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月荣:太原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博士,华中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研究员
杜时忠: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所长
原文载于《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2年第6期
摘要:“立国”与“立人”是近代国民性改造思想内核的双壁。早年上海求学时期,胡适以“立国”为核心,强调通过教育等“改造个人”的途径,培养出具有现代国家意识的国民。留美及归国后,则以“立人”为核心,倡导个性解放,他试图通过“改造个人”与“改造社会”相结合的途径,造就一代具有健全独立人格的现代人。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的演变在今天具有重要启示,在“立什么样的现代人”上,须反思虚假集体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道德原则,树立健全独立现代人的目的追求;在“怎样立现代人”上,既要倡导个人启蒙,以人的现代化推进国家现代化,又要重视制度育人,以国家现代化促进人的现代化。
关键词:胡适;国民性改造;人的现代化
“立国”与“立人”是近代国民性改造思想的两大主题。“立国”为挽救民族危机,建立现代民族国家,其手段或如新民派强调以“思想革新”造新民,以新民造新国;或如革命派强调通过阶级斗争、政治革命铸造新国家、新社会。“立人”则强调个性解放,改造途径则以思想启蒙为主。“立国”与“立人”具有复杂而密切的内在关联,若以分立的视角予以关照,很容易遮蔽对二者关系的深层洞察,进而陷入一种以点代面的局限。长期以来,学人鲜有统合二者的研究①。“立国”与“立人”作为近代国民性改造思想内核的双壁,在胡适的国民性改造思想体系中同样占据着重要地位。目前学界对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的研究仅限于两类:一是围绕某一时期的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研究②,主要分析该时期胡适改造国民性的思想观点和发展历程;二是胡适与他人国民性改造思想的比较研究,如与鲁迅③,与严复、梁启超④,与梁漱溟、陈独秀⑤等人国民性改造思想的比较,以突出体现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的特殊价值。这两类研究均未从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的历史发展角度以及“立国”“立人”的脉络流变作系统探究与比较。从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发展历程来看,留学美国无疑是重要的分水岭。早年胡适受梁启超等人影响,已对国民性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立国”之改造思路。留美及归国后,国民性问题成为时代主题,胡适对此的阐发更加周全而系统,形成了“立人”的改造思路。
一、“立国”-“立人”-“立国”的思潮流变
“立国”“立人”实质上是两种不同取向的国民性改造思路。以“国”的视角关照“国民性”问题,形成了“立国”的改造思路;以“人”的视角关照“国民性”问题,则形成了“立人”的改造思路。随着时代主题的变迁,“立国”“立人”的改造思路相互交织、不断演变。
19世纪末20世纪初,甲午战败、戊戌变法失败、八国联军侵华等历史事实无不说明“救国”已成为时代主题。“救国”的迫切性使人们将关注的重点放在如何变革政体、如何培育国家所需的国民素质问题上。以严复、梁启超为代表的改良派和以章太炎为代表的革命派在论及国民性问题时,都强调“立人”之于国家更生、民族独立的现实价值理性,其所育之人实为民族国家发展需要的国民。1895年,严复提出了著名的“三民说”,即“开民智、鼓民力、兴民德”,他认为只有改造国民性这一“本”的问题,中国才能成功变革政治,摆脱民族危机[1](P48-52)。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呼吁“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2](P1)。新民首先须有公德,“知有公德,而新道德出焉矣,而新民出焉矣”[2](P15)。而“公德”的养成,须先突破传统家族制观念,培养“国家思想”。章太炎等早期革命家则从政治革命的角度倡导改造国民性,他们认为造成国人“无主性”的根源是满清政府的统治,唯有“革命以开民智、新民德”[3](P651-673)。20世纪前后,实现宪政政体、挽救国家危亡是当时思想家、政治家改造国民的共同出发点。他们从国家、民族的角度来解释“国民”,意欲通过培育“国民意识”来达到“救亡”目的。由此看出,“立国”是国民性改造的最高目的。
