是儿童性的群众组织,少先队员拥有无可辩驳的主人翁地位。但是,具有主体地位的人,不一定具有主体性。主体必须将内在于己的隐性的“主体性”品质挖掘出来,才能称为具有主体性的人,而且这种内在的潜伏对象必须要进一步挖掘和培养,否则它就只能永远地隐藏在个体内部。辅导员作为一名教师,以身份优势对少先队工作作出指导,开展少先队活动,为队员规划好发展路线,俨然形成了教育中的“霸权”。少先队组织拥有一套以成人领导为中心的自上而下的层级机制,较少充分发挥以队员为中心的自下而上的运行机制,而恰恰这种自下而上才能在最大范围、最大形式上反映队员的需求,让队员参与到少先队组织的管理与建设中,行使他们应有的权利,发挥队员的力量。在实际中,在辅导员的干预下,队员进行自我教育、相互教育的机会少,少先队组织建设中没有充分发挥队员的力量,辅导员参与多,队员主体性作用发挥有限。
(三)辅导员和队员双方期望的相容度低
社会交换论是心理契约的基础理论之一。它认为交往双方要遵循“互惠”的原则,即“我能为对方做什么”的付出以及“对方能够带给我什么”的回报。这种互惠的载体可以是物质、情感、态度等,体现在心理契约上就是双方基于约定的付出和回报。从少先队辅导员的角度看,想要构建良好的心理契约,这种“付出”包括了解队员的需要,和队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为队员提供健康的生活环境等等。而辅导员的“回报”是从更加宏观层面进行“索取”,希望发挥组织的社会性、教育性功能,希望少先队员能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提升其政治素养,成为党的事业的接班人,对社会有更多的责任感,从教育上看更趋向于“社会本位论”。从少先队员角度看,队员的“付出”则是要维护组织荣誉,进行少先队管理,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和辅导员建立良好的关系等。“回报”体现在队员是否获得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否能拥有适应现在生活和未来社会的素质和能力,队员的“回报”更趋向于“个人本位论”。如何调节两种价值取向中的冲突和矛盾,寻求更多的共同要素,实现双方共同目标,促进双方发展,这是构建心理契约的重要问题。
四、构建少先队辅导员与少先队员间心理契约的策略
(一)辅导员要运用权变思想开展工作
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工作的重要策划者和执行者。一个优秀的辅导员,是搭建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间重要的桥梁和纽带。少先队员同时拥儿童和队员两种身份,要想构建良好的心理契约,就要考虑多种因素对少先队员的影响。权变理论认为没有一成不变的,要随着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策略。辅导员可以从权变理论的三个方面对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形式进行设计和调整。第一,从时间向度设计教育目标。辅导员要按照少先队员的队龄,设计符合队员发展的目标,实行不同层次的组织教育。刚入队的队员,身心发展是稚嫩的,他们以形象思维为主且对组织充满好奇,对组织的期待很大,因此低年级阶段的教育目标要紧紧贴合儿童生活经验进行设计;到了高年级阶段,儿童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度,能比较理性地看待问题,因此可以制定更加有难度、抽象的教育目标。初期心理契约比较薄弱,辅导员需要对契约悉心维护。第二,从空间向度和实施对象考虑活动内容的选择。基于不同地点、场所和队员在性别、年龄、个性特征等方面差异的考虑,选择合适的活动内容就尤为重要。辅导员根据地域特色、教育资源和儿童需求选择适当的活动内容,不仅能够让队员真正将活动内容内化吸收,同时能够更好地实现组织需求。第三,从情境向度选择适当的活动形式。辅导员要考虑不同向度的匹配所导致的复杂情境,并在情境中选择合适的形式开展少先队活动,使队员乐于参加活动,能更快、更好地融入到活动中。
(二)辅导员和少先队员要形成良好的对话与交往关系
辅导员和少先队员之间的心理契约具有政治性、教育性。基于契约的性质,双方要形成一个良好的对话交往关系。从组织的政治属性来看,党—团—队是我国培养政治接班人的重要链条。少先队组织作为少先队员最初的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辅导员一定要传达组织的政治意志、政治利益和价值,最终促使少先队员从社会人转变为政治人。政治性是两者构建心理契约的一个前提基础。其次,从教育角度看,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且在教育过程中是相互促进、相互成长的。辅导员和少先队员之间的双向互动,本质上是一种通过对话进行的教育交往活动。辅导员要考虑到两个方面,即既能保持师生双方交往的最低限度的距离,又能通过努力建立师生间最亲密的关系,最终实现平等的对话。在保障组织任务实现的基础上,辅导员要激发队员主体发挥作用的欲望,调动队员的主观能动性,以情感和信任作为连接和维系契约的纽带。
(三)保持辅导员和队员间较高的期望相容
参照高校师生双方心理契约的期望值类型的划分,笔者将辅导员和队员之间的心理期望划分为四种类型:辅导员高期望型,队员高期望型,共同高期望型,共同低期望型。无论双方是过高期望,还是低值期望,都会产生不良的效果。保持期望相容,契约双方相互尊重、认可和接纳,双方才会互动互促。在这一过程中,辅导员要处理好满足和引导的关系,面对少年儿童多样化的需求,作出“满足”“部分满足”或“不满足”的判断。当认定少年儿童的需求是健康的、积极的、正当的、安全的,作出“满足”的判断;当认定少年儿童的需求有一定的合理之处,辅导员要作出“部分满足”的判断;当少年儿童的需求
是负面的、不正当的、不合时宜的,辅导员应作出“不满足”的判断。从引导角度来说,少先队辅导员要引导队员把个人需求和组织期望结合起来,使双方的期望保持最大程度契合、相容,这样既满足了队员的需要,同时也不辜负组织和辅导员的期待。队员应该坚守底线,听从辅导员的教导,同时以队员的身份提高对自己的要求,从认知、情感和行为上认可自己的队员身份,以队员的身份为荣,以组织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