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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军:道德教育:如何面对陌生人
来源: 日期:2022-09-27 浏览:






道德教育:如何面对陌生人


冯建军


原文载于《教育研究》2022年第7


[摘要]中国社会正处于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型之中,市场经济、城市化、全球化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推动着陌生人社会的到来。转型时期,新旧两种道德体系混合并存,引发了现代社会道德的双重困境,表现为公共生活的私人化、道德冷漠、信任危机和公共性的丧失。现代社会是一个由陌生人构成的社会,我们必须学会与陌生人一起生活,消除现代社会的道德危机,建立一种陌生人间的新型道德关系,建设一个具有人情味的文明社会。道德教育要引导人以道德的态度对待陌生人,改变对陌生人的无视和排斥,把陌生人作为他者尊重,建立与陌生人的契约信任关系,以开放的自我,增进与陌生人的信任型交往,实现与陌生人的共生共益,从而与陌生人团结而合作地生活在一起。为此,须加强法治教育、诚信教育和共生体主义教育,树立一种新的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


[关键词]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道德;道德教育


我国社会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之中。从社会交往和人际关系层面看,这一转型是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型。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我们越来越感受到人际疏远、紧张和道德冷漠,感受到个人的无助和孤独,出现了道德危机。陌生人是造成道德危机的根源,但“现代社会的问题不是怎样消除陌生人,而是怎样与他们连续地相伴生活”[1]。因此,在陌生人社会,如何面对陌生人,处理陌生人间的关系,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中道德教育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它不仅影响着如何构建陌生人社会的秩序,也影响着陌生人社会的道德发展。


中西方传统不同。西方传统社会重视制度,忽视道德。不过,当代西方也已经认识到,“现代民主制的健康和稳定不仅依赖于基本制度的正义,而且依赖于民主制下公民的素质和态度”[2]。这也使得西方在重视制度的同时,开始关注道德。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SimmelG.)认为,陌生人是从特定的地域空间之外介入的,虽然与我们生活在一个空间,但有不同于我们的习俗和文化,是生活在不同意义世界的他者。[3]英国社会学家鲍曼(BaumanZ.)通过如何“生活在一起”界定“陌生人”。陌生人是“我们”或“本地人”生活世界之外的“异乡人”,“他们是不速之客,没有被邀请就进入我们的视野”。[4]美国生命伦理学家恩格尔哈特(EngelhardtH.T.)把陌生人视为“道德异乡人”,他们隶属于不同道德共同体,在发生道德争论时,“彼此不会共享充分的道德原则或共同的道德观,因而无法通过圆满的理性论证来解决道德争端”。[5]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TonniesF.)区别了“共同体”和“社会”,共同体是亲密的、隐秘的、排他性的,具有共同的风俗、习惯;社会则是不同个体的人为聚合,是公众性的。个体通过契约联结在一起,这种联结是一种短暂的、表面的共同生活。[6]陌生人是现代性的结果,西方学者从不同角度反思现代性,揭示陌生人社会的伦理风险、道德危机。


中国传统社会是基于血缘、地缘关系的熟人社会。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社会,陌生人社会“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7]。随着陌生人社会的到来,近年来,有学者也开始关注陌生人伦理和道德。有学者以道德社会学的方式,揭示了陌生人社会秩序的价值,探讨了陌生人社会秩序的伦理风险及其化解机制。[8]有学者从伦理学的角度,直面陌生人社会所生发的一系列伦理风险和危机问题,做出了尝试性的回答。[9


从上述研究看,社会学从空间结构变化及社会变迁研究陌生人及其特征。伦理学从人际交往研究陌生人间的伦理关系,揭示陌生人社会的伦理风险及其化解机制。无论是社会变革,还是伦理转型,最终都要落在人身上,通过培养人、提高人的素质来实现。从教育学的视角看,有学者介绍了美国公立基础学校生活化的陌生人伦理教育及其对我们的启示。[10]其他对待陌生人的研究很少。本文立足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面对的道德危机,力图合理利用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的道德优势,克服各自的不足,促进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的道德融通,建构社会转型期一种新的道德教育观,引导人们既走出熟人的“亲密圈”关系,建立陌生人的文明关系;又基于熟人社会的道德,热情面对陌生人,建设一个具有人情味的文明社会。



