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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龙 | 德育所2024年第二期学术沙龙简报
来源: 日期:2024-03-31 浏览:






2024年3月29日,华中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2024年春季学期第2期学术沙龙在田家炳513b室顺利举行。本次沙龙由博士生陈珊珊主持,程红艳教授、张添翼副教授和德育所全体硕博生参加。

 

本期沙龙共有两项议程:一是博士生刘潞分享论文《涂尔干是“社会本位论者”吗?——重审涂尔干的道德教育目的观》,二是硕士生吴静仪、王健怡、罗可雯就《道德的理由》一书进行读书分享,最后进行师生交流讨论。


01



博士生刘潞从问题的提出、涂尔干缘何成为“社会本位论”的代名词、学界撕掉涂尔干“社会本位论”标签的尝试、涂尔干道德教育目的之真相:培养自主带社会人、讨论与启示这五个方面展开分享。


首先,她以探讨涂尔干的研究起点为引,对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的观点进行综述,进而探讨了涂尔干在处理教育目的问题上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真相”,解释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并对 “超越本位论”式的教育目的之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选择进行了详细讨论。


接着,她分别从于涂尔干的“社会因理论”,本体论的规定,涂尔干思想观念的外溢以及传播学角度分析了涂尔干成为“社会本位论”的代名词的原因。并分析当前学界撕掉涂尔干“社会本位论”标签的尝试,一是再审思“道德心理学家的批评”,二则是反驳当前“涂尔干意在压抑个人欲望”的观点,三是通过“有限度的个人自由”来调和涂尔干个人与社会之间矛盾。


对于涂尔干教育目的之真相,她从“涂尔干道德三要素及其关系的再审思”角度分析涂尔干处理个人与社会之间张力的安排,从“涂尔干晚年宗教学著作中的情感转向道德个人主义”角度分析涂尔干的道德两重性,由此指出涂尔干的教育目的最终是培养“自主的社会人”,用一种社会的方法来发展个人。


最后她提出了论文目前面临的问题与困惑,并介绍了下一步研究计划。


在交流讨论环节,与会师生针对论文内容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博士生陈姗姗提出自己对于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理解,认为个人是社会结构和文化环境的产物,社会运转通过对个体产生影响,个体通过互动来构建整个社会。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是动态的,二者之间相互影响。


博士生陈嘉杰提出对于论文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脉络梳理的疑惑,指出应将更多的笔墨用在第四部分个人观点阐述部分。同时对于该论文的研究价值如何体现提出了疑惑。


博士生刘志芳指出对于学术脉络梳理的价值就在于其解释性,对问题本身的澄清就是一种思想上的推进。


博士生母志蕊提出斯宾塞等人的观点是否适合论证社会本位论的疑问,并指出可以从传播障碍等方面分析涂尔干成为“社会本位”的原因。



02



硕士生吴静仪从什么是道德、文化相对主义的挑战、伦理学中的主观主义、道德是否依赖于宗教这四个方面进行分享。



硕士生王健怡围绕第五章至第七章内容,以《利己 合作 幸福》为主题对伦理利己主义、社会契约理论、功利主义的内容进行分享。



硕士生罗可雯对有没有绝对的道德规范、康德对人的尊重、女性主义与关怀伦理学、德性伦理学、令人满意的道德伦理是什么样的这五个章节的内容进行分享,最后提出了阅读感想以及困惑。


在交流讨论环节,与会师生针对读书分享进行了讨论。



博士生陈嘉杰认为本书是一本很有特色的西方德育史,他针对康德关于说谎的观点进行阐释说明,提出说谎与道德的矛盾,指出要结合情境区别对待。同时指出阅读本书时对于书中的一些观点需要辩证看待,从而形成自己的思维体系。


博士生刘潞指出从数量的角度去讨论道德,考察善和恶是否违背了道德的本质问题。


博士生娄琳琳提出疑问,对待善恶的判断是否难以逃脱国家的视角,从不同的视角对于善恶的判断是不同的。


程红艳教授指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涉及和影响他人利益都可以是道德能够涉及干预的领域。当下的道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更多从国家视角来考虑。


至此,第二期学术沙龙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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