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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旭 | 权力微生态:班级研究的政治学视角
来源: 日期:2019-04-09 浏览:


摘要:以权力为线索,对班级进行政治学分析,有助于认识班级组织及教育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班级的外在权力关系涉及班级与学校、家庭的关系,班级的内在权力关系则包括班级的组织架构、管理运行、成员权利。班级内外,呈现出一种纷繁复杂又具体而微的权力“生态”。对班级进行政治学的分析,将为班级研究开辟一个新的视野,提供一个拓展班级研究的中介。


关键词:班级权力;政治学视角;微生态


班级研究何以走出小众范畴,拓展研究的理论视野是一个重要途径。本文拟从政治学的视角,重新审视班级组织及教育过程,分析班级日常生活和管理运行,以期开拓班级研究的新领域。


一、班级政治学分析的可能


能否对班级进行政治学研究,这一问题涉及两个方面:其一,“事实上有无可能”,即班级中是否存在可供政治学研究的对象。其二, “理论上有无必要”,如果不能对理论创新或实践发展有所助益,这种研究也是不可取的。


一方面,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是权力以及与权力相关的组织与过程。权力是一种广泛的社会存在,通常被理解为制度化的强制力量,从最普遍的意义上讲,“权力就是人际关系中的影响力”[1],即“A让B按A的意愿做事的能力”[2]。一切人类活动都具有政治意义,都可以进行政治学的分析。教育作为直接以人为对象、以影响人的发展为目的的活动更是如此。中国的班级是“行政班”,本身就是学校行政管理体系中一个最基层的机构设置,具有强烈的行政色彩。一个个班级就像庞大的学校教育权力系统中的“神经末梢”,接收着来自权力“中枢”的指令,直接触发和控制着具体而微的教育活动。我们常常戏称班主任是中国权力最小的“主任”,这一隐喻所反映的班级和班主任的行政属性和权力特质,却是实实在在的。


另一方面,当前班级研究主要采用教育学视角,辅以管理学视角,另有社会学、心理学等视角,政治学视角尚不多见。“教主管辅”的视角,以关注学生成长为主旨,探讨班级建设、运行乃至“治理”的成效模式。然而,由于教育的生成性和不确定性与管理强烈的绩效导向的冲突,使教育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的班级运作都异化为“管主教辅”,即以管住学生为第一要务。此现状已受诸多批评。这类研究弱化了班级作为一个行政设置在学校教育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回避了集体生活中的权力生成和运作对成员社会属性建构的作用,忽视了教育过程利益相关方的真实关切点。权力,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的权力,亦或是家长的教育权,随着社会和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各方重视。这些权力,不仅是法律、规则等制度文本的规定,而且真实地展现在学校教育的日常生活中。作为学校生活最基本的载体——班级,也是认识和研究教育中的权力及其运作的理想对象。学校教育中的权力运作也是一个教育过程,班级生活就是要让学生学习如何认识权力,正确地获得权力,合理地运用权力。


以一个具体的问题为例。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一些学校试行“走班上课”的教学方式,于是有人提出,当前普遍实施的固定班级编制,任命班主任负责的班级组织和制度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和教育改革的需要,必须废除“行政班”,代之以“教学班”。这种基于学校管理过于行政化的忧虑而提出的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这种观点忽略了两个事实:一是没有单纯的“行政班”。我国中小学的班级既是行政班,也是教学班。所谓废除行政班,代之教学班,实质是主张学校组织中教育权力与行政权力相分离,将班级还原为单纯的教育组织,以更好地发挥班级的教育功能。然而就发挥教育功能而言,班级教育权力的存在是为了促进学生的知识社会化,而行政权力则是促进学生的政治社会化。政治社会化不能通过单纯的知识性教育教学实现,它必须在一定的权力环境中,即一定的组织权力架构中,通过参与权力运作得以实现。行政班的存在有其必然意义。二是由于政治社会化功能的要求,学校权力结构与社会权力结构具有高度一致性,学校这类与政府关系密切的社会组织,往往在社会权力变革过程中变化相对滞后。有鉴于此,笔者的一个基本判断是,我国当前这种班级组织和制度,仍将长期广泛地存在。


二、班级的政治学分析框架


班级是一级组织,虽然在整个学校权力结构中处于最底层,但它仍然有着自身内部的权力结构,因此对班级的政治学分析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班级外在的权力关系和班级内在的权力关系。