一、中国社会的转型: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



费孝通指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11]“基层”是指中国社会的原生态。乡土社会的根本在于“土”,乡村离不开泥土,乡村人以种地为生。因为人们获取资源的土地很少变动,以泥土为生的乡下人,世代定居,很少流动。而且中国农村聚村而居,世世代代在一个村落生活,结为邻居,形成属于自己村落的地方性和每个村落自己的社区。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每个人从小到老,都生活在这个村落里,村里的一切都是他所熟悉和经历过的。因此,“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12]费孝通所说的“乡土社会”,是中国农业社会乡村的典型写照。伴随着现代化进程,农业社会的典型乡村正在消失,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全球化、信息化的蜂拥而至,促成陌生人社会的到来。[13


市场经济的出现,是陌生人社会形成的根本因素。经济关系是人类最基本的关系,经济关系决定着政治关系、伦理关系等。农业时代是一种自然经济,自给自是其典型特征。在自然经济下,人们的劳动产品满足自己生活的需要,乡土社会不存在商品交换。“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起来的。”[14]商业是“无情”的利益交换,交换要当场算清,陌生人之间可以当场算清。但熟人之间当场算清,就等于断绝来往。所以,熟人社会产生不了商品经济,市场理性促使熟人“陌生化”,产生了陌生人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施计划经济。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由此可见,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市场经济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城市化是促成陌生人社会的重要推手。费孝通先生描述的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乡土社会,乡村占据主导地位。改革开放之后,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乡村人口大量进入城市,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大量的乡村也转变为城镇。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突破50%关口,城镇常住人口首次超过农村常住人口。[15]这表明,我国结束了以乡村社会为主,进入以城市为主的社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63.89%,乡村人口占36.11%。[16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4.72%。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城市人口规模会进一步扩大。乡村人口不断流入城市,但城市是他们谋生的地方,不是他们的故乡。作为城市的新来者,人与人之间相对陌生,“老死不相往来”是都市人的真实写照,叶落归根也是新来者最终的夙愿。全球化和互联网扩大了陌生人的范围。


当今时代,陌生人的范围已经超越了一个城市、一个国家,走向全球。美国学者阿皮亚(AppiahK.A.)探讨全球视域下陌生人的道德规范。他提出,把“世界主义”作为陌生人世界的主要道德规范。[17]截至202112月,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我们足不出户,借助互联网就可以实现与全世界的交往。网络的虚拟性和交往的匿名性,使每个人都成为网络世界的虚拟陌生人,网络社会成为“充斥着陌生人的社会”。因此,对于当今中国社会而言,传统的乡村社会日益式微,城市不断扩容,网络全面地介入人们的生活。陌生人已经不是传统村落之外的外来者。“我们生活的世界几乎被陌生人所充斥,使得它看起来像是一个普遍的陌生世界。”[18]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的交往,成为我们生活世界中重要的一部分。“吃不认识人送来的食物,与陌生人在餐厅里共餐,娱乐欣赏均是由无生命的电视或收音机播放的。”[19]尽管中国还有乡村,但今天的乡村也已经不是传统的熟人社会。一是乡村人数锐减,乡村出现“空巢”现象;二是新乡村出现,乡村世界不再是封闭世界,乡村社会正在融入现代的因素,成为与外部相连的开放世界。可以说,现代社会,陌生人已经不是乡土社会之外的人,现代社会就是一个由陌生人构成的社会,他者是我们的陌生人,我们也是他者的陌生人。我们无可逃避地生活在陌生人之中,因此,必须学会与陌生人一起生活,建立一种陌生人间的新型道德关系。


与熟人社会相比,陌生人社会具有不同的特征。第一,熟人社会是基于血缘和地缘关系的社会,也是一个固定的社会。陌生人之间没有血缘和地缘联系,他们因市场交换而结合,这种结合是临时的、流动的。因此,陌生人社会具有流动的不确定性,是一个风险社会。第二,熟人社会是一个可以信任的社会,陌生人之间无法取得信任。“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轻信陌生人”,就是陌生人社会的忠告。第三,熟人社会以私人为中心,不断扩大并稀释这种私人关系,这就是费孝通提出的“差序格局”。陌生人社会的关系是一种普遍面对他者的公共关系,人与人之间是普遍的、平等的,是一种“团体格局”。第四,熟人社会是以“礼”来维持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陌生人社会是以契约来维持的。契约、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权威力量,其可使现代社会成为法治社会,但又可能带来“去道德化”风险,引发道德危机。[20



