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程红艳(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副所长)
来源:
本文刊登于《中国教育学刊》,2020年第02期
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项目 “教育现代化进程下学校变革的伦理追求与实践路径”(项目编号: BEA180113) 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考即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负担着普职分轨、将不同考分学生匹配到不同质量批次普通高中的两大选拔任务,是中国教育分流过程中最早甚至是最重要的一环。1999年高等教育扩招以来,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超过初中升学率,中考竞争变得比高考更为激烈。中考既是高中教育的守门员,又充当了社会分层中重要的过滤器。曾在高中教育资源匮乏的年代发挥挑选人才作用的中考,在高中教育普及化的今天却越来越不合时宜。中考选拔制度的存在,不仅制约了初中教育质量,而且影响了高中教育的发展格局,从根本上制约了整个基础教育的质量。随着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废除中考选拔制度越来越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
高中阶段教育正从基本普及迈向全面普及。2017年,全国大多数省份的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已达90%以上。高中阶段基本供需矛盾已不再是高中阶段学校能否为学生提供学习机会,而是变为社会大众对普通高中尤其是重点高中教育机会的激烈角逐。
20世纪90年代以来,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稳步增长,2003年约为37.7%,2009年为46.3%。但近年来,受普职比招生规定制约,大多数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不再上升,基本保持稳定。2014年,全国高中招生人数796.6万人,大多数省份初中毕业升入普高率约为50%~60%。这一比例意味着有近五成左右的初中毕业生要被中考淘汰,不能升入普通高中。据笔者调研,初中毕业生普高升学率的校际差异较大。同一区域内,薄弱初中普高升学率不足25%,而优质初中普高升学率可达70%以上,普通初中则维持在40%~50%左右;重点高中升学率的校际差异更悬殊。在此形势下,普高升学率尤其是重点高中升学率成为初中教育的生命线,大部分学校工作的出发点是确保升学率,升学率低的校长常常被迫“下课”。
中考绑架了初中教育,导致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心理状况堪忧。不同家庭背景初中生客观学业负担大小存在显著性差异,家庭背景越好,客观学业负担越重。质量越好的学校升学压力越大。为了完成升学任务,教师不得不放弃部分升学无望的学生,初中成为学生两级分化的集中学段,制造了大批无心向学、惹事难管的学业失败学生。相对于小学教育的生动活泼和高中教育的稳扎稳打,初中教育成为基础教育“洼地”,缺乏鲜明特色。很多初中校长在推进学校改革时,顾虑重重、步伐迟缓,深恐触及升学率。
中考选拔制度服务于当前高中教育发展格局,是支持现行高中教育重点发展、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二元分轨体系的重要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普通高中在应试教育战车上被越绑越紧,同质化严重,始终是顾此失彼的跛足式发展——走升学主义路线,在帮助学生升学和就业的两大目标之间,只能选择升学;走精英主义路线,在面向所有学生和少数学生之间,只能选择面向少数学业优秀学生。这一跛足式发展造成的人才浪费是惊人的。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中心测量了不同教育程度的教育回报率,分析发现:与高中相比大学教育的回报率是40%,中专和大专的教育回报率也都超20%。对仅完成高中教育没有上大学的人来说,高中教育没有任何经济回报,即高中毕业生收入和初中毕业生一样多。这一数据证明:高中教育只是为那些能够通过高考独木桥的人服务的。
中等职业教育目前也面临严峻挑战。中考选拔机制将学业不良学生放逐于职业教育,优质生源匮乏从源头上钳制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连年萎缩,从1997年的520.8万人减至2001年的397.6万人。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出台,要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此后若干年,依靠教育部硬性规定的高中阶段普职招生5∶5的比例,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才渐渐止住颓势,招生数量有所回升。尽管中职学生就业率高,但工作保持率不高,且收入较低。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消失殆尽,既不能提供向上流动的渠道,也不能提供学生向上流动的能力,其原有的“生存取向”与“地位取向”的价值双双下降,沦为个体无奈的选择。中等职业教育更像是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的一种惠民教育。
