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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所成果88 | 杜时忠: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德育意蕴
来源: 日期:2024-03-20 浏览:







杜时忠:华中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学校德育研究中心研究员


原文载于《湖北社会科学》2024年第1期



摘要: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学习和实践,要从制度化、法治化拓展到道德化、主体化层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理论上具有“三全”特性,同时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伦理关系给予了理论回答和相应的制度安排,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伦理精神,主要有人民至上、公益为重、理性植根、平等奠基、权责对称等,它们符合人类普遍的道德理念。实施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德育;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身就是德育;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好的德育。民主制度之政治上的“好”、道德上的“善”与教育上的“行”,三者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贯。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民主的道德功能;民主的道德精神;民主的道德教育;制度德育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1]( P37)那么,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落实立德树人的战略任务,是否同样管用?对于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是否同样有效?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一是深化学习、深刻领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需要。概观已有的研究,注重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治化,基本上属于政治学、法学领域,这当然是必要的,但显然是不够的,还有必要拓展到伦理学、教育学领域。因为,制度化、法治化的主体是人,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也是人,不可能存在脱离人、脱离人的生活的制度化、法治化。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主体化、道德化、生活化。二是深化德育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战略任务的需要。新世纪以来,我国学校德育改革不断深入,从德育理念、课程标准、教材编写等德育要素的改革,到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等整体性探索。不过,对于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来育人育德,还缺乏应有的、足够的重视。根据制度德育论的基本原理,“制度影响乃至决定一个社会的道德价值取向和主流道德观念”,”制度以制度情境为中介影响或决定个人行为”, “制度伦理优先于个体道德”。[2]( P202)


本文从民主与德育的关系视域出发,着重探讨三个问题:第一,民主会带来什么样的道德后果?或者说长期的民主实践具有什么样的道德前景?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种价值体系,蕴含着什么样的道德精神?第三,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什么样的道德教育?这三个问题紧密联系,即民主的道德功能、道德精神和道德教育。




一、民主的道德功能:民主败坏道德还是有助于道德淳良?



探讨民主与道德的关系,潜在的、不言自明的逻辑前提是认定民主具有正向的、积极的道德功能,即民主有助于社会道德淳良,有助于人们道德高尚。然而,这一前提的形成充满争议,来之不易!


自从公元前5世纪人类最早的民主实践即雅典城邦民主制度诞生以来,围绕民主的论战一直未能停歇。在古希腊,“人民大众以及部分政治家深信,民主是一种理想的统治方式”。[3]( P13)“不过,有产阶级和大多数知识精英大都不喜欢民主。”[3]( P14)“从公元前5世纪到1835年,大约在2300年时间里,人类社会最有智慧的头脑对民主通常都没有特别的好感。”[4]( P24)那些反对民主的思想家、精英人物比比皆是,可以列出一长串名单,如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马基雅弗利、弥尔顿、孟德斯鸠、伏尔泰、狄德罗、康德等等。概括起来,他们反对民主的理由有三:第一,治理国家需要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只有少数有知识有智慧有德行的人才能胜任,大多数人民和百姓没有这样的知识和能力。第二,大多数人或称群众、群氓容易受人蛊惑,容易被别有用心的政治人物利用,这样,民主即大多数人的统治容易变成多数人的暴政。第三,民主政治效率低下,议而不决,贻误时机,雅典民主“在执行对外政策时的无能,使其先败于斯巴达之手,随后败于腓力”。[5]( P6)基于这些理由,民主是个坏东西。


正因为民主是个坏东西,所以对于民主与道德的关系,他们持否定的看法,认为民主败坏道德风气,导致社会和个人道德的堕落。柏拉图认为不仅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城邦是不正义的,而且生活在民主制度、民主国家、民主城邦的个人也是不正义的、不道德的。“他的生活没有秩序,没有节制。”[6]( P338)沉迷享乐之中,“今天是饮酒、女人、歌唱……第二天又是游手好闲,懒惰玩忽……”而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有二:一是民主制度下人们过分地追求自由,随心所欲,反对一切法律和束缚,破坏了社会的基础;二是民主制度下的人们成了平等主义的信徒,分不清必要的欲望与不必要的欲望,对二者同样对待,不能控制和压抑坏的、下贱的欲望,导致道德堕落。西塞罗也持同样的看法,认为民主制度给了浑浑噩噩的人民过多的自由,“必然会使他们变得盲目、任性、放纵、蔑视法律、不服从任何统治者。”[3]( P21)


