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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大德育所十周年所庆系列活动之二 | 石中英:价值观教育与正当生活
来源: 日期:2023-09-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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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日上午,受华中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和教育学院的邀请,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石中英教授到德育所讲学。研究生院院长雷万鹏教授、教育学院党委书记陈雪玲、副书记苏春艳、副院长雷江华教授、蒲蕊教授、罗祖兵教授、戴伟芬教授,以及德育所所长杜时忠教授、副所长程红艳教授、卢旭副教授、张添翼副教授、孙银光副教授等教师参加,百余名学生到场学习。讲座在田家炳楼905教室进行,并在J502教室开设分会场。


讲座伊始,雷万鹏院长对石中英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在座师生介绍了石中英教授的研究领域和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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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中英教授讲座的题目为价值观教育与正当生活。他开宗明义地指出,当今社会在进步的同时,价值观迷失、纷争和失序问题尤为严重,个体、社会和国家价值观体系的检讨和重建亟待展开。他认为,如何重新校准和完善人们的价值观体系,是教育工作者不能不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针对该问题,石中英教授先后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石中英教授首先旁征博引,就价值的内涵展开讨论,提出了作为行为正当性原则的价值观。他对价值观的内涵进行再认识,依据正当有用两个向度将人的行为划分为四种,并认为行为的正当性应当优于行为的


接着,石中英教授论述了价值观冲突和人的行为的正当性问题。价值观冲突是指:不同个体或群体在自我行为选择、他者行为评价以及未来行为筹划中所依据的有关是非、好坏、对错等正当性信念、原则或标准之间的矛盾、不一致和对立,并且试图通过一定手段区隔、排斥、说服甚至压制对象的状态。主要分为内在的价值观冲突和外在的价值观冲突。


进一步,石中英教授聚焦于价值观秩序与价值观冲突的解决,划分了价值观的五个层级,解释了什么是行为的正当性。根据正当性的立场和可以被普遍化的范围或程度,可以将人们行动中所依据的价值原则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层次,由低到高分为:不正当、一阶正当、二阶正当、三阶正当和普遍正当。行为的正当性不仅要考虑行为主体,也要考虑共同体业已建立以来的正当性原则体系。正当性意识只能借助于理性在实践中通过经验及其反思获得。


最后,石中英教授对价值观教育进行了理论建构,强调幸福是一种正当而又完满的生活体验,正当性是美好生活和幸福生活的基础条件。价值观教育的任务更根本性的是要培养起他们正当生活的意识,把人生的路走对(to live in the right way),把心灵安放在正确的位置。对此,他列出了价值观教育的八项任务清单,对价值观教育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指导。




程红艳教授与石中英教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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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向石中英教授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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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中英教授祝贺德育所成立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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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合照


石中英教授祝贺华中师范大学迎来百廿校庆,也祝贺华中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十周岁生日快乐。


杜时忠教授最后做总结发言,他认为石中英教授的报告,强调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体性、内在性,倡导幸福生活、正当生活的内在一致,以有序分层的价值观应对当今价值观多元失序的挑战,高屋建瓴、引人深思。杜时忠教授代表德育所全体师生感谢石中英教授所带来的学术盛宴,感谢石中英教授对德育所的关心与支持,期待与石教授下一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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