辛亥革命后,民族基本独立,共和政体初建,国际上西方列强深陷一战无暇顾及中国,“救亡”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新生的中华民国内部却军阀割据,政治动荡,复辟与复古思潮泛滥。知识分子将民初社会出现的种种问题归咎于国民素质问题,进而将批判的着力点转向思想文化、国民素质方面。辛亥革命后不久,胡适、陈独秀、鲁迅等就以道德革命和文学革命为口号,掀起了反对传统文化的新文化运动。他们呼吁以西方自由、平等、民主的新伦理规范代替以“三纲五常”为主的传统伦理规范,以西方个人本位的新道德代替以家族本位的旧道德,极力强调“个人”的价值,努力倡导个体人格的独立和个性的解放。国民性改造由“立国”发展为“立人”。陈独秀提出:“国家利益、社会利益,若与个人主义相冲突,实以巩固个人利益为本因也。”[4](P166)这一时期的鲁迅也明确表示:“保存我们,的确是第一义。”[5](P306)胡适则提出“健全的个人主义”,他强调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新文化运动的伟大意义在于真正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现代理念,从根本上冲破了数千年封建观念、专制思维对人的压迫和束缚。
20世纪30年代后,日本侵华加剧,民族危机加重,启蒙运动迅速转向政治革命。很多知识分子意识到单纯的个人启蒙、个性解放很难挽救危机,需借助集体、阶级的力量对抗现实。他们否定了国民性改造的个人价值取向,又开始强调个人对社会的责任,更加关注国民性改造的集体主义取向。多数知识分子投入了革命斗争,国家的独立与解放再次成为学人改造国民性的出发点,个人的自由和解放问题被搁置。其中典型代表如鲁迅,他以文艺手段改造国民性多年,最后也接受了“阶级革命论”,投向了苏俄式的革命斗争。他说:“最初,文学革命者的要求是人性的解放……大约十年之后,阶级意识觉醒了起来,前进的作家,就都成了革命文学家。”[6](P20)李大钊、陈独秀等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更是积极引入马克思主义,成为了最早一批左转的知识分子。他们一反之前个性解放的观点,力倡人的社会性、责任感。在“救亡压倒启蒙”的时代背景下,集体主义最终取代了个人主义,独立自由人格的追求也被革命精神和阶级意识所替代,“立人”最终让位于“立国”。
二、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的演变及其主要内容
在上述社会思潮流变的背景下,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轨迹如何?概括来讲,20世纪初上海留学时期的胡适受梁启超等人影响,他强调“立国”,更注重培养“国民意识”,主张通过改造国民性来变革社会、挽救国家。在个人与社会关系上,属于个人决定社会的“单项决定论”。留美后受西方个人本位价值的影响,他强调“立人”,更注重培养“个人本位意识”。这一时期,受实验主义的影响,胡适特别强调民主制度对改造国民性的价值,走向了社会与个人相互影响的“双向互动论”。
(一)为何造民:从“立国”到“立人”
1.“立国”:留美前胡适国民性改造目的
1904年,胡适前往上海求学,对严复和梁启超予以了极大关注。胡适说梁启超的《新民说》把自己“震醒出来,它们开了给我,也就好像开了给几千几百别的人一样,对于世界整个的新眼界”[7](P89)。
胡适在上海求学期间,正值日俄战争之际,国民对国家兴亡毫不关心的状态让胡适痛心疾首。他陆续发表了《世界第一女杰贞德传》《爱国》《上海的中国人》《中国人之大耻》等批判国人缺乏国家、社会意识的文章。他高度赞扬了法国爱国英雄贞德,“贞德女杰有一种天生的爱国心”[8]。他专门著文向国人阐释爱国是每个国民的本分和职责[9]。他认为中国近代以来丧权辱国,被西方不断侵犯和蹂躏,都是因为中国人不懂互爱,缺乏社会公共意识,“总是一盘散沙似的”[10]的缘故。他希望国人“做一个完完全全的国民,大家齐来,造一个完完全全的祖国”[11]。不难看出,“立国”正是胡适早年改造国民性的出发点,这和梁启超等前辈并无二致。
2.“立人”:留美及归国后胡适国民性改造目的
1910年胡适考取庚款官费,留学美国。留美7年正值美国资本主义迅猛发展时期,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现代工业文明奠定了个人的主体地位。长期的学习生活使胡适对个人本位的社会文化有了深刻的体悟。他积极把“个人主义”引入中国,提出了“健全个人主义”改造目的。
