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中文/English
  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地研究成果 > 正文 基地研究成果

德育所成果98| 孙银光 双小雨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教育生成机制与实践进路
来源: 日期:2024-09-24 浏览:









孙银光: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研究员;湖北省学校德育研究中心研究员




双小雨:华中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2023级硕士研究生




原文载于《《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广泛而真实的新型民主形态,不仅在社会层面能推动全体人民参与民主治理,而且在教育领域能促使学生体认民主观念、生成民主意识和提升民主参与能力。聚焦到学校教育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会表现为学生民主意见征集、民主协商、民主决策以及民主监督等教育实现环节,并通过党委领导、公共议题和全员参与构成教育生成机制。为了让全过程人民民主植根于教育实践,学校需建立民主社区以促进治理形式变革,创设民主集体以驱动班级管理优化,实施参与型治理以提升学生民主素养。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 学校制度 民主能力


一、 问题提出


我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旨在保障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要求“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1]。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覆盖国家全部公共领域的民主,从而让人民不仅可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还能够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对于以人民民主为核心和特色的中国式民主来说,面临着在实践中不断深化与创建人民民主的实践形态之重任。”[2]


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形态的日益丰富和深化,学术界对之进行了诸多探讨。一方面,澄清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治理实践,特别是以居民自治推动治理中心下移[3],形成“以民主促民生、以民生建民主”的基层治理经验[4],并进一步揭示了实践结构要素和生成机制[5],以及对基层治理实践的全面赋能。[6]另一方面,探讨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设计实践,聚焦于健全党内民主制度[7]、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8]、优化民族区域自治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9]、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0]等。这些研究集中关注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探索和治理实效,但尚未将视域延伸至作为实践基层民主重要场域和培养民主能力主要场所的学校。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政治领域主要聚焦于对人民当家作主的现实体现,关注的是政治参与和权利实现,其预设的前提是人民已经具备了民主素养和民主能力。这意味着全过程人民民主必然要辐射学校教育领域,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民主实践锻炼进获致民主素养发展,否则将不利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政治领域的充分实现。基于此,本文拟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学校教育领域,在梳清全过程人民民主教育实现环节的基础之上,探索其教育生成机制和实践进路,从而在学校教育与政治民主互动中促进学校民主治理和学生民主素养的同步发展。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教育实现环节


学校教育是国家诉求的映射和预设,是一种生活政治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学校是一个微型化国家,其中的公共事务几乎都和学生密切相关,所以学校生活就成了国家政治生态的预演。”[11]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通过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教育事业,与学校教育存在天然的逻辑联结和现实的依存关系。或言之,当全过程人民民主应用于教育领域将表现为学生意见征集、学生民主协商、学生民主决策以及学生民主监督等教育实现环节。


(一)学生意见征集:利益诉求的表达


“国家制度如果不再真正表现人民的意志,那它就变成有名无实的东西了。”[12]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以人民的根本需求为始点,以人民的全链条参与为环节,以人民的利益实现为目的。从制度设计来看,我国已经建立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形成了一套涵括立法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等构成的全过程程序规则,以充分征集群众意见。从学校层面来看,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统领下学生的意见与诉求也应有民主表达渠道。事实上,学生的诉求主要围绕学校公共事务,例如卫生区域划分、文明班级评选、优秀学生评定等,而学校开放学生的意见表达渠道,有利于其充分阐明利益诉求。基于此,学生意见征集是学校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首要环节。