二、现代社会熟人与陌生人道德的双重困境



现代性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现代性的理性文化使西方社会注重制度和法治,忽视甚至排斥伦理和道德。中国传统社会是伦理社会,伦理、道德是维系社会秩序的根本。但传统的道德是熟人社会的道德。现代社会处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型之中,与陌生人社会相适应的公德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致使熟人道德与陌生人道德在转型期并存。一方面,人们依然会保持着熟人道德的惯性,形成“熟人圈子”和“关系文化”。另一方面,陌生人社会消解了人的道德,其所留下的道德真空,导致公共领域道德失序。这两种情况,导致社会转型期道德的双重困境。



(一)公共生活私人化破坏了陌生人社会的道德普遍性



熟人社会的关系与陌生人社会的关系在性质上不同。熟人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21]。熟人社会按照私人的方式处理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以自我为圆心,表现为与自己亲疏远近的“差序格局”。熟人关系是私人生活领域的关系,其道德应限定在私人生活,属于私德。现实中,私德运用在私人生活中,但也出现在公共生活中。现实生活中,因为是熟人,公共生活就不讲规则,表现出明显的“亲密圈”。由此可见,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具有强烈的“圈子文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熟人圈,圈子内外是不一样的。“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22]因此,熟人关系主要是看与“自己”的远近和熟悉程度。这就出现了社会生活中公共关系的私人化,表现为公共生活的“小圈子”、“小集团”。


熟人社会的道德具有私人性,不适用于公共生活。陌生人社会道德是公共道德,公共道德是普遍的、共同的,平等地、无差别地对待工作、生活交往的对象,而不是情境化地个别对待。图尔敏(ToulminS.)指出,“在陌生人的伦理学中,对规则的遵守就是全部,(自我)判断的机会很少”,而在亲密人的伦理中,(自我)判断就是全部,对严格规则的肯定是很少的。[23]在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型中,陌生人的道德关系还没有完全建立,没有成为人们为人处世的自觉规则,人们依然会把熟人社会的道德规则运用在陌生人社会,公德与私德发生错位,在公共生活中表现为“人情”、“面子”、“拉关系”、“走后门”等,违背陌生人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伦理道德的普遍性。因为“公民伦理只在人们面对同陌生人(‘一般他者’)的关系,并且把他(们)当作与自身地位同等的公民而相互对待时才存在”[24]。



(二)道德排他主义导致陌生人的道德淡漠



熟人社会“亲密圈”的道德,对陌生人采取一种道德排他主义。“所谓的道德排他主义,就是在现实的人际交往过程中,或者与他人发生利益冲突时,人们往往优先考虑自己、家庭或朋友等密切相关者的利益,对陌生人的利益或公共利益采取排斥的态度。”[25]在熟人社会中,谁是自家人,谁是外人,分得清清楚楚。对待自家人是一个标准,对待外人是另一个标准。对自家人热情,讲道德;但对外人,既没有热情,也没有道德。之所以出现道德排他主义,根子在于:我们是一个圈子,我们熟悉,我们利益相关。在中国传统社会,这个圈子就是家庭、家族。在儒家的“五伦”中,父子关系、兄弟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其他关系都是家庭关系的扩展和延伸。熟人道德运用在社会公共生活中,个体对待陌生人的道德自觉就会下降。“一个人可能对家人与朋友有很好的感情,而对陌生人没有起码的尊重。”[26]在陌生人需要救助时,表现极为冷漠,甚至见死不救。近年来,社会上发生的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以及老人摔倒没人扶起的情况,都是如此。这些事情被看作是道德滑坡。这一结论是建立在熟人社会道德基础上,对陌生人社会道德做出的判断。陌生人社会是“文明”的社会。“对待陌生人的礼节以及和陌生人的仪式交往,往好处说是形式乏味,往坏处说是虚情假意。”[27]那种纯粹仪式性的客套,是一种文明的、礼貌的疏远,一种道德冷漠。“在这种全球化世界中,我们已经陷入全球化的冷漠状态。我们已经习惯于对他人的苦难熟视无睹:它不会影响我,它与我无关,那不关我的事。”[28]于是,人际交往由熟人社会的守望相助转变为陌生人社会的冷漠相防,道德冷漠渐渐充斥公共生活。