何谓“健全个人主义”?胡适认为发展人的个性,一是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即个人要充分发展自身个性,要培养独立自由人格,尽力实现自身价值;二是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即为社会服务[12](P146)。社会是无数“小我”组成的“大我”,“小我”的发展成就了“大我”的发达。他告诫国人最要紧的还是救出自己,因为救出自己也就救出了再造社会的一个分子。胡适也意识到极端个人主义的危险,他批判了“为我主义”和“独善的个人主义”(宗教家的极乐园、神仙生活、山林隐逸生活、近代新村生活)两种假的个人主义,强调个人要对他人、社会负责。
(二)所造何民:从“现代国民”到“现代人”
1.“现代国民”:留美前胡适国民性改造内容
早年胡适最为重视国民“公德”,其批判矛头也主要指向国民公德、责任感等方面。面对全国各地频起的自然天灾,胡适呼吁全国同胞“竭力捐助些洋银,好去赈济赈济,救得一人便尽了一份责任”[13]。面对民族危局,国人表现出的麻木和冷漠,他批判国人“一个个穿绸穿缎,欢天喜地,饮食醉饱”[13]。在胡适看来,“公德”可以让人正确处理国家、群体与自己的关系,是救亡图存的国之利器。现代国民除了要讲公德,还应具备“国家思想”。在《我国之“家族的个人主义”》一文中,胡适猛烈批判我国的家族主义,认为家族制下“一子成名,六亲聚瞰之”[14](P83),造就了一代代自私狭隘的国民。他呼吁要树立国家观念,因为“一国之中,人人都晓得爱国,这一国自然强大”[9]。
2.“现代人”:留美及归国后胡适国民性改造内容
要立“现代人”,首先要破“传统人”!胡适对此着力甚多!胡适批判传统“孝”是宗法社会制度下的片面义务。他认为,父母对于孩子只有责任,没有恩意。父母既不能将子女看作防老工具、私有财产,更不能要求子女无条件承担“孝”的义务。胡适曾教导儿子“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15](P148)。当然,胡适并非反对子女对父母的回报和孝顺,而是反对子女对父母的绝对服从和盲目愚孝,他期待建立一种符合现代文明的、平等的亲子关系。
胡适还对另一重要伦理关系“夫为妇纲”进行了批揭。胡适认为传统社会中只有孝女、贤女、烈女,却不曾有一个真正的女人。而今日女子要成为独立的现代女性,首先便要树立超于良妻贤母的人生观[16](P118)。他还对女子贞操问题进行了猛烈抨击,指出中国传统社会片面强求女子“守操”“节烈”,而男子却可嫖,可纳妾,“如此的社会,实在是杀人不抵命的东西!”[16](P120)
“破”是为了“立”。那么,胡适追求的“现代人”需具备哪些素质?他认为,“独立”是现代人素质的首要构成,“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17](P72),敢对一切已存制度、习俗、文化提出疑问,敢于独立说话,独立做事。“自由”是现代人素质的另一构成。胡适指出自由包括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其中思想自由最为重要,“没有思想自由,就没有思想革命,没有思想革命,就无从建设一切”[17](P34)。现代人还须具备与社会协进的观念。人人是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子,人人是社会中通力合作的伙伴。胡适认为具备了这种“社会协作”的观念,个人自然不敢造那恶的因,自然尽力去为社会种那善的果,“我们自然把人人都看作同力合作的伴侣,自然会尊重人人的人格了”[18](P150)。
(三)何以造民:从“单向决定论”到“双向互动论”
留美前后,胡适改造国民性的目的经历了“立国”向“立人”的转变,其改造内容也由“现代国民”转向“现代人”。那“如何培养这样的人”,留美前后的胡适给出如下两种路径。
1.“单向决定论”:留美前胡适国民性改造路径
20世纪初,胡适谈到如何改造国民性时,其思路与严复、梁启超和鲁迅等人并无二致。严复认为民智、民德、民力兼备,才能变革政治[1](P48-52)。梁启超认为“立宪政体,必民智既开,而后能行之”[19](P5)。如何开民智、启民德、达民力?20世纪初,梁启超等人提到的国民性改造途径无外乎办教育、写小说、办报纸等。在教育上,他们批判了以封建伦理纲常为核心的传统道德,主张学习西方自然科学和法律制度,号召培养具有国家权利思想、进取精神的新国民。除了教育,这一时期的学人还重视小说的国民性改造作用,他们将小说视作变化气质,开启民智的重要手段。鲁迅更是将小说改造国民性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无论是严复、梁启超办教育,还是鲁迅的“小说改造”,都是将国民性视作诸事成功的先决条件,都强调人的改造对社会改造的决定性影响,实质上是一种单项的“国民性决定论”。这一时期胡适也认为没有高素质国民,谈救国是不可能的。
2.“双向互动论”:留美及归国后胡适国民性改造路径
留美后不久,胡适逐渐意识到这种“国民性决定论”有很大问题,他指出先改造国民性,后民主制度建设,就如先有了驾照而后才去触碰汽车。胡适对此表示怀疑,他说,不先上车,怎能学会开车?