学生意见征集主要通过三个层次展开:其一,唤醒学生参与意见征集的意识。学生有参与学校公共事务的诉求,但在不健全的治理体系中难以生成参与意识。班级可以通过定期召开主题班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议事会等形式,不仅能让学生意识到自身具备“意见表达”的民主权利,还能以相对稳定的途径和频率收集学生的意见。学校则可以将学生的意见征集海报张贴至公告栏、学生事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并定期公布对学生意见的采纳及反馈情况,形成良好的民主参与氛围以提高学生民主参与意愿。其二,激发学生参与意见征集的动力。学生初步形成参与意见征集意识之后,还需将之转化为内部驱动力,从而让其能将参与意识转换为稳定行为。“激发参与主体的参与意愿,需要建构潜在参与者对于公共事务的身份认同。”[13]学校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校园氛围激发学生参与公共事务的兴趣,而教师在班级管理中需充分鼓励学生参与公共事务,从而让其在公共治理实践中生成表达自我诉求的动力。当然,学生维续参与意见征集的动力是基于自身意见推动了班级管理、学校治理和公共生活转变。可以说,学生与公共事务之间的互动为其参与意见征集提供了稳定的动力机制。其三,提高学生参与意见征集的能力。学生在发展成为时代新人过程中必然要经由学校教育充分锻炼后才能进入复杂的社会境遇——面对渐趋多样的道德冲突、日益交织的利益矛盾和愈发驳杂的民主难题。[14]处于价值多元的生活境遇中,学生的民主观念也会表现出冲突而又变化的态势,难以在学校公共生活中形成基本的价值共识,包括如何实现学校民主治理、构建怎样的班级民主等,以致于无法组成稳定的成长共同体。基于此,学校还需以学生的多层次参与为基础,以公共生活为治理形式,基于全体学生利益、开放学生全面参与、促使学生全面受益,让其在公共治理过程中达成利益共识和观念整合,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民主参与能力。显然,学校为学生提供意见表达渠道能够让国家民主、学校民主和学生民主形成一致的民主价值链,从而为建构学校民主治理模式找到了切入点。因此,学生意见征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教育实现的首要步骤,能引导学生初步参与民主实践过程。


(二)学生民主协商:价值共识的形成


在学校公共生活中,尽管每个学生都会关注重要公共事务,但也会由于民主理念的分歧、利益诉求的歧异而产生极为不同的意见。当然,这也凸显了公共生活对于学校民主治理和学生民主发展的重要性——学生可以在公共空间澄清理念和利益、与他人经过民主协商并达成共识。可见,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环节的协商民主是人民进行民主参与的主要方式,贯穿于选举实践、决策活动与管理过程,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最具价值的民主形式。[15]它可以将搜集的零散意见进行吸纳整合,使之转化为具有清晰价值立场和利益诉求的观念。正如从国家层面来看,人民政协为各种政治力量表达利益诉求提供了途径,让人民能真实参与民主运行的每个环节和民主覆盖的每个领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渠道。[16]从学校领域来看,学生民主协商可以通过“模拟政协”的形式开展,将不同学生纳入民主意见的征集、讨论与形成决议过程。这种模拟政协是我国政治协商制度在学校中的投射,因此我们可以将学生民主协商视为学校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衔接环节。


“模拟政协”作为学生开展民主协商的重要方式,可以筛选、整合并表达学生诉求,主要包括三个步骤:一是选取学生民主协商人员。协商人员在数量上应体现公平性,即根据各班所占全校人数比例进行名额划分,保证每班代表基本一致;协商人员在性别上具有均衡性,即男女所占比例趋于平衡;协商人员在任职上体现流动性,即学生代表每学年重新选取,可以留任或替换;协商人员在来源上具有丰富性,即成员主要由学生组成,接受教师、家长代表、学校管理者的指导和监督。此时,学生民主协商人员才能体现广泛的代表性,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全覆盖理念。二是召开学生民主协商会议。在模拟政协会议召开之前,协商成员需提前制定会议召开时间和频次。在会议进行时,民主协商人员应围绕学生意见征集的内容进行商讨,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并通过举手表决形式产生最终决议。学生代表之间的利益诉求虽然存在区别,但在协商时会经过理性抉择形成民主共识。他们还能以此为耦合点建构出民主协商式集体——注重涵括个体不同的利益,即不是无视差异,更不是消除差异,而是要整合差异。[17]三是公布学生民主协商决议。作为民主协商的重要环节,模拟政协会议应及时将协商决议向学生公布,以保障全体学生的知情权并接受监督。由于参与协商会议的学生代表有限,部分学生的意见可能未得到充分体现,这意味着需要给学生预留反对或补充意见的空间,从而在不断修正中形成基于全体学生共识的协商结果。当然,学校还可以建立调解委员会,动态收集学生不同意见,以保证问题得到澄清、决议得到执行。从模拟政协选择学生代表、组织协商会议和公布协商决议过程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将人民根本利益贯彻到公共事务的各个领域、层次和环节,这将引发学校制度设计和学生生活方式全面变革。“民主在学校的应用,其实质是民主理念、民主精神、民主理想在学校的应用,它超越了政治范畴,不限定于某种民主形式,而化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交往方式,最终主体化为个人能力和个人德性。”[18]