种种问题昭示高中阶段教育的制度设计已逐渐落后于时代发展需要:在经费短缺、机会有限的条件下形成的普通高中教育重点发展路线目前却逐渐成为制约普通高中整体质量提升的制度瓶颈;精英化发展路线不能满足公众对教育公平的诉求,普职二元分割的人才培养模式不能满足社会对于人才多方面能力的要求。
中考试题由各地自行编制,主要作用就是选拔功能,既不能通过纵向比较来衡量地区历年来教育质量变化状况,也不能通过跨地区的横向比较来衡量各地区的教育质量差异状况。
新课改以来,中考选拔制度虽在不断改革,却始终无法处理好一个内在矛盾——达标与选拔的矛盾。
中考究竟是为衡量义务教育完成质量服务还是为高中选拔人才服务?前者偏重于学力水平测试,重视达标;后者则是选拔性考试,难度拔高。多年来政策强调两考合一,事实上两考性质不同,很难合一。义务教育的全民性与选拔制度的精英性之间存在矛盾。2016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在试点地区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但只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仍然是高风险、高竞争的选拔考试,它就仍是“中考”的代名词,依然无法将学生与教师从应试教育重负中解救出来。
中考选拔制度面临的第二大内在矛盾是处理公平与质量之间的矛盾,也即升学机会如何分配的问题。
为了确保选拔人才质量,必须依据分数;而完全以分数为标准,必会制造教育机会不均等,致使薄弱初中学生失去升学希望。为保证教育公平,自2006年起大部分省会城市均采取示范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制度。但这一制度只是权宜之计,并没有完全解决这一矛盾。
中考选拔制度面临的第三大矛盾是考试的统一性与人才发展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
各地使用自主招生、免试直升、特长生计划、综合素质评价等手段来化解考试制度的统一化刚性要求。然而,在整个考试体制不变的情况下,这些制度所创造出来的有限自由,经常被社会优势阶层所利用。
总的来看,中考在保障机会均等和竞争筛选功能两者之间艰难地走着钢丝,这使整个中考制度的设计变得异常烦琐,也越来越高考化,社会成本很高。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规定全国、各省(区、市)到2020年毛入学率均达到90%以上。高中教育全面普及之后,其任务功能、发展模式也应发生重大变化。现实地看,废除中考选拔制度是经济转型、教育事业发展与社会融合的共同需要。
经济全球化时代国际经济竞争和人才竞争加剧,教育必须为国家发展提供人力资本支持。教育系统最重要的功能不是实现对人的筛选与分流,而是提高中国人力资本在全球的竞争力,防止中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2010年以来,我国经济转型速度加快,从低端制造领域迈向高端制造、迈向科技创新领域,此过程需要大量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作支撑。中等职业教育仅仅让人掌握技能、成为操作熟练工是不够的。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科学基础、社会基础与文化修养方面比较匮乏,因此他们适应社会变化能力不良、知识迁移能力受限,往往因一个行业的消失或升级而失去工作机会,他们的工作也容易被机器人所取代。
教育现代化也需要推进职业教育的现代化。
如果依然死守“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传统路径,职业教育无疑会走入死胡同。1999年,世界银行印发了《21世纪中国教育战略目标报告》,报告质疑了将中等教育的比例设置为50%的合理性,认为职业教育应放在高中之后进行。这一报告无疑是有洞见的。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让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到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2019年,高职教育扩招100万。由此可见,职业教育重心上移、高职教育取代中职教育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心是大势所趋。世界范围内普职分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初中后分流为主,如欧盟,中职学校的比例超过50%,但是高职类院校很少,只有15%左右;另一种是高中后分流为主,如澳大利亚、加拿大等,高职类院校比例超过50%,而中职学校很少,只有15%左右。两种发展模式只能取其一,否则会造成职业教育的过度膨胀。我国正在向后一种模式迈进,这意味着:职业教育将主要放在高中以后进行,中职学校必会大幅减少,普职分流的时间相应推迟,分流时机将从初中毕业推迟到高中毕业,高考会相应接管中考的普职分流功能。
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开宗明义地强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终身教育理念也强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不再有高低层次差异,因此在教育体系中必须将它们置于等值地位。普职教育等值之后,利用中考将学业失败学生强制分流到职业教育就失去了合理性;普职分流不应强制僵化,而应尊重学生个人受教育的选择权,变成民主化的双向选择过程。