在对民主制度的评价上,19世纪是一个转折点,标志性人物是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正是他开始大张旗鼓地为民主高唱赞歌”。即便如此,他仍然提示民主制度存在着道德风险,第一是“民主社会之‘民主人’的那种只顾自己从而导致普遍的社会冷漠的‘个人主义’”;第二是“对于绝对平等的偏执追求所导致的对于差异和‘他者’的不容忍与妒忌或‘怨恨’”;第三是“对于分泌着‘赤裸裸的唯我主义’的物质享受的无节制追求或者说‘物欲主义’”。[7]


进入20世纪以后,承认民主、赞扬民主,认为“民主是个好东西”终于一跃成为“人类政治认知的主流思潮和全球性的意识形态”。[4]( P24)之所以对民主制度的看法产生如此天壤之别的巨大转变,根本原因有二:一是经过近代以来的民主思想启蒙,社会契约论所宣扬的主权在民、人人生而平等的民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赢得了人心;二是人类民主实践不断改进,由古代的直接民主,发展到近现代的间接民主,直到今天的网络民主。民主一路高歌猛进,由政治民主,扩展到经济民主、社会民主、教育民主、文化民主等日益广泛的领域。民主的形式不断升级,由民主版本1.0的简单多数民主,到民主版本2.0的选举民主,再到民主版本3.0的选举加法治民主。今天理解的民主概念,远远超出了雅典民主,“既意味着政治参与和政治竞争,又意味着对自由、法治和人权的尊重,同时还意味着让一个社会变得更加繁荣、和谐、平等和善治”。如此“理想的民主”,当然是一个“好东西”,甚至被认为是“唯一好”的国家制度,有学者认为“自由民主制度也许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和‘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并因此构成了‘历史的终结’”。[8]( P1)民主制度如此优越,如此美好,理所当然,对道德而言同样是个好东西。人们相信,民主制度的长期持续实施,民主制度的成熟与完善,有助于社会道德和个体道德的提升,民主让道德高尚,民主具有强大、持久、深远、积极的道德功能,主要体现在:①


第一,民主政治制度,不仅认肯了人民主权,确保了政治自由与政治平等基本价值,而且有一整套的制度设计,来防止因公权力的滥用而发生的制度性腐败,因而能够导致长久的政治清明。一个国家实行了民主,长远来看,其政治必定清明,国民的德福必定一致,人们的道德需要和道德欲望必定强大,道德意志必定坚强,国民品德必定普遍提高。


第二,民主制度保证了个人自由,解放了个人,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有效且迅速地增加社会财富,为道德进步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民主制度能够通过适当的政府干预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提高了人们做一个好人的内在道德需要。不断改善的经济条件与不断提高的道德需要内外结合,从根本上保证了社会和个体的道德淳良。



第三,实行了民主制度的国家,其思想、言论和出版必定自由,其科教文化必定发达,国民的认识水平、道德认识水平必定提高,国民的品德必定高尚。因为,道德认识是品德要素之一、环节之一,是品德发展的必要条件。由此可以推导出:个人道德认识越高,在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同等的情况下,其品德必定越高,反之亦然。民主国家正是通过大力发展科教文化事业,广开民智而扎实提升了国民的道德水平。


总之,实现了民主制的国家,通过清廉政治、发展经济、公平财富和繁荣文化等方式,从而提高了国民的道德素质。这样,民主制度就实现了从政治上的“好”向道德上的“善”的“完美过渡”。


不过,在肯定“民主是个好东西”“民主向好”的主流思潮中,有必要保持足够的清醒。“民主是个好东西”,并非绝对的全称判断。民主政治之“好”,具有相对性。一是相对于专制政治、集权政治而言,民主政治是个好东西。二是相对于坏的民主而言,好的民主才是个好东西。有的民主是不好的,如简单多数的民主暴政、赤字的民主、金钱主宰的民主、有缺陷的民主、虚假的民主等。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而言,坚持民主的方向,追求民主的理想,当然政治正确;然而,究竟采取什么样的民主形式,并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标准。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一条民主新路,那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




二、民主的道德精神:全过程人民民主蕴含什么样的道德理念



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是中国共产党一百多年来追求民主、探索民主、实践民主的智慧结晶。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高举民主的旗帜,反帝反专制。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陈独秀、李大钊热情地讴歌民主,毛泽东、周恩来等第一代共产党人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制”“领袖独裁”,同样高举的是民主的旗帜,争取的是人民的自由、平等和幸福。


(一)“三个第一”标示中国民主的历史性进步


在带领人民追求民主的历史征程中,中国共产党创造了“三个第一”:


第一次给予普通中国人以公民身份,摆脱了几千年被统治被奴役的臣民命运。1934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苏区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种族、宗教,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皆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9]( p27)