(三)陌生人关系的不确定性导致信任危机



乡土社会主要是以血缘、亲缘、地缘为纽带组成的一个相对封闭、稳定的社群,交往对象彼此知根知底,容易获得彼此信任。加之,人情味比较浓,背弃信用会受到舆论和道德谴责,在熟人面前难以抬头。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就是说,不能做有损身边熟人的事情。熟人社会,只信任熟人,不信任陌生人。陌生人之间,由于他们共有的行为虚无假设,他们互不了解,因此在彼此遇见时是小心翼翼,互不信任的态度29]。陌生人由于不熟悉彼此的思想和行为,也难以预测其行为后果,使得陌生人社会可能成为道德风险社会,引发“道德恐慌”。


熟人社会的联系是基于不变的乡土,陌生人之间的联系是基于个人的利益。陌生人之间的关系不是情感关系,而是利益关系。与陌生人交往,首先追问:这样做,对我有好处吗?如果没有好处,就可能不做。假如没有好处,还可能带来风险,就更不会做。因此,信任危机也首先发生在充满利益的经济领域,诸如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小悦悦”事件和扶不扶问题,背后也有着利益的担忧。救人者害怕救了、扶了,反被讹诈。因此,有人救人时,先拍照。看似荒唐,实则是为了避免事后被讹诈、被误解,留下证据。不同于熟人间的亲密无间,陌生人社会,时常被教导“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每个人都带着一种戒备和防范心理对待陌生人,把陌生人看作潜在的“威胁”,不信任他们,更不会“拥抱”他们。



(四)自我主义导致社会公共性衰落



熟人社会是私人及其扩大化的家族道德。家族道德,对于社会公共生活,是私德;但对于家族内部,具有一定的公共性,是家族内的“公德”。在家族内部,一个人可以为了家族牺牲自己的利益。陌生人社会,每个人都是单子式的人。“‘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成为陌生人的基本人生信条。”[30]鲍曼如是描述陌生人社会:“我们周围的人看来都守口如瓶,很少有人会急着要帮助我们;人们在回应我们求援的呼声时,我们听到的却是让我们自力更生的劝告;只有迫不及待地要抵押我们财产的银行,在向我们献媚并想要说‘同意’,而且即使他们,也仅仅是在商业宣传中而不是在他们的办事处才是如此”[31]。每个人都是单子式的,人与人是一种理性的算计,一种工具性的利用关系。人与人是竞争对手,不是合作伙伴。所以,在陌生人社会,每个人都是自我主义者,人们并不关心他人的存在。“每个人的自我变成他首要的负担,认识自我变成了人们认识世界的目的。”[32]对自我的迷恋,是公共生活衰落的开始和根源。泰勒(TaylorC.)提出的现代社会三个隐忧,其中之一就是个人主义,使个体缺乏对社群的依赖和关心。[33]经历了长久陌生人社会的西方学者有“公共人衰落”的感慨,而刚刚进入陌生人社会的中国学者也有精致利己主义的感叹。基于自我主义的陌生人社会,根本上是一个为自我而非为他者的社会,导致人的公共意识淡薄,责任担当不足,社会公德陷入困境。自我主义无他者,但公共性不能没有他者,相反必须“拥抱他者”。



三、道德教育:引导人以道德态度对待陌生人



陌生人社会作为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消除其道德危机,方法就在于以道德的态度对待陌生人。以道德的态度对待陌生人,虽然不能像对待熟人一样热情四溢、嘘寒问暖,但不能冷若冰雪、视若路人,而是要“拥抱陌生人(freehugs)”。“拥抱陌生人”,是近年来欧美社会流行的对陌生人的道德态度。它改变了对陌生人完全的“无视”,把陌生人作为他者尊重,建立与陌生人的契约信任关系;以开放的自我,增进与陌生人的信任交往;实现与陌生人的共生共益,使陌生人团结而合作地生活在一起。以道德的态度对待陌生人,是道德教育的一个方向。陌生人的道德教育是,在社会生活中,引导人们学会道德地对待陌生人,过一种有道德的社会生活。道德教育不是“教”人如何对待陌生人,而是以自己的行动对待陌生人。陌生人的道德教育超越学校、超越学生,是面向所有公民、贯穿人一生的终身道德教育。