高中教育高度普及化之后,从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教育,“准义务化”的高中教育必然要求重设自身的目标和价值。
其一,高中教育的发展目标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育具备关键能力与核心素养、能够适应社会变革的学生。
杜威指出:“如果教育承认职业的全部理智的和社会的意义,这种教育就要包括有关目前状况的历史背景的教学;包括科学的训练,给人以应付生产原料和生产机构的智慧和首创精神;包括学习经济学、公民和政治学,使未来的工人能接触当代的种种问题以及所提出的有关改进社会的各种方法。”无论是普通高中学生还是职业高中学生,其基本核心素养是共同的、一致的,都应掌握公民技能、形成社会意识;具备文理知识和科学方法,拥有独立判断和享受闲暇的能力;为未来职业发展作准备。2015年,教育部制定《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中等职业教育要加强文化基础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可预见,未来发展的趋势是统一普通高中学生和职业高中学生毕业所需要的核心文化课程要求。如此,因培养目标不同而使普职学校分轨分隔而设的基础就不存在了。当然,有一种担心:“如果没有了中等职业教育这一分流机制,600万左右不善于学习文化知识的学生就会涌入普通高中。这对高中学校而言,将会是灾难性的。”这也是个别地方积极支持“职普大体相当”政策不愿言明的动机。这一担忧有其道理,但有些歧视意味,普通高中质量的提升不应建立在放弃职业学生发展的基础上。
其二,教育公平的价值诉求更为强烈,要求在高中阶段也要推行教育均衡发展政策。
宝塔式的重点高中制度使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悬殊,差异较大。1999年,袁振国等人的研究指出:发达国家不存在重点学校,重点学校成了教育中的“特殊利益集团”。2015年PISA测试报告中,尽管中职学生未参加考试,中国仍是所有参加考试国家(地区)中,校与校之间差距第二大的,远高于OECD平均水平。在高中教育高度普及化的时期,普通高中不应被分为三六九等,办好每一所高中、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全民教育的必然要求。在这种趋势下,中考不宜再充当重点学校选拔人才的工具,而应服务于普通高中学校的整体发展。其设计也宜简化,以促使普通高中生源质量逐渐趋于均衡,为高中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创造条件。正如一位学者所言:“随着12年义务教育的普及,随着教育公平的逐步实现,高中招生不应该依靠选拔,中考作为选拔高中学生的功能应逐步淡化甚至消亡,不宜提倡与这一方向相反,导致高中招生手段过分复杂化的方法。”世界范围内,20世纪70年代以来大多数发达国家在普及高中教育的同时,为了追求教育机会均等,都已经取消了中考作为选拔性考试的存在。
其三,高中教育必会进一步多样化。普及化不是同质化,而要更加人性化。传统的普通学校与职业学校分隔而设、泾渭分明的二元壁垒必会被打破。
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 (2017—2020年) 》文件也提出:推动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实行普职融通。兼顾学生升学与就业的综合高中、特色高中等会进一步涌现。从世界范围内来看,设置更高比例的综合高中是实现教育公平、保持教育弹性的不二选择,英、美、德等国高中均以综合高中为主体。历史地看,美国教育之所以能在20世纪初赶超欧洲,很多论者归结为民主的综合中学制度,即主张普职在同一个学校中融合,反对“为职业而教育”,提倡职业教育中人的全面发展。
在高中教育普及化的今天,中考与其说承担了挑选优秀人才的选拔功能,不如说更多地承担了社会排斥功能。
中考其实就是同一区县范围内考生之间相互竞争,究其实质便是一场资格赛。中考取得好成绩并不能保证好前途,但是赢得了通向精英教育和上层社会的比赛资格;而被中考淘汰的学生则失去了资格,进入上层社会机会渺茫。某种意义而言,中考是一种强制化的社会淘汰机制。其一,机会排斥。中考将部分外来务工子女排除于当地的普通教育系统之外;将学业暂时落后的学生排除于普通高中学校之外,从此之后高雅精神文化活动与高深学术追求与他们相对绝缘;将学习成绩不拔尖的学生排除在重点中学之外,精英大学的门对他们变得异常狭窄。其二,资格排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中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不能相互认可与衔接,造成了一定意义上的“制度排他”。其三,文化排斥。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课程文化“符码语言”不同,学生生活方式、消费方式、休闲方式等文化资本亦大为不同,塑造了各异的“文化身份”。在整个社会日趋民主化的过程中,中考被用来充当社会分流的控制器和社会精英阶层的守门员。
从系列数据来看,依靠成绩进行社会排斥只是表象,其背后是社会阶层排斥。中职学生70%以上来自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90%以上的在校生享受免学费政策,近40%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家庭占据了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先权,优势阶层子弟多集中于办学质量较好的学校,而弱势阶层子弟则集中于办学质量较差的学校。以城市中心城区学校的社会阶层分割程度为最高,城市中心地区是不同阶层争夺优质教育资源的主要“战场”。要达到学校的阶层整合,大约有45%的学生需要转学。一些研究揭示,导致农村子弟上大学难的症结是中考而非高考。初中升高中阶段的城乡升学机率差距持续扩大才是导致农村家庭子女上大学相对机会下降的源头。