(三)学生民主决策:公共意志的产生


学生通过民主协商活动形成的价值共识体现为提案或决议,而这些价值共识的真正实现还需转移至决策阶段。从国家层面来看,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全权机构,行使立法、决定、任免、监督等职权,体现了权力的最终来源是人民,权力的运行逻辑是人民意志,因此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核心内容和制度基础,与人民广泛有序的政治参与相对应。”[19]基于此,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落实必须经由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表决程序,以实现从民主理念到民主意见继而到民主实践的转化。这种全过程人民民主必然从政治领域延及教育领域,也会将民主决策环节投射到学校之中,例如教师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从而构成学校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议环节。当然,学校领域固定、人数有限,便于采取全体师生投票的办法进行民主表决,而投票过程也应遵循项目宣传、投票运作、公布结果的流程。[5]


学生民主决策的方式主要为全体学生参与投票,投票过程具体包括三个步骤。首先,公布候选方案。学校将学生经过意见征集、民主协商形成的候选方案公布,并保留一定时间以供全体学生及时查看,使其充分了解相关候选方案的目的、内容、计划与预期效果。与此同时,学生协商会议组成员将纸质版候选方案发放到班级,保证大部分学生都能熟悉候选方案并认识到民主表决的重要性,从而积极参与民主表决程序。其次,设置投票渠道。在投票权上,所有学生都拥有同等的投票权,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对支持的候选方案进行投票。在投票点设置上,学校在人员密集的操场出入口、学生食堂、学校商店等地点分散设置投票箱,并在投票箱旁放置纸笔以便学生在投票时提出相关建议。在投票隐私保护上,学校应采用无记名式投票,而投票者无须提供任何个人信息,以此尊重并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利,从而能更充分表达自身意愿。在投票次数上,全体学生均发放一票,但持票者也可选择弃票。最后,公示投票结果。投票结果的计数由学生协商会议人员与部分教师代表共同开展,最后由学校党委与学校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以确保民主表决的公正性与严密性。在初步计票结束后,学校经核查无误且无漏票后将最终获选方案与具体票数进行公布,并将落选方案的票数一并进行公开。至此,经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策程序,学生的公共意志在学校制度运行环节中得以实现。显然,全过程人民民在价值层面实现了全主体和全领域、制度程序和参与机会的联结,在实践层面依循了分配、决策和治理正义的逻辑,真正使“众意”变为“公意”。[20]


(四)学生民主监督:民主绩效的保障


学生在民主表决后虽然已经产生公共意志,但全过程人民民主尚未全部完成,还需经由民主管理和监督进行实现。“权力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保证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实现权为民所用。”[21]目前,我国形成了由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人民政协监督等共同构成的民主监督形式和权力运行机制,将民主监督的制度设计贯彻到权力运行全过程。这种制度设计有助于不断优化社会主义民主、形成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民主活动的效果,从而实现制度与正义、民主与集中、过程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在民主选举中,通过民主监督使选举全过程符合国家法律要求,杜绝权力对选举过程不正当干预;在民主协商中,通过民主监督保障协商全过程人民能表达诉求,防止权力忽视人民合法权益;在民主决策中,通过民主监督保障决策充分体现民意、尊重民心。[22]从学校层面来看,学生民主治理模式的合理建构和有效运行也需要形成相应监督体系,以建立尊重利益需求与实现学生利益的有机连接。因此,学生民主监督是学校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成效保障环节。