留美期间,胡适曾多次参观美国选举。通过对美国政选的观察,胡适发现:“那些嚼淡巴菰带外国腔调的美国选民,他们何尝读过什么《政治学概论》或什么《公民须知》?他们只不过生在共和制度之下,长在民主的空气里,受了制度的训练,自然得着许多民治国家的公民应有的知识”[20](P278-279)。随着学习生活的深入,胡适得出结论:“民治的制度是训练良好公民的重要工具”,“民治的制度就是一种最普遍的教育制度”[20](P277-278),实施民治的过程就是培育公民的过程。“个人造成社会,社会造成个人”[15](P49),试图脱离社会去改造国民是不可能的。因此,培养公民“第一要给他一个实习做公民的机会,就是实行民治的制度”[20](P279)。
除“制度”外,胡适还强调“教育”与“文学”的改造作用。归国后,他积极向国人介绍杜威的生活教育,批评中国教育只是“文字教育”“记诵教育”“书房教育”,完全脱离了学生生活实际。胡适倡导新的文学,主张用丰富、活泼、审美的语言代替那已死的文言,很大程度上解放了被压迫的个性精神,促进了人的现代化。
质言之,这时胡适由强调个人改造的“单项决定论”转向社会与个人相互影响的“双向互动论”。除了强调教育、文学对个人思想的改造,还强调对社会制度的改造。也就是说,不是先改造国民性,后实现民主制度,而是将制度纳入国民性改造范畴,实现“制度与人”双向互动改造。
三、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的当代启示
中国人的现代化包含两大主题:一是立什么样的现代人;二是怎样立现代人。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正好对应了这两大主题:一是国民性改造的“立国”与“立人”问题,实质是“人的现代化”中的集体主义取向和个人主义取向问题;二是国民性改造的“单项”和“双向”路径问题,实质是人的现代化和国家现代化的关系问题。学习胡适国民性思想对中国人的现代化仍有重要价值。
(一)对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反思和超越
1.对集体主义的反思和超越
“集体”是一历史概念。从人类历史发展来看,存在两种水平的“集体”:一是个人完全隶属于群体或集团。这一阶段人与群体是绝对的“人的依赖关系”,以此形成的道德价值形态,称为“群体主义”;二是以个人独立性为基础的集体。随着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制度的改进,人逐渐摆脱“人的依赖关系”,获得了独立性,由独立个体组成了集体。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道德价值形态,称为集体主义。真正的“集体”包括两点:其一,能代表社会普遍利益;其二,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马克思来看,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
社会主义社会的集体不同于代表少数剥削阶级利益的集体,它将无产阶级利益扩大为了整个社会的利益。但毕竟还是以本阶级利益为中心,在广泛性上还受限制。加之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消灭私有制水平,社会主义社会还不足以产生真正的集体,实际存在的多为“不充分的”集体。至于那些以国家名义行小团体之实的“集体”,更不能代表和反映集体利益。显然,这些“集体”非马克思所言的真集体,如此原则只能称作极端化的集体主义。
胡适所反对的就是这种假的、极端的集体主义。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胡适对当时流行的“牺牲主义”的批判,他指出“那些为了主义,为了爱国一时的冲动,不顾一切,牺牲生命的青年”,虽然值得敬佩,但“我们并不希望大家学习他们这样,因为没有修养,纵然牺牲,也还是不能救国”[18](P20)。这也是胡适一直强调的:“为己而后可以为人”,“求学而后可以救国”[18](P18)。可见,胡适的个人主义强调对社会的责任,是对假集体主义的扬弃,是一种健全的个人主义。
2.对个人主义的反思和超越
近代个人主义伴随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而产生,个体挣脱了血缘、地缘的束缚,人的个性得到了解放,这是好的一面。但也不可否认,个人主义将个人视作单子式存在,主张个人利益优先,在实践中容易演变为一种极端个人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带来了诸多弊病,受到了学人的质疑和批判。约翰·杜威(John Dewey)提出了“新旧个人主义”概念,他将伴随工业革命出现的个人主义称为旧个人主义,而将“合作占统治地位”时代的个人主义称为新个人主义,这种“新型个人——其思想与欲望的模式与他人具有持久的一致性,其社交性表现在所有常规的人类联系中的合作性”[21](P91)。
面对极端个人主义问题,胡适提出了“健全个人主义”观念。他认为,个人不仅要有自由意志和独立精神,还要勇于担干系,负责任。胡适批判了社会上流行的一种,“独善的个人主义”。这种独善个人主义要想在现社会之外另寻一种独善的理想生活[17](P73)。胡适认为这种生活是避世的,不经济的,避开现社会的 [17](P75-76)。因为“个人是社会上无数势力造成的”[17](P77),“小我”是和社会相互作用的,从前的因和其他社会势力都可以造成了“小我”这个果,而“小我”这个果,加上种种从前和现在的因,又会造成无数将来的“小我”。因此,脱离社会,只追求个人生活的这种极端个人主义,从根本上是错误的。