(一)班级外在权力关系分析


班级与两类组织或群体直接发生关系,这两者即学校和家庭。班级隶属于学校,班级与学校的关系其实是学校内部的组织关系,但学校并非班级的联合体,它有自己的独立性。在中国“行政班”体制下,班级是学校的次级行政机构,班级与学校的关系具有明显的“科层制”特点;在欧美“教学班”架构下, “班”是学校进行教学的活动方式,一种学校教育功能的设置。无论哪种体制,学校在权力序列上都高于班级,对班级有绝对的控制力。在研究班级与学校的关系时,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班级与学校的权力分配,我们以班主任的待遇为例来说明。


长期以来,如何确定班主任的待遇一直存有争议,表面上看是如何计量班主任工作量的问题,实质上是班主任有多大权力的问题。待遇是一种权利,权利是通过权力可以获取的利益。学校中有两种权力:教育权力和行政权力。从教育权力来看,班主任一般同时承担着学科教学任务,在学科教学上的权力是确切的,不可能由此获得额外的收益;从行政权力来看,班主任承担的是学校中最低层次的管理职责,权力很小且难以界定,能够带来的收益不多。综合这两方面,班主任的待遇自然不高。有人认为班主任除了进行学科教学,还对所在班级的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因此可以主张更多的权利。然而在现行的学校管理体制下,或者说现有的学校权力结构中,教育权是从属于行政权的。公立中小学虽然是教育机构,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是通过教育学生获得收益的,其经费来源靠行政性拨款,每个学校、教师能够分配的收益取决于其行政权力的大小。非公立中小学以及非义务教育的高中阶段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是比照义务教育公立中小学来界定班主任权力及分配利益的。因此,要提高班主任待遇,根本上需要明确班任的教育权,保障班主任通过学科教学之外其他教育权力获得的收益合法化、制度化。


班级与家庭通过学生联系在一起,学生既是班级成员,也是家庭成员。近几十年来,生育政策导致家庭结构变化,子女在中国家庭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出于对社会竞争加剧趋势的想象,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越来越重视,家庭开始加强与班级的直接联系,家庭对班级教育的影响力日渐增强。二三十年前,班主任家访十分普遍,现在则变成家长三天两头往学校跑,与班主任面对面沟通。班级与家庭的联系由原本“班级-学校-家庭”的间接联系,变成了“班级-家庭”的直接联系。家长期望以种种方式影响班级教育活动以利于自己孩子的成长。这反映了以家庭为代表的社会权力对学校教育的影响越来越深入,已经渗透到学校教育最基本、最日常、最核心的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这种渗透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演变为家庭与学校、家长与教师(特别是班主任)争夺学生(孩子)教育权的斗争。


班级与家庭关系的变化,就学校方面而言,是学校逐渐开放的结果。学校的开放,为家庭及其他社会力量提供了更多了解和参与学校教育的机会和途径,本意是为了集合更多力量,共同促进学生发展,分散学校教育责任,减轻学校教育负担,助力学校实现自身的教育目标,然而无意间成为各种力量发泄的一个出口。由于学校权力的弱势,不能有效整合各方影响,从而造成了自身的困境。就家庭而言,在现代化进程中,家庭的教育权逐渐流失,家长又急欲巩固和恢复自己的教育权力,这一愿望无法在家庭中完全实现,他们就“参与”学校教育,以所谓“协助”学校教育的方式代替家庭教育。家庭的情况千差万别,家长的需求也各不相同,这就给班主任进行班级教育和管理带来很大压力,甚至干扰班级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班级内在权力关系分析


班级内部权力关系及运作可以分为班级的组织架构、管理运行以及成员权利三个部分。班级的组织架构体现班级内部职位的设置和权力的分配。班级组织架构是在班级形成之前根据传统、习惯和制度预设好的。在该架构中,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班主任的地位。班主任是不是班级的成员?吴康宁教授认为:“班级只是一种学生组织,教师并非这一组织的成员。”因为教师与学生在班级目标、机构和规范三个基本的组织要素上并没有共同点。[3]这种观点令人困惑。因为在现实的学校教育中,班主任是每个班的负责人。教育部2009年颁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指出“(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如果班主任

不算班级成员,他为何要负责?而且班级目标、机构和规范并非与班主任无关,它们的确立都必须得到班主任的认可。


笔者认为,要认识清楚这个问题,须将班级与班集体做一区分。班级是一个学校行政内设机构,班主任代表学校对班级行使管理权,他是班级的领,是学校行政权力在班级层面上的化身。而班集体是学生组成的非正式群体,虽然有类似于正式组织的职位及架构,但并不属于学校行政机构设置,对学校管理也没有实质影响力。班集体通过“模仿”正式组织的架构和运作教育学生,实际承担着学校的教育职能。教师不是学生,当然也不是班集体的成员。班级的管理运行实质上是班级内部权力运行或再生产的过程。班级通过有效的管理和运作以实现班级目标。学生的学校生活和社会化过程体现于班集体中,班集体的管理架构只是对正式组织的模仿,并没有真实的权力,或者说不具备正式组织同等的权力,其产生过程无论是缘于班主任任命还是学生民主选举,都不是班集体权力合法性的来源。它的合法性来自于对班级教育目的的符应,即班集体权力的产生和运作,都是对社会权力产生和运作的模拟,是为了让学生了解、熟悉和掌握社会政治生活的规则,形成相应的政治认识、态度和行为方式,为学生成人后的社会生活服务,是一个政社会化过程。这个目的的实现程度及相应引导的有效性,是班集体权力合法性的标准。