第一次明确提出以民主制度走出历史周期率,实现国家长治久安。1945年7月4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延安,有过一场著名的“窑洞对话”。民主人士黄炎培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并问共产党人是否找到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路。毛泽东回答道:“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10]( p60-61)


第一次建构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体系。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仅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且明确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制度,为建设我国民主政治提供了根本法保障。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理论上的先进性


1980年以后,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动政治文明建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先后提出了“三大民主”(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四大民主”(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将民主协商融入“四大民主”之中,形成了“五大民主”。2019 年11月2日,他在考察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点时首次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创新性民主理念。2021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修订后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把 “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国家法律。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理论上继承发扬了人类民主思想理念的优秀内核,克服了以往民主形式的简单化、碎片化、党争化、寡头化等弊端,从而具有理论上的先进性、优越性。第一是全过程,体现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第二是全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人民,而所有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拥护者、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的范畴,人民具有最大的包容性和覆盖面。第三是全领域,从作为前提的政治民主,拓展到共同富裕的经济民主、公正和谐的社会民主、自由多元的文化民主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民主,民主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贯穿社会生活的全部领域,包括道德生活领域。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蕴含五种道德精神


从道德生活领域来考察,全过程人民民主对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伦理关系,诸如个体与个体、个体与集体、个体与国家、个体与自我等,给予了理论回答和相应的制度安排,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道德理念和道德精神。


第一,人民至上。国家乃最高权力之社会,其本源性的问题是权力从何而来,权力为谁服务。全过程人民民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把人民当作国家的目的,强调国家是为了人民的,为人民谋幸福的;这是把人民当作建设、改革和发展的主体,充分肯定人民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这是更高层次、更具现实性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不是从抽象的人性概念出发,而是从实践着的生活着的具体个人和人民整体出发,肯定人的价值和尊严,把人放在世界的中心地位,把人当作目的而不是手段。正是有了这种人是目的的国家政治实践和社会历史哲学,主体教育论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发展的主体和教育的主体,才有了最为坚实的基础和支撑,学校教育的主体与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才能保持逻辑的一贯、理论的一贯和历史的一贯。


第二,公益为重。社会是有组织的人群构成的,组织的性质不同,社会的性质就不同。专制极权社会是依靠强制性暴力逼迫人们机械地聚合在一起,而民主社会是依靠不断扩大的共同利益把人们有机地团结在一起。专制极权制度下的人们一盘散沙,民主制度下的人们分工合作,相互支持。人类民主发展到今天,有各种各样的民主理念和民主形式。不同于强调个人权力至上的自由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的是共同体的利益至上,把共同体的利益即公益放在首要位置,把共同体的意志即民意放在首要位置。不同于强调城邦绝对至上(我不属于自己,我是属于城邦的)的古典共和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承认并依法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理性植根。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否认客观存在着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个人与国家乃至人与自然之间各种各样的不一致乃至矛盾冲突,它承认多种思想观点存在的合理性正当性,但为了人民的幸福和共同体的利益,始终坚持理性协商,争取全社会最大的公约数。“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新形式,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七种协商渠道……”[11]( p16)它反对以暴力压迫、权力逼迫等野蛮专制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与冲突,而倡导宽容尊重,以和平谈判、讨论调解、以理服人的方式来解决冲突。这种理性协商的精神,体现了对每一个人的平等尊重,对不同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宽容,对人类理性选择、理性判断能力的坚定信心。


第四,平等奠基。自由平等是人类民主的两大基石,同样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石。“一种民主的文化几乎必定要强调个人自由的价值,从而也必定会承认更多的权利和自由。”[12](p58)现实生活中的人由于天赋、家庭、教育、环境、社会、运气以及个人努力的不同,事实上是不平等的。然而,人人平等所表达的并不是一个事实判断,而是一个价值判断,一个理想诉求,一个道德理想。如果不接受这样的价值判断,民主政治是不可能实现的。“在某种意义上说,近代以来民主政治之所以能够成为许多民族的政治现实,在根本上是因为人们接受了一个绝对的道德前提:每个人在逻辑上都是平等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方面,以承认和接受自由平等的理念为前提;另一方面,实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结果,是捍卫和扩大人民的自由平等权利。这两个方面的集中体现,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利做出了详细而具体的法律规定,覆盖人格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参与平等诸多方面。


第五,权责对称。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承认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种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4条到51条,明确列出了中国公民享有几十项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的自由;人身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通信自由;批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的自由;受教育的权利;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的权利,等等。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必然要求公民依法承担应尽的义务,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1条到56条,列举了中国公民必须承担的义务:遵守社会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统一、服兵役、依法纳税等。对公民而言,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这是公民内在的对称和平衡。对国家而言,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公民安全、增加公民福祉,同时也有权力要求公民服从国家法律,这是国家的对称与平衡。权责对称的精神,既可以用以反对特权思想——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可以用来超越草民意识——只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从而促进国家和公民的现代化。


