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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碰撞丨2026年德育所秋季第四次学术小沙龙
来源: 日期:2026-11-04 浏览:次


时 间:2026年10月25日18:30—21:30

主持人:赵申慧

参与人员:程老师、在读博士生及硕士生

沙龙议程:

读书分享-《超越人本主义教育:与他者共存》(分享人:博士生曹绍娴)


议程一:读书分享《超越人本主义教育:与他者共存》


(一)分享总结:


博士生曹绍娴围绕《超越人本主义教育:与他者共存》一书,从作者简介、写作背景、主要内容及启示思考等方面展开。首先,介绍了比斯塔的学术背景与研究关切,结合教育对绩效、技术控制及可测量成果的追求,阐明其对“学习”话语逐渐替代“教育”话语的反思,强调重新关注教育的目的、关系与责任。其次,围绕全书章节,分析了预先界定人的本质可能遮蔽个体独特性的问题,指出主体性在行动、回应他者与承担责任的过程中显现,并通过“理性社群”与“相异之人的社群”的比较,阐释差异共存与独特声音的教育意义。随后,结合教育的不确定性及建筑案例,说明多元性既构成教育的困难,也为自由行动创造条件,强调教师既要创设教育空间,也要对超出预设的事件保持开放。同时,通过比较不同的民主教育观,指出民主教育应关注学生当下能否真实参与共同事务,并由学校与社会共同维护参与条件。最后,围绕个性化技术是否压缩差异空间、教师是否可能借“中断”强化权威等问题展开反思,指出教育应为学生接触他者、表达判断和承担责任保留空间,同时使教师的干预能够接受质疑,让独特个体在与他者共存中进入共同世界。


(二)讨论:


1.陈嘉杰:

① 反思西方教育理论在中国情境中的适用性。以比斯塔的教育思想及科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理论为例,提出应结合中国的教育经验与德育传统,审视西方理论的适用边界及其本土转化的可能性。

② 追问“与他者共同生活”的教育理念如何落地。希望结合一线教师和校长的实践经验,探讨学校如何在现有育人要求下,更加重视学生与他人共同生活的能力及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③ 以“主体间性”理解自我与他者的相互塑造。认为相较于将自我与他者分开讨论,“主体间性”更能说明人始终处于相互影响的关系之中,也更容易与中国传统思想中对人与人关系的重视形成呼应。


2.陈珊珊:

① 结合中国本土语境,批判性地借鉴比斯塔的教育思想。认为比斯塔对人本主义和测量文化的批判有其特定的西方背景,而中国教育中的评价与问责还与科举传统、高考制度、行政管理及城乡资源差异等因素交织,不能直接套用西方理论加以解释。

② 从回应幼儿的伦理责任出发,重新理解幼儿园教师的师德成长。认为教师的道德主体性并非预先确立,而是在持续感知和回应儿童需要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同时,幼儿的脆弱性及其自主表达、主张自身需要能力的有限性,使师幼关系更突出地呈现非对称性,教师由此承担的不可替代的伦理责任,应成为理解幼儿园教师师德成长独特性的重要视角。


3.赵申慧

① 为不同主体的共存与对话保留教育空间。认为家长、教师和学生具有不同的经验、需要与立场,教育应容纳不同意见,在家校互动中增进相互理解,并将差异与冲突转化为教育的契机。

② 保障教师合理干预与教育试错的空间,同时明确责任边界。还应通过公正的处理机制与制度安排化解家校矛盾,避免因过度追责压缩正常教育活动的空间,为教师、家长和学生保留合理的试错与改进机会


4.胡豪:

① 承认学生存在的开放性与可能性,避免以固定标准塑造学生。联系海德格尔的思想理解比斯塔,认为教育应尊重学生不同的理解与经验,在与他人共处、交流的过程中,唤醒其发展的多种可能。

② 通过教育中的“中断”不断引导学生学习与思考。教育可以促使学生反思原本视为理所当然的观念,在困惑中重新追问问题、探索意义。认为比斯塔的重要启发在于将这一哲学思考转化为教育情境中更具体的理解。


5.朱晓泉:

① 提出要以“责任”理解主体性的生成及教师的教育使命。认为主体是在回应他者的召唤、承担不可替代的责任中形成的。教师的责任则在于创设容纳多元与差异的空间,让学生作为独特的个体作出回应,而非替学生回应。

② 联系比斯塔《教育的美丽风险》与韦伯的理性化思想,反思效率至上和过度计算对教育空间的挤压,强调教育无法被完全预设和控制,教育者应为开放的可能性保留空间,并承担相应责任。


6.程老师:

① 应从“与他者共存”角度理解教师的责任与行动。认为应将教师道德置于其所处的教育空间和社群关系中,思考教师如何处理个性与差异、统一与多样、自由与秩序以及责任与自由之间的关系。

② 应充分认识到教育过程中的悖论性问题。阅读时既要学习辩证思考方式,也要进一步辨析存在的矛盾是否构成悖论,以及如何在教育实践中回应和处理。

③ 以主体间性超越孤立、控制性的主体观。结合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人与人应通过平等对话达成共识、求同存异,而非相互征服或同化。主体性的理解需要从强调个体转向关注与他人的共同存在。

④ 反思教育对“理想的人”的预设。认为比斯塔批判的是以单一理想标准塑造人的教育倾向。这种预设容易使不符合期待的儿童被视为失败者,产生同化与排斥,应审视既定培养目标与个体多样发展之间的张力。

⑤ 认为责任是主体独特性与不可替代性的根基。比斯塔所强调的责任超越了投入时间、完成任务等事务性要求,具有本体论意义:人正是在对具体他者承担不可替代的责任时,成为独特的主体。相较于霍耐特强调相互承认,认为比斯塔更突出责任关系对主体的构成作用。

⑥ 认为比斯塔的贡献在于进一步讨论人与他者共存所需的空间、社群及制度文化环境,从而为理解教育者如何开展行动提供更具体的视角。

⑦ 强调学生学习不能忽视教师的引导、权威与责任,教育也可能包含对既有认识的挑战及由此产生的不安与压力。教师应通过有意义的要求、追问与对话促进成长,并以信任和责任维系教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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