(一)尊重他者的差异性,平等对待陌生人,确保教育面前人人平等



在鲍曼看来,所谓“我们”或“本地人”是指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的人。“陌生人”与“我们”有着不一样的价值观念。我们之所以把他者称为陌生人,背后隐含的理念是“同一性”。他者因与我们不同,所以才是陌生人。为了实现陌生人与“我们”的同一性,鲍曼提出两种策略。一种是吞的策略,即同化。吞噬他者,使他者变成“我们”。另一种是“吐的策略”,即排斥。对他者采取隔离、驱赶,禁止他者生活进入我们的世界。[34]两种策略虽然相反,但它们对待他者的道德态度是一致的,即消灭他者的差异性,实现“同一化”。大屠杀的发生、文明的冲突、道德排他主义,都源于这种对待他者的“同一性”。


人生而平等,具有平等的权利,这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公理。但还需要明确的是,每个人都是独特的,社会允许每个人存在,理应包含尊重每个人的独特性、差异性。康德(KantI.)讲人是目的,是指每个人都是目的;而不是一部分人是目的,一部分人是手段。当我们把他者作为陌生人时,就剥夺了他者存在的平等权利,也不是把他者作为目的,而是作为“我”的手段。就个体独特性、差异性而言,每个人都是陌生人。陌生人不在于与我们有异,而在于他是独特的、具有差异性的人。从同一性到差异性,社会把每个人都真正作为一个具体的人,代表着社会的进步。在《后现代伦理学》中,鲍曼引用了当代法国思想家列维纳斯(LevinasE.)的他者思想。在列维纳斯看来,任何人都不能占有他者,把他者还原为我。因为他者是独特的,他者是我所不是,我不能占有他者,也不能使他者还原为我。他者就是他者,他者是绝对的差异性。在同一性视野下,陌生人被视为有待修正的“异常者”。但在他者性视野中,“差别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也是好的、值得珍视的、需要保护和发掘的”[35]。陌生人是应该受到保护并值得保存下来的差异者。因此,面对陌生人,道德教育要改变同一性、“总体化”思维,以他者性思想、差异性思维对待陌生人。把每个人当作一个独特的人,包容每个人的差异性,而不是同化或排斥他。


每一个人都不能以自我为中心,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别人。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作为公民,都拥有公民的资格,享有公民的权利。政府要保障每个公民平等享有公民的权利,不能把某个人或一些人作为陌生人排除在外,确保教育面前人人平等。对于学校教育来说,使每个学生,无论其身份、地位,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公平地享有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已经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接下来就是提高教育质量、发展优质教育,解决“上好学”的问题。所以,必须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通过倾斜和补偿措施,坚持教育公平,确保陌生人群体具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



(二)承认他者、重塑自我,谋求自我与他者的融合,建立一种新的利己主义



无论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具有道德排他主义倾向。熟人社会,划定了“我们”的圈子,圈子是同类人的“共同体”。共同体是一个封闭的圈子,对陌生人是排斥的。“所谓道德责任,所谓权利和义务,所谓对他人的真正关怀和爱心,都只在共同体内部才有意义。”[36]陌生人被排斥在圈子之外,不可能得到承认,也无法具有共同体成员的资格。陌生人社会,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自我”,永远封闭在“自我”之中。“自我”之外的他者都是“陌生人”,“自我”与“他者”充满隔离、冷漠、矛盾和冲突。走出现代社会的自我危机,最重要的是重塑自我的观念。苏格拉底(Socrates)提出认识你自己。如何认识你自己?笛卡尔(DescartesR.)的答案是“我思故我在”,用我自己证明自己。黑格尔(HegelG.)的答案是自我需要他者证明,需要获得他者的承认。在黑格尔看来,每个人都有自我的欲望。“在两个主体的相遇中,只要双方遭遇了彼此,两边就都被迫去限制自私性的驱力,在这个意义上,一个新的行动场域被打开了”[37],这就是承认。不同于满足自身需要的行为,承认通过限制自我为中心的需要回应对方。所以,“承认就是为了他者的利益而相应地限制某人自己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欲望”[38]。黑格尔对个体的认识以社会关系论代替了原子论,个体不是自己证明自己,个体只要在与他者的交往关系中获得他者的承认,在把他人视为“目的”的过程中,证明自身。简言之,自我生活在他者之中,“他者”是获得“自我”的基本条件。自我不是单子式的我,而是我们中的我