总之,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与人民的关系上,强调人民至上,国家尊重和保护个体的一系列自由和权利;在个体与集体之间关系上,强调公益为重;在个体与个体之间强调人人平等;在个体与自我的内在要求上,强调权责对称。我们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先进的、优越的民主理论,不只因为其“三全”特征,还因为其符合人类普遍的道德理念,蕴含丰富的道德精神。正如有论者所指出的,“民主之所以在近代以来能够为整个世界所接受是因为它在根本上符合人类普遍的道德理性……人们为民主政治所付出的全部努力在本质上都是道德的努力。从古代民主到现代民主的进步,在根本上取决于人类道德理念的进步。”[13]




三、民主的道德教育: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什么样的道德教育?



尽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道德理念、道德精神是进步的,但是相比人类2500多年的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的时间和实施的时间并不长。因此,要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道德理想,把其蕴含的道德精神变成国民美德、公民德性,必然要求民主的道德实践和道德教育,必然要求把民主精神、民主原则运用到学校教育之中。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德育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人人既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也有参政议政的机会,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既可能是“统治者”,也可能是“被统治者”。他们需要掌握有关国家公共事务的知识、技能和艺术,需要制定并服从法律,需要有能力捍卫权利、履行义务,成为社会主义的合格公民,这一切都需要教育。康德所说人只有通过教育才成其为人,其所指的正是民主社会的民主教育。民主社会是法治社会,而法治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是人们对法律的普遍信仰。在法律制度不完善、不够用的时候,尤其需要公民美德来自动发挥作用。在民主协商中形成决议和政策,不同利益相关方能够达成妥协,前提是大家具有道德共识,能够认同、遵守共同的道德原则。所有这些,无论是管理国家的知识技能,还是公民美德、道德共识,都需要公民教育,需要道德教育。


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必然要求学校教育全过程制度育德,二者之间存在三种逻辑联系,即制度逻辑、道德逻辑和教育逻辑。所谓制度逻辑,即根本制度决定具体制度,具体制度与根本制度保持同向同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基本制度,它决定了我国的教育制度、学校制度必然是民主化的。也就是说,我国教育制度、学校制度与政治制度、国家制度是同一的,大中小学不可能实行别的什么制度,只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所谓道德逻辑,即道德的社会规定性。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不能脱离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特别是社会制度安排来抽象地谈论善良、幸福、平等、公正等道德概念和道德范畴,以先验的人性假设和道德律令来论证道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而必须从现实的社会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来考察。而无论是经济关系、政治关系,还是生产方式,都是由一定的政治经济制度所规定、所体现的。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就是由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根本制度所规定的,其中的道德精神以及随之而来的道德理想、道德规范和道德规则,毫无疑问应该居于学校德育的中心地位、主体地位。所谓教育逻辑,即民主社会与民主教育的统一性。要切实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必须建立学校教育与社会生活、校内学习与校外学习的密切联系,二者必须同向同质。如果学校教育与社会隔离,学生在学校学习的道德知识、价值、观念等等,就必然不能应用于生活,从而也无益于个人品德;学生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经验,在学校内又行不通,导致“双重浪费”。因此,“学校本身必须是一种社会生活,具有社会生活的全部含义。”[14](p376)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德育


尽管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德育已经得到确证,然而,民主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德育,人们尚存在着疑虑和担忧。针对民主程序在学校中的不恰当使用,有学者提出怀疑:“学校是一个可以被‘民主化’的场所吗?”[15]也有学者从教育外部民主与教育内部民主存在差异出发,指出“很难把政治民主完全套用到教育实践中……政治民主不完全适合教育,其在教育中的运用是有限的”。[16]更有学者明确指出政治民主运用于学校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民主自身存在选票逻辑和街头逻辑等不稳定因素;民主固有的平等主义与学校能力本位的精英主义存在冲突、大众权威与教师专业主义存在冲突;民主程序运用于未成年人的受限性。”[17]



上述担忧和疑虑提示我们,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学校中的应用,不能局限于某种民主形式,或者说,任何一种民主形式在学校的应用都是有限度的。比如,民主选举、民主投票只能运用于公共事务而不能运用于私人事务,也不能用来裁断个人的法定权利(如不能以全班学生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开除某个学生,剥夺其受教育权),同样不能用来决定知识、技术和真理的正当性(比如万有引力定理就既不需要也没有办法通过投票来决定)。因此,民主在学校的应用,其实质是民主理念、民主精神、民主理想在学校的应用,它超越了政治范畴,不限定于某种民主形式,而化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交往方式,最终主体化为个人能力和个人德性。