中考选拔制度的理论假设是根深蒂固的二元论:人与人之间存在能力的差异,社会不可避免地存在劳心与劳力、精英与大众、白领与蓝领、统治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二元分割。让学术潜能更高的人去从事学术活动,接受普通教育,成为社会精英阶层;让能力差的人,接受职业训练,成为普通劳动者。这种二元论逻辑违背了教育之于民主社会建构的基本前提:第一,人人平等与教育民主是社会主流,学校是社会阶层融合的重要场所;第二,教育是一项人权或公益事业,所有的学生都有权利去享受高质量的高中教育和普通教育,包括人文教育、艺术教育、科学教育,而非仅仅是狭隘的职业训练。
废除中考选拔制度实质上就是要把我国当前的二级教育分流制度变成一次教育分流,即将中考和高考的二次累计教育分流变成主要依靠高考来对人才进行一次分流,以此来减弱教育为考试选拔服务的高度竞争性,消解教育为社会分层服务的僵化封闭性,提升教育为促进学生潜能发展而服务的开放灵活性。
当前中考选拔制度存在还是由高中学校质量不均等造成的。
高中教育义务化,自然可以推进废除中考选拔制度的力度,但高中教育义务化并非为废除中考选拔制度的必要前提。要废除中考选拔制度,必须以推进高中教育均衡化、普职教育等值化为两个前提条件,同时与高中教育整体改革互为表里、相辅相成。
普通高中均衡发展是废除中考选拔考试的第一个前提条件。
当普通高中学校之间质量大体相当,物质设备相当、师资力量分布均衡,利用考试将学生匹配到不同质量批次学校就失去意义。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历史性成效。《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报告》显示:全国累计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地区数量已达2717个县,占全国总县数的92.7%,16个省(市、区)整体通过认定。在此背景下,高中教育均衡发展也需跟进。高等教育大众化所带动的普通高中教育的规模扩张和设备更新已经为高中教育均衡化创造了良好的物质基础,高中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呼之欲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 (2017—2020年) 》在某种意义上也体现了促进高中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如完善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探索建立校际之间教师共享机制。当前所面对的主要是师资均衡及生源均衡问题。为此,首先要抑制招生规模过大的超级学校,防止其垄断优质生源,竭泽而渔;其次,淡化学校之间的等级差异,提高非重点学校的师资质量。在此基础上,均衡生源将会成为水到渠成之事。
职业教育的发展重心逐渐从中职提升到高职,这为废除中考选拔考试创造了客观条件。
初中后普职分轨在一段时间内依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需要放宽普职比5∶5的硬性规定。当前,随着科技竞争的加剧,各国都不约而同地出现降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的做法,如日本普通学校与职业教育学习人数比为8∶2,韩国则将近为7∶3。在此背景下,坚守普职比大体相当的硬性规定,只能加固和维护当前普职二元分隔现状,不利于高中教育的整体改革。教育政策应适应地区差异,教育发达地区普职比例可以扩展到7∶3或8∶2,也即70%及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可进入普通高中(包括综合中学)求学;在特大城市及某些省会城市可尝试取消设置入学比例的规定,给予地区因地制宜的自主权。人为地压制学生对普通高中受教育机会的渴求只会为应试教育添柴加火。
中考毕竟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因此可以谋而后动,分步走、逐渐废除。废除中考选拔制度的第一步,是降低考试的竞争性。在十年左右的时间内,将中考的两大选拔功能减少为一种,即保留其普职分轨功能,废除其能力匹配功能,不再通过中考为重点高中选拔人才,因为高中均衡发展已经使重点高中与普通高中差异不显著。
当然,在全球竞争加剧的时代,不可不重视人才尤其是天才的培养。为保证精英人才的培养,尤其是科学人才的培养,应该建设精英高中。
精英学校不同于示范性高中,主要面向天才青少年,必须真正体现重视创造性、注重个性发展等素质教育理念,超越应试教育,实施天才教育。精英高中数量必须严格控制。20世纪末,老教育家吕型伟曾设想中国起码要办24所英才学校。名校长李金初也曾设想:中央一级要办3~5所精英学校,条件好的省先办1~2所。笔者认为,现有质量较好的外国语学校可以转型为文科类精英高中,同时在示范性高中里寻找理科教育成绩突出的学校转型为科技类精英高中。精英高中可设在人口500万以上的地级市及以上行政级别地区,500万至1000万人口地区可设2所,1000万以上地区可设3所各有特色的精英学校,如科技类精英高中、语言类或艺术类精英高中。精英高中必须严格控制招生规模,防止精英学校招生搅动当地招生格局,加剧学业竞争,同时也应承担社会责任,保证招收相当比例的农村学生。全国精英高中数量以不超过100所为宜,招生总人数以不超过初中毕业生数量的1%为宜,严格遵照天才在人群中的分布比例。精英学校应拥有招生自主权,自行组织文化面试和智力(能力)测试。