当代德国哲学家、法兰克福学派第三代核心人物霍耐特(HonnethA.)吸收了黑格尔的自我意识蕴含于主体间相互承认的观点,揭示了承认的三种形式:爱、法律和团结。[39]爱的关系是一种本源关系,它是相互承认的第一阶段,个体在爱中获得自信。法律的承认是对全体社会成员权利的普遍认可,不允许有任何的例外和特权,个体在法律的承认中获得自尊。团结意味着每个人都能根据自己的成就和能力,对团体或社会做出贡献,个体价值得到团体和社会的承认,由此获得自豪。霍耐特批评由同一性所导致的对个体的强暴、剥夺权利和羞辱。霍耐特的三种承认形式,超越了黑格尔基于对私利限制的承认。既有人的共同性下的法律平等承认,也有基于人的差异性的团结承认;既有基于法律的制度信任,也有人与人的关怀和责任,并且把爱的关系作为本源性的关系和承认的起点。爱的承认形式,打破了陌生人之间的僵局,使陌生人之间体会到温暖。列维纳斯把他者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他者优先于我的存在,我成为他者的“人质”,完全受制于他者。他者对我的需要,我必须回应,回应就是对他者负责。这种责任不是一种对称的互惠关系,而是一种不对称的我对他者负责,一种无条件的绝对责任。[40]在列维纳斯的他者性中,找到了对他者的爱、关怀和责任,但过于强调自我对他者的责任,具有明显的“牺牲自我、成全他者”的宗教奉献精神。如果说自我主体是一个“为己”的极端,他者主体也是一个为他的极端。正如鲍曼指出的,列维纳斯创造出一个极端伦理上的他者,他将曾经被毫无意义地分配给“自我”的优先性给予了“他者”,这是对现代伦理学原则最具戏剧性的颠倒。[41


列维纳斯的他者性思想,把他者置于自我之上,自我以他者的存在为条件,把自我界定为“作为他者的自我”,自我成为他者的工具。虽然这一思想不适应陌生人社会,但他者性思想,为自我走出封闭打开了一扇窗,看到自我与他者之间的依赖,建立一种新的自我与他者的关系。在新的自我与他者的关系中,“它拆除了‘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墙壁与藩篱,把‘自我’的存在及其生存意义与‘他人’内在地关联在一起,使‘爱他人’与‘爱自己’结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42]。道德作为调节人与人关系的行为规范,就是要重新认识自我与他者的关系,从根本上改变对陌生人的态度。一方面,是反思熟人社会对陌生人的排斥和挤压;另一方面,是警惕陌生人的自我中心。对他者的承认,意味着,以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陌生人的利益,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对待陌生人。道德教育要引导人们重新理解自我,重新认识自我与陌生人的关系,建立自我与陌生人之间一种开放、依赖、包容的关系。道德教育要使人认识到,作为社会的一员,每个人互为他者,休戚相关、命运与共,每个人都有赖于他者而成就自己。所以,需要在为己和为他、利己和利他之间,寻求一种整合,建立一种新的利己主义,这就是在利他中利己。



(三)培育公民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和法治素养,构建陌生人间契约型信任关系



信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熟人社会因为熟悉而信任,但对陌生人是不信任的。陌生人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签个字。这样才发生了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43]。熟人社会,打个招呼就行了,不需要签什么字、画什么押。签字、画押,反而伤了熟人间的和气。陌生人社会,面对的是没有感情和特殊关系的陌生人,所以,必须签字、画押,签契约。“契约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而且是任何交换双方的一致意志,正是通过这种契约关系,才把相互陌生的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44]现代社会,契约不限于陌生人间的经济往来,而是体现在一切利益关系中。契约关系成为陌生人间交往关系的基本形态。


陌生人之间通过契约相互连接,保持了人与人的理性平等和利益的公平分配。因此,陌生人之间的信任,是面向所有人、无差别的信任。其信任的不是某个人,而是维系人与人关系的契约,是一种契约型信任。[45]患者不认识医生,但患者敢把自己交给医生治病;家长不认识教师,却放心把孩子让教师教育,他们信任的是制度。当然,也会发生个别医患关系、师生关系的冲突,解决冲突不仅在于某个人的行为,还在于完善制度。制度对陌生人的行为具有限定和约束,使其行为具有可预期性,陌生人之间因信任制度而信任对方。所以,“制度信任是规避陌生人社会伦理风险的最重要机制”[46]。