作为生活方式、生活理想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比之作为政治制度、政府形式的民主政治具有更加广泛的内涵。②第一,它是自愿参与和自主选择的生活,是个人根据自己的意志而做出的决定,被威胁、被压迫、被强制的生活,不是民主的生活。第二,它是自由的生活。真正的自由是思想的自由,不单是行为摆脱束缚的消极自由。而思想的自由,就意味着猜疑、探究、创造、假设。第三,它是共同的生活。由于民主社会存在着共同利益和共同需要,因而必须相互沟通与分享。沟通就是经验的持续分享,直到某些经验变成共同的经验。民主社会中当然也有利益、观念的冲突,解决这些冲突不是依靠暴力和欺骗,而是依据相互沟通、平等讨论和民主协商。第四,它是理智的生活。理智是民主最牢固的保障。民主社会是复杂的社会,解决复杂的问题需要理智,不仅需要专家,更需要大众具有科学态度,即把科学方法视为一种共享的价值观。只有那些学会了独立思考、探究以及把运用理智作为一种方法的人,才不会受迷信、宣传以及专制教条的影响。一个具有批判性思维的公民,正是民主体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第五,它是道德的生活。“民主代表了唯一能与基本道德原则相一致的道德生活形态。”[18](p446)“民主是将基本的道德原则形成适当的制度而付诸具体实现,”[18](p443)这些道德原则包括平等、自由、博爱、尊重、宽容等。


以民主的精神、民主的理想来指导学校德育,使学生在民主的学校中过民主的生活、道德的生活,学生通过民主的生活、道德的生活而成为民主人、道德人。这种学校制度生活,既是民主的也是德育的,这种生活本身就是对学生的道德教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身就是德育。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好的德育


民主生活、民主过程不仅本身就是德育,而且是最好的德育。这是由民主制度育德、民主精神育德、民主生活育徳的特性所决定的。


第一,民主德育的层次高。皮亚杰的研究表明,只有在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关系中,才能发展出高阶道德即自律道德。而儿童服从成人、下级服从上级的单方面尊重关系,只能发展出低层次道德即他律道德。而且,在相互尊重、相互协作的自律道德阶段,才能培育出高品质的美德如宽容、妥协、合作、公正等。由此看来,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神来育人育德,不仅道德形式高阶,而且道德内容高尚。


第二,民主德育的方法雅。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精神来育人育德,其德育方式是依靠真理、道理而非暴力、权威,是通过研讨、交流、讨论、独立思考等以理服人的方式而非强制灌输、崇拜权威的方式,其目的在于通过发展学生的道德—民主能力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生活的主体、道德生活的主体,而不是封闭学生的心灵,把学生培养成为单向度的工具人。这比非道德的粗暴野蛮和迷信盲从要文雅得多,理性得多。


第三,民主德育的合力强。由于民主德育与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文化民主等具有同向同质的性质,所以,学校、社会、家庭、网络之间在根本性质上没有分裂与对立,对学生的道德影响是一致的,能够形成强大的“家·校·社”德育合力。同时,教育系统内的三个层次,即宏观上民主教育体制所决定的公平分配教育资源,中观上民主学校管理决定了受教育机会人人平等,微观上班级民主生活决定了每个学生都是道德主体,能够形成教育系统内的强大德育合力,避免了教育内耗和教育浪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则、理念精神既运用于国家治理,也支配社会生活,还影响个人的心智、情感和德性,由此形成最多的共同体、最大的公约数和最强的德育合力。这样,民主制度就从政治上的“好”、道德上的“善”,完美过渡到教育上的“行”。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今天受到全世界人民的认同和欢迎。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是人类民主政治的新形态。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解和实践,不仅要有制度化、法治化的视角,更需要道德化、主体化、教育化的视角。“因为只有人们真正地认识到民主的道德价值的时候,民主才有可能成为整个社会的信仰。”[13]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得到普遍接受,逻辑上是以其承诺了一定的道德理念为基础的,本身蕴含着丰富的伦理精神。把这些道德理念、伦理精神转化成个人美德,道德教育是必经之路,民主德育是必经之路。




注释:

①参见王海明著:《国家学》(中),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552—577页。

②参见杜祖贻:《杜威论教育与民主主义》,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3—42页。

参见[瑞士]皮亚杰著,傅统先、陆有铨译:《儿童的道德判断》,山东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440—4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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