质言之,胡适对个人主义的反思,为人的现代化提供了弥足珍贵的理论资源和价值引导。
(二)对人的现代化和国家现代化的平衡和协调
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就是社会。对人的改造就是对国家、社会的改造,对国家、社会的改造就是对人的改造。
1.倡导个人启蒙,以人的现代化推进国家现代化
美国著名专家阿历克斯·英科尔斯(Alex Inkeles)通过大量研究揭示:“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22\](P4)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现代化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现代化。
以“人”的启蒙为主题的新文化运动可以说是中国人现代化的真正开端。胡适等精英倡导思想启蒙,强调独立自由人格的养成,核心就是要培养具有主体性、创新性、开放性的现代人才,以人的现代化促进国家现代化。胡适指出正是因为“欧洲十八九世纪的个人主义,造出了无数爱自由过于面包,爱真理过于生命的特立独行之士,方才有了今日的文明世界。”[17](P14)遗憾的是,在救亡图存背景下,救亡最终压倒了启蒙,以“启蒙”为主的人的现代化进程被迫中断。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现代化走过经济、社会现代化后,迎来了人的现代化,不仅强调“强国”“富国”更强调“民主”“文明”“和谐”,最终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现代化发展战略。
历史证明,胡适以“人的启蒙”改造社会,即以人的现代化促进国家现代化的现代化思路,在当代仍是必要且必须的。
2.重视制度育人,以国家现代化促进人的现代化
马克思讲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对社会、国家的改造就是对人的改造,社会、国家的现代化就是人的现代化。
中国人的现代化自近代以来就伴随着对社会现代化的认识,林则徐、魏源等先知一开始就产生了制度忧虑,表露出了对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质疑和批判。洋务运动的失败同样很大程度上囿于制度的束缚。后戊戌精英将矛头直指制度领域,奋力一搏,结果还是以败而终。随着制度改造的失败,知识分子才开始将视角转向国民本身,随后的以“人的启蒙”为主题的“新文化运动”,更是将人的改造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他们认为对人道德的改造就等于国民性改造,其思路仍为强调个人改造的“单项决定论”,国家、社会的改造被忽视。这一思路存在一个严重的缺陷,即就道德谈道德。仅强调个人改造,希望个人通过自觉理性能力,实现自身道德的发展。
胡适则挣脱了就道德谈道德的框架,将国家制度纳入了“育人”的范畴。他认为人从根本上讲是他种社会势力作用的结果。社会上的“良好分子”是因为造成“良好分子”的种种社会势力中良好的势力要比不良的多,而那些“恶劣分子”的形成也是因为形成他们的社会势力中不良的比良好的势力多。因此,改造社会须从改造这些造成社会、造成个人的种种势力做起[17](P77)。
可惜胡适这种以制度改造促进个人改造,以国家现代化促进人的现代化的思路被救亡急务所耽搁。直到新中国成立,制度才开始重新发挥其育人作用。新中国及人民代表大会基本政治制度的建立,根本上实现了国家独立和人民解放。改革开放后国家政治体制、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公民选举权、财产权和劳动权得到保护,中国人开始真正走向了独立自由发展阶段。民主化、市场化、法制化带来的国人文化素质的提升,再次证实制度育人的成功。可以说,努力推动国家制度在人的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在今日仍是必要而可行的,这也是胡适制度育人路径的重要当代启示。
综上,胡适国民性改造思想主要围绕健全独立人格之目的展开,早年胡适以“立国”为核心,强调通过改造个人培养出具有现代国家意识的国民。留美及归国后,则以“立人”为核心,强调通过改造个人与改造社会相结合的途径,造就一代具有健全独立人格的现代人。毋庸置疑,胡适国民性思想的演变对实现中国人的现代化仍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即在“培养什么样的人”方面,须反思虚假集体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道德原则,树立健全独立现代人目的追求。在“怎样培养人”方面,须平衡社会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既要倡导个人启蒙,以人的现代化推进国家现代化,也要重视制度育人,以国家现代化促进人的现代化。
注 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