契约是处理陌生人社会人与人关系的基本方式,制度和法律作为一种契约的高级形态,维持着社会的秩序。陌生人社会是法治社会,依法行事是最根本的社会准则。陌生人的关系是一种建立于契约、法律基础上的关系。而建设和完善契约和法律关系,既要依靠契约和法律,关键还在于公民要有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法治素养。规则意识基于对规则的认同,并自觉以规则为行动的准绳。契约是陌生人生活尤其是经济生活的重要凭借。签订契约基于自由选择和平等协商,履行契约要守信承诺。因此,契约精神就是一种诚实守信。法治素养是指公民掌握法律知识,具有依法办事、遵法守法的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就需要开展法治教育,引导人们自觉遵守规则,信守诺言,履行法定义务,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的治国方略,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法治素养成为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课所要培养的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教育不仅要从小抓起、从学校做起,还要贯穿终身,开展公民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



(四)开展诚信教育,增进信任型交往,拥抱陌生人



陌生人间因为不熟悉和不确定的交往关系,难以维持彼此的信任。也正是因为彼此不信任,陌生人间难以深入展开内心的交往。陌生人的交往以规则、契约、制度、法律为中介,这种交往是一种冷冰冰的利益交换和工具性交往,背后更多的是对陌生人的不信任和防备。这样的交往是底线的交往,但道德要求的是人对人的信任。基于信任的交往,是陌生人道德教育的要求。


与陌生人交往可能存有风险,但这种风险有时是我们在想象中夸大了的风险。“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接受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要对陌生人透漏自己的信息”,等等。这些就是对陌生人的一种想象的和符号化的风险。如果我们陷入这种想象,就会失去与陌生人交往的愿望和勇气,从而陷入误识的更深的自我循环47],最终会阻隔我们和陌生人之间的正常交往。其实,与陌生人交往没有那么可怕,我们需要的不是渲染与陌生人交往的风险,制造想象的恐惧;而是创造良好的交往条件,促进陌生人间的信任型交往。


陌生人之间,不仅有物理距离,更有心理距离。即便是看得见的面孔,物理距离很近,但心理距离也可能很远,关键是陌生人之间缺少信任。信任是人际交往的润滑剂。陌生人间最基本的信任就是真诚相待。诚信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我们常说,“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就是指以自己的真诚、真心也会换来别人的真诚、真心,赢得别人的信任。陌生人间的信任以契约为保障,在契约规定下,不诚信会受到惩罚,这为诚信交往提供了“安全阀”。在制度信任的前提下,陌生人之间需要真诚地向对方敞开心扉,使自己处于“透明”或“半透明”状态。因为在交往中,唯有真相才能赢得对方的信任和真相。[48]交往能有效地拉近陌生人之间的物理距离和心理距离。对于学生而言,教师和同学虽然是物理距离上的熟人,但也可能是心理距离上的“陌生人”。尤其是“应试教育”中的竞争文化,容易引发同学之间的矛盾、对立和冲突。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可能是熟悉的陌生人,打破这种陌生感,需要组织和开展班级活动、学校活动,在活动中增加了解、增进友谊。尤其是,面对班级和学校中新来者或者特殊的陌生人,要组织各种活动欢迎陌生人,使他们尽快消除陌生,融入班级,融入学校,感受到老师、同学的真诚和关怀。针对当前学校中存在的比较严重的竞争文化,需要在教育中淡化竞争性评价、比赛,倡导合作文化、平等文化,营造善待他人、关心陌生人,建立异质相融相亲的多元班级文化与学校道德氛围。[49


当然,班级和学校是一个相对熟悉的陌生人环境,面对的只是自己熟悉和不熟悉的师生。只有在社会中,在社会大课堂中,才能真正学会如何真诚对待陌生人。对待社会上陌生人的真诚,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陌生人之间交往的制度,尤其是对不诚信交往的惩罚制度,增加“不诚信”交往的代价,降低“不诚信”现象的出现概率。另一方面,要开展公民诚信教育。“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要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开展诚信、友善教育,引导公民诚实守信、友善待人、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形成社会主义社会的新型人际关系,这是化解陌生人社会道德风险的关键。