学生民主监督主要体现为环环相扣的过程链:第一步,成立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由各个班级的团支书、学生会主席团、学校管理人员、部分家长代表、学校党委等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内部应进行任务划分,将监督任务划分为学生意见征集、民主协商、民主决策与民主实践等任务群,并明确不同监督小组成员的监督范畴与职责所在。第二步,制定监督任务。监督小组应将监督任务范畴进一步细化,例如学生民主协商监督组可将任务细分为民主协商前候选方案录入、协商中候选方案选定、协商后结果数据公布等具体到个人的任务,以此确保民主实践全过程、全方位和全方面受到监督。值得注意的是,学生的民主监督不是在民主决议后实施方案后进行,而是在整个民主实践过程都应实施监督。这将有利于化解学校民主治理及公共生活长期以来不健全的问题,从而规制学校治理权力滥用、优化学校公共生活形态。第三步,公布监督结果。学生监督小组公布民主监督结果,可以结合定期公布与随机公布的方式。其中,定期公布的监督结果主要围绕常规性监督内容,例如表决后实施方案的进度、成效、优缺点等常态化内容,以此推动获选方案质量提升。不定期公布的监督结果主要围绕随机抽取的监督内容,例如校内随机抽取学生围绕方案实施成效进行访谈,以此实现对方案实施过程的监督。学生通过民主监督程序不仅能形成“以权利制约权力”的监督机制,以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效能;还能切实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部环节,以获致民主素养提升。


在学校教育领域,以广泛征集学生意见为基础、以开展学生民主协商为关键、以召集学生民主表决为决策、以健全学生民主监督为保障,能够将全主体、全方位、全链条式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融入民主教育实践,从而构成了学校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教育环节。当然,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政治实践的侧重点存在不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教育领域主要体现为优化学校治理生态,让学生于真实民主锻炼中生成民主素养。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教育生成机制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基层发生亦是实践取向的民主形态,这意味着其实现不仅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拓展民主渠道和丰富民主形式,还要通过制度与人民互动发展真正落到实处。“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23]学校作为落实基层民主和培养民主能力的主要场所,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渠道,也让其表现出相应的教育生成机制。其中,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根本保障、公共议题的有序推进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实践基点,学生的全员参与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内生动力。


(一)党委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


党领导基层治理和民主实践是由党的社会革命历史使命决定的,是由党群关系的社会结构决定的,也是由应对个体化社会发展趋势决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24]这有利于通过建构价值、组织和制度体系维护人民的主体地位,从而实现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有机统一。可以说,党的领导是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性质不会发生变质、制度体系日益趋于完善、实践绩效不断获得提升的根本政治保证。[25]因此,社会治理活动和民主实践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以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学校承担为党育人和为国育才的双重任务,而个体也具有自然性和社会性双重属性。因之,从个体层面而言学校被视为“教育性”机构,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从国家层面而言学校被视为“政治性”机构,旨在培养合格的公民。[26]学校作为“教育性”机构可以为学生提供民主实践场所,而学校作为“政治性”机构又能在党委领导下促进学生民主能力发展。事实上,我国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是集体领导,党组织在学校治理中处于决策层,对学校发展有决策责任。[27]2022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在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中明确提出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在学校运行中肩负重要职能。这种制度设计既有助于中小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也有利于健全师生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28]显然,党委领导是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学校实施的根本保障。