当前班级管理运作中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是非学校教育因素的介入。如,不少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当上班干部,甚至是班长,他们会想尽办法,动用各种资源和手段影响班主任任命或学生选举的过程。他们认为做班干部可以培养孩子的领导能力,有利于孩子以后在社会上的竞争。这种想法和做法的偏差在于:第一,它忽视了班级管理运行的教育实质。学生选举、当班干部,都不是真实地获得权力和运用权力,而只是一个模仿过程,一个“权力的游戏”,通过这样的游戏学习政治生活的规则和技能。学校、班级设置班干部、建立班集体主要是为了教育学生。第二,民主生活中,要学会领导他人,也要学会接受他人的领导,更重要的是学会相互尊重、协商与合作。如果只关注领导能力的培养,显然有失偏颇。第三,这样的想法和做法显然受到“官本位”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它不是引导学生破除这些不良社会风气,而是强化和延续这些不良风气,无益于良好公民的培养和社会政治生活的改进与完善。


组织成员的权利取决于成员在组织中的身份,身份包含在组织权力体系中担任某一职位及由此获得的认可与评价。研究组织成员权利的意义在于探讨个人如何通过组织权力运作来获取所期望的利益。关于学生权利的研究有很多,但现有研究的一个共同点是,它们研究的都是学生作为人、作为社会的成员所具有的普遍性的权利,而几乎没有对学生在学校、班级组织中具体权利的研究;另一个共同点是学生权利都被视为一种不完全、不完整的权利,理由是学生是未成年人,需要成年人的监护,不具有成人所具有的全部权利。就前者而言有一定合理性,学生并不是学校、班级正式组织的成员,而是学校、班级管理和教育的对象,所以谈不上在学校、班级中有什么正式的权力,而在班集体中所谓的权力是模拟的、象征性的。因此,无法研究学生在学校、班级组织中有何具体权利,而只能研究学生作为公民的一般权利如何在学校、班级中实现。就后者而言,认为学生或未成年人的权利比成人的权利小,而事实恰恰相反,因为未成年学生是弱者,又是社会未来希望所在,所以社会和成人应其更多的重视和帮助。这一点是被普遍伦理和法律确定的。


那么应该如何认识学生的权利,如何处理学校教育活动中涉及学生权利的一些问题呢?如教师要求检查学生日记是否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笔者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不必纠结学生是否具有隐私权。原因是,第一,即使对成人来说,隐私权如何界定都是相当模糊和困难的。第二,学校教育过程并不是一个可以主张隐私权的领域,即学生不是也不可能通过接受学校教育获得隐私权。尊重和保护学生的隐私,首要的不是明确学生的隐私权,而是通过学校和教师的垂范,引导学生学会尊重和保护他人的隐私,是一个教育的过程。况且教师完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学生的内心想法和思想状态,而绕过所谓的“隐私”这一禁忌。


三、班级政治学分析的价值


对班级进行政治学的分析,并不是将权力作为班级研究的中心,因为作为一种教育活动,追求的应当是人的发展和完善,班级研究关注的必然是班级教育环境与过程对学生发展的积极效应;而是为班级研究开辟一个新的视野,或者说提供一个拓展班级研究的中介。班级是学校的“细胞”,是推动实现教育目的最根本的组织实体。班级虽小,却具有自身内在的权力结构。这种权力虽不正式,却有着自己独特的性质与模式,以及重要的教育意义,班级内外呈现出一种纷繁复杂又具体而微的权力“生态”。基于这种“微生态”,以权力为线索,对班级生存环境、组织结构与教育活动进行政治学的分析,将教育学的研究与其他学科的研究有效接驳,将极大地拓展班级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使众多教育问题得到更有说服力的解答。



参考文献:

[1]燕继荣.政治学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111.

[2][]迈克尔·G.罗斯金,等.政治学与生活(12)[M].林震,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1.

[3]吴康宁.教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276.


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教育部重点课题“小学班主任德育科研现状与问题研究” (编号DEA140262)的研究成果


本文见刊于《教育评论》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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