(五)开展共生体主义教育,谋求自我与陌生人间的共生共益



人类社会发展首先是人的依赖关系阶段,这是前现代社会的特征。现代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与人可以通过市场进行商品交换,从而使个人脱离依赖,获得一种“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个人独立性。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和滕尼斯所说的共同体,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阶段,是“人类原始的或者自然的状态”[50],是没有分化的同一。共同,是整体的“一”,其具有同质性。共同体“成为封闭、排外、狭隘的存在,只有进入‘共同体’这一实体的人才会获得人们的承认,才会在共同体内获得‘名分’和‘地位’,不能被同化和吸纳进‘共同体’的‘他人’,则被隔离在窗户之外。于是,以共同体为界,有了‘熟人’与‘生人’之别、‘内部人’与‘外部人’之分”[51]。这种共同体,不是马克思(MarxK.)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真实的集体”,而是他批判的“虚假的集体”。“虚假的集体”中,个人不是作为他自己,而是作为一般化的人隶属于共同体,“共同体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与个人对立起来的”,成为个人发展的桎梏;真实的共同体中,“各个人都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它是各个人的一种联合”。[52]我国传统社会的集体,是一种虚假的集体,它无视个人的存在。所以,传统社会虽有集体主义教育,但无视和排斥个人,不会产生契约的观念,也难有真实的集体。真实的集体不是没有个人的共同体,而是蕴含个人的共生体。


不同于熟人社会血缘、亲缘、地缘关系的结合,陌生人社会是以个人为中心的利益社会,利益关系是陌生人社会的基本关系。在个人为中心的利益关系中,不可能有列维纳斯所设想的“我与他者”的关系。陌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冷漠、疏远,个人缺乏对共同体的关心,对公共生活产生排斥和疏离,由此引发现代人寻求回归之路,寻求那种“从出生之时起,就休戚与共,同甘共苦”[53]的归属感。在陌生人看来,这种回归既不可能,也不现实。我们所需要的是谋求传统社会之“公”与陌生人社会之“私”、陌生人社会的“自我”与“他者”的平衡。陌生人社会,不是传统社会无私之“公”、虚假的集体,也不是单子式个体之“私”。陌生人社会不是单子式“自我”的机械组合,也不是无私奉献的他者,而是主体间的共生。共生的结果是共益。共益超越了“公”、“私”的二分,关注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既有个体的利益,又有主体间共享的利益。共益是一种结果,共生是一种状态。在共生状态下,个人既能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作为独立的主体,参与公共规则的制定,在公共规则下自由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能够作为群体的一分子,参与共同的活动,享受共同的利益。在共生状态下,每个人都是主体,且为差异性主体。共生主体因为协商、对话而达成的共益。每个人在共生状态下,既捍卫自己的利益,又为他者负责;既尊重了个人自由和个性发展,又有利于共同体的发展,实现了共益。共生共益超越了单子式个人主体,也超越了他者性的无私奉献,是一种基于契约的共生关系,它适合陌生人社会的需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共同重新构想我们的未来:一种新的教育社会契约》报告强调指出,“教育可以视为一种社会契约——一种社会成员间为了共享的利益而合作达成的默示协议”[54]。这些都为陌生人社会的教育指明了方向。


陌生人社会要走出自我中心主义,必须加强共生体主义教育。共生体主义不同于我国传统的集体主义,传统集体主义相对淡化个人的利益;也不同于西方的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无视集体的利益。共生体是一种“真实的集体”,共生体教育是一种新集体主义教育。在尊重和考虑个体的基础上,寻求个体间的公共性、共生性,建立一种新的个体主义——个体成为集体中的个体、一种新的集体主义——拥有个体的集体,实现个体与集体、小我与大我的统一。


所以,陌生人社会的道德教育,既不能以自我为中心,也不能以他者为中心,而是需要在自我与他者之间,由自我走向他者,进而走向共生共益。在共生共益中的“我”,不是单子式的,而是“我们”中的“我”。“我”既有自己的权力和利益,也需要对他者负责。这种责任不是他者性的无限责任,而是陌生人的有限责任。陌生人社会走出孤独的个体,走向共生共益,就是要培养对他者有限的道德责任。


最后,引用鲍曼在《门口的陌生人》中的话,“人类已经处于危机之中,除了团结起来之外,没有走出这一危机的其他出口”[55]。也正如2022年北京冬奥会“一起向未来”的口号所倡导的:团结、和平、进步、包容,陌生人社会的道德教育必须引导人们走出冷漠,以道德的态度对待陌生人,热情拥抱陌生人,通过信任型交往,增强宽容精神和责任意识,建设一个既有文明的规则,又团结友爱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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