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杜时忠: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道德教育研究所所长,湖北省人文社科基地“学校德育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省中小学德育专业委员会会长。
曾经,我参加过一个会议,小组讨论时,一位德育主任谈到,有的老师因为学生不守纪律,把学生赶出教室,有的老师因为学生写的作文与主流不合,就让学生回家,美其名曰“转变思想”……这位老师的发言引起众多与会者的共鸣和深思:学校究竟是什么地方?学校的社会责任与义务有哪些?
学校有三个方面的责任(社会角色)与功能(社会效用)。首先,学校是一个规范性组织,即需要各种各样的规范来维系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学生如果违犯,就应该受到惩罚。教育正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学生学习社会规范,实现初级社会化。从这个意义上,学校处罚学生,是必须的,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学校只满足于这样的角色与效用,那么就在事实上变成了监狱——你犯罪了我就处罚你!
其次,学校不止是规范强制性组织,它还是发展性组织,即开发学生的各种潜能,发展学生的各种兴趣与才能,培养学生的多样化能力,引导学生形成自己的价值观等。举一个例子,学生上课玩手机,或者不守纪律,如果老师只是没收他的手机,或者把他赶出教室,这样做其实并没有真正促进学生的发展。更高明的处理方法应该是,在指出学生违犯纪律、处罚学生的基础上,还要让学生学会如何正确地使用手机,懂得上课如何遵守纪律。比如,组织学生讨论如何恰当地使用手机,如何使用手机文明语言等等。一言概之,就是把学生的犯规作为一次难得的教育契机,通过恰当的教育引导学生认知的发展,而不仅仅是把犯规当作一个消极事件来处理。这恰好是目前很多学校管理者和老师们没有认识到,更是没有做到的。
此外,学校还是一个负有社会重大道德义务的伦理组织,负有推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正义的责任。学校存在的理由,除了通过知识技能的传递来培养统治者、培养劳动者的工具性目的之外,还有一个更为高远的价值追求,即昭示并实践人类社会的美好生活。我们常说,学校是一片净土,学校承载着人类美好生活的希望。当社会推崇蛮力(权力与武力)时,我们希望学校是一个讲理的地方;当社会充满物欲、拜金时,我们希望学校仍然能够超越世俗,引导人们积极向上,过着一种纯洁的精神生活,表征人类精神的高度,捍卫人类和个体的尊严;当现实的国家与社会秩序充满了不平等、不公正、不正义时,我们希望学校能够激浊扬清,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即使不能改变社会的不公平,但至少要让人看到公平、正义的光亮。否则,我们要学校干什么!
可是,为什么现实中,有那么多的“学校即监狱”呢?这才是美好的教育理想之所以难以在残酷的现实中扎根的关键所在!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这就需要考察实现教育理想的现实教育条件!
以学校的班额为例,我曾在2009年带领博士生们就东部发达地区、中部欠发达地区和西部不发达地区学生的思想道德发展状况做过调研,其中有一项发现:东部中小学的班额一般在40人左右、中部在60人左右、西部在80人左右。中西部学校如此大的班额,一个班主任或者任课老师如何能够关注每一位学生?如何把有限的注意力与教育资源平等公正地分配给每一位学生?事实上,班主任几乎都是不堪重负,有的学校甚至请不到老师来做班主任!可见,不增加教育投入,不改善办学条件,不减轻教师负担,不加大教师培训,不深化教育改革,实现教育理想或理想的教育,永远都只是一种理想。
学校不是监狱!不能按管监狱的方式来管学校!
(本文刊登于《湖北教育·新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