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2月25日19:00—21:30
主持人:刘莎
参与人员:程老师,卢老师,在读硕博及本科生科研助理。
沙龙议程:
1.读书分享:《功利主义》;领读人:王健怡
议程一:读书分享:《功利主义》;领读人:王健怡
一、分享环节
1.作者简介
2.借由“电车难题:道德与功利的争论”展开,对功利主义的含义、功利原则的最终约束力、如何证明以及功利与正义的关系对全书进行了领读。
3.反思小结。
二、师生讨论环节
刘莎:
1.密尔认为功利的最终约束力来自外部和内部的共同作用,那么当二者发生冲突时,还是应该要优先集体利益,以集体利益来促进个人利益。然而,密尔通过论证“每个人的幸福对他本人来说都是一种善”,进而推出“公众幸福就是对所有的人的集体而言的善”,我感觉这里缺乏必要的逻辑关系。个人所追求的幸福未必就一定是公众幸福。
2.刑法第二十条的立法初衷肯定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它的执行过程中却被错误解读。因而,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如何真正做到保证“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还是任重而道远的。
3.关于健怡在ppt开头的那个电车两难问题上,如果正前方的四个人是有过错的人或者是对社会带来较少利益的人,而另一边却是官员或是能给社会带来更多利益的人,那么这个时候是否又会有不一样的抉择?在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原则面前,是否仅将最大多数作为第一原则,是否在很多时候也会优先于“权力”或者少数人所创造的更大利益作为标准。
王琇:
1. 穆勒观点上的贡献。在边沁的基础上增加了快乐和幸福的“质”的维度的考量,同时提出了不满足的人和快乐的猪两种不同取向的人生。
2. 后人对其的批判:对其论证过程和论点的批判。
3. 普通大众人可能只能获得低质量的幸福,穆勒对于快乐等级的划分是否也具有其自身贵族阶级的局限性。
程老师:
1.不止有罗尔斯从伦理学对此进行批判的,还有其他人也对此进行了批判,如康德。
2.密尔有理论创造,认为快乐有质的区别,对当下也是有一定启发的。这是属人的快乐,而非只有精英,凸显了人的社会性和精神性,是把人的快乐与动物的快乐区分开的。比如广场舞阿姨也有她的快乐,感受音乐节奏的自由舒展,艺术的原则所体会的快乐。
3.关于电车之争,绝大多数人会毫无争议的会拉下杠杆。
娄琳琳:
1.受罗尔斯的观点影响,觉得功利主义可能存在不正当性。
2. 个人幸福和公众幸福上的探讨缺乏逻辑上的一致性。功利主义的核心观是趋利避害,如何从此观点去推出利他性,逻辑上不成立。
3. 密尔将快乐分为高级和低级,很多时候我们会选择低级快乐,如看视频等,而高级的快乐更多是一种信仰。
4. 这种功利主义从结果和外在目的来考量,而非道德规则来考虑,认为缺乏道德考量。
程老师:
1. 密尔的功利主义的内核是利他主义。我们国家盛行的是国家功利主义,比如生育权,如独生子女,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过去我们以道义为主,现在我们是以功利为主流。造成这种转变的原因,如梁启超的乐利主义,加上中国传统的道德主义、功利主义。
2. 密尔也认识到了功利主义的缺陷,他认为功利不可以无限制的剥夺个人的权益、尊严,这一思想在他的《论自由》中有论述。大家可以将《功利主义》与《论自由》这两本书结合起来学习。
卢老师:
1. 伦理学分为义务论和规范论。从派系来讲,功利主义属于典型的规范论。契约论属于典型的义务论,将道德、美好、善阐释的很清晰。但是如何做时却没有去说明。很多时候要遵循规范论,去考虑投入产出,去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关于列车难题。无论是选择哪一个都是错的,不选择也是错误,如果只将原则很难以实施。然而,不可能去考虑所有的可能性,所以只能在有限理性下去做判断。
2. 西方伦理学的主流还是以罗尔斯的正义论为主流,因为可以判断对错,然后才去考虑如何做。
3. 二十年前买一辆车要用尽所有财产,现在再去买一辆车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收入增长,并且车的价格也有所降低。所以应将视野放在发展的社会中,有限理性是有可能接近完满的。二者并非完全对立,是可以转换的。
4. 随着社会的稳定发展,将来美德论和契约论或将对功利主义进行批判。但是功利主义有现实的合理性,对我们还是有一定启示的。
程老师:
1. 真正的功利主义志向是很高远的,很多时候我们批判的是狭义功利主义。功利主义应是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主,而非是以一次考试成绩为主。
2. 功利主义与道义论。举了格林的双过程模式,在人类底线上遵循直觉。在如何分配药品、利益分配上更多遵循最大多数人的幸福。
3. 生命的价值应该是平等的,不能用功利来衡量生命的价值。相较于过去的功利观有很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