精英中学之外的普通高中不再作重点中学与非重点中学的分类,而是都在一个起跑线上均衡发展。未被精英中学录取的考生则参加中考,中考分数达普通高中分数线的学生可采取就近或抽签随机进入高中就读,以均衡生源。如此,考试竞争性和利害程度降低,可以消除初中学校对重点高中升学率的追逐。目前,可在基础教育资源丰富和均衡发展程度较好地区,如北上广深等地率先试点这一做法。
完全废除中考制度的另一个条件是实现普职教育质量等值,这一任务更加艰巨。首先,要初步实现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质量均衡化。建构高中阶段普职学生共有的核心素养、统一的培养目标与毕业最低要求。高中学分制的实施将使普职教育课程融通更为可能。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淘汰机制,建立宽进严出制度。打通中职学生上升和发展渠道,促进中高职人才紧密衔接连贯培养,扩大高职高专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比例。
其次,促进普职教育的融合化,大力支持兼具升学预备教育和就业预备教育功能的综合高中的发展,
保留有吸引力的中等职业学校,促进薄弱普通中学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向综合中学转型,把当前高中教育普职二元格局逐渐发展为以普通学校和综合高中为主体的样态。
另外,促进高中教育多样化。
高中教育质量均衡并非同质化发展,而是要依据人才成长的规律,走差异化发展之路。未来高中应错位竞争、特色发展,在科技、计算机、人文、艺术领域等各不同方面发力,走课程特色化的发展道路。
在上述基础上,废除中考选拔制度可以走出第二步——在二十年至三十年左右的时间内,彻底废除中考的普职分轨功能,变依据学生考试分数分配教育机会的“按分入学”为按照学生个人兴趣自愿选择教育机会的“按需入学”。
学生升入普通学校或职业学校,主要依据是个人发展定向,与考试分数无关。学生升入高中的主要依据是学校特色与自身兴趣是否匹配,具体招生方式可分为三步:其一,天才学生第一批申请精英学校入学机会;其二,特色发展学生第二批申请特色学校或学校特色项目的入学机会,如艺术类、体育类、技术类等;其三,普通考生可第三批申请入学,电脑派位随机入学或就近入学。精英学校和特色学校的录取为自主招生,学校可参考学生平时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手册,自行组织面试。如此,特色学校与精英学校不会垄断优质生源,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亦可保有相当比例的优质生源,怀有发展希望,教学质量可望整体提升。同时,随着学生成绩异质性增强,可以于高二年级依据学生意愿进行校内普职课程分轨。
当然,废除中考选拔性功能,并不意味着在初中阶段不需要管理手段来保障初中教育的质量,而是意味着考试不应成为初中教育教学的指挥棒,考试成绩不宜在学校综合评价中扮演过分重要的角色。因此,废除中考选拔性功能的同时要加强对于初中学校的科学管理与评估。例如探索管办评分离的具体途径,引入第三方评价等。
在废除中考的选拔性功能的同时,也必须重建和加强考试的诊断性和发展性功能,
让考试来服务于教育质量的提升,因此中考应变成真正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用来分配个人教育机会,而主要用来监控义务教育质量。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可以用来评价学校的教学质量,但不作为学生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依据与凭证,只作为学生是否能初中顺利毕业的标准。
中考的存在长期掩盖了一个问题,即义务教育阶段毕业生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并未达到应有的学业水平标准。近年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加强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调查研究,但这还远远不够,还必须进一步加强省级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需要从省级层面进行统筹规划,全省统一考试。如此,可以监控省域内义务教育的整体质量及县域、城乡差异,引导教育资源向薄弱地区投入。同时,考试是把双刃剑,必须尽少地使用。世界各国多以教育质量监测代替了选拔性考试,以处于能力发展关键阶段(如小学四年级和初中二年级)的学生为监测对象,以核心学科(阅读和数学)为重点监测内容。我国省级层面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设计宜简不宜繁,不宜仿效高考制度,不宜“全科开考,即学即考”,只宜抓关键学段和少数核心学科,以评价促学生发展。
总之,废除中考选拔制度是可行的,可先废除其重点高中入学选拔功能,再废除其普职分轨功能。中考选拔制度不废除,任何试图从整体上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与公平的举措,都是小修小补,无济于事。只有废除中考选拔制度,才能顺应基础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才能为提升基础教育的质量与公平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