基于此,学校党委对加强学校政治民主立场以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学校可以实现民主制度变革。在党委领导下,学校必然体现国家的民主立场,将民主作为处理公共事务基本价值原则。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引领下,学校会不断推动健全民主制度体系,构建多样畅通且合理有序的民主渠道,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学校教育实践铺设路径,从而不断扩大师生的政治参与机会。这种民主制度变革将有利于开展学生民意征集、民主协商、民主决策以及民主监督,提高学生民主参与的意愿和能力。二是学校能够推进民主教育实践。学校党委具有引领办学方向和优化治理生态的作用,可以通过制度安排以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例如如何实现学校民主治理、构建怎样的班级民主、形成何种民主共同体等。在学校党委持续推动之下,学校民主实践可以让学生意见征集、协商、表决及监督成为常态化运作模式,为学生提供真实有效的全过程民主生活方式,从而在学校教育实践中超越“一次性”民主。三是学校可以生成民主活动生态。学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充分实现不仅有赖于理念的转变,更依托于民主活动生态的形成。这要求在党委引领下学校通过健全学校制度体系推动公共生活优化,使之基于学生的共识和兴趣,表达学生的利益和诉求,拓展学生的制度参与空间,探索出学生自主管理学校事务的民主治理生态。这能将民主治理理念转换为学生民主生活方式,进而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有效运转。[14]


(二)公共议题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基点


学校在实施民主教育时教授民主知识不是最重要的,而是要让学生体验民主生活,在实践中培养民主意识。[29]学生在参与公共民主活动时,通过意见征集、民主协商等程序,围绕公共议题会形成公共意志,从而在学校公共利益、班级公共福祉及学生共同价值观等方面形成重叠共识。在此过程中,公共议题能促进学生产生民主意识、形成民主能力,以此更好地参与民主生活。当学生认同并践行了公民身份,他们会主动借由民主协商处理公共议题,而公共议题的解决又会反过来推进学生民主能力发展。因此,公共议题是学校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基点,也为之合理运转提供了任务导引。


学校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制度设计上缝合了权力获得、权力行使链条中途断裂的风险,这意味着学生在公共生活中将实现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多重权利聚合,从而生成民主美德与民主能力。“在校园和社会公共生活参与中,学生和社会成员会在行动中理解公共问题的复杂性,进而生成归属感、责任感以及谅解、宽容等公民美德。”[30]事实上,学校公共议题是围绕学生的根本利益进行展开,是弥合学生的价值歧异得以形成,是通过学生的民主实践得以实现。首先,公共议题的产生符应学生的民主需求。在学校公共生活中,学生的价值观念会表现出冲突而又变化的态势,这必然让其在利益诉求上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围绕学校民主制度、校园民主文化、班级民主建设等问题难以达成价值共识。其实,学生的利益和观念越加多元就越能体现自身价值,也就越能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教育功能。因此,公共议题必然要实现对相关主体利益的综合与协调,从而统合利益差异、控制价值分歧、化解观念矛盾。民主的有效性前提正是共同体的共识;或言之,民主的有效性与共同体的共识度是交叠的。[31]可以说,学校公共议题体现了学生的利益耦合,符应了学生的民主需求。其次,公共议题的内容促进学生的民主思考。在学校公共生活中,每个学生都会关注事关自身的公共治理问题,但思考公共议题的基本立场和价值取向会存在极大差异,这会催生不同的解决方案。为了对不同方案进行权衡进而提升学校公共治理质量,学生应基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通过学校公共生活进行讨论协商,从而围绕公共议题内容形成价值共识——体现学生根本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学生在讨论公共议题内容时会逐渐深化对民主层次的认识,在沟通与决策中会不断增强处理公共事务的民主能力。最后,公共议题的实践提升学生的民主素养。学校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新型治理形态,将基于学生根本利益推动管理制度、公共生活、课堂教学系统变革。或言之,学校应以学生根本利益为价值追求,逐步放开重大公共问题决策机会,通过公共议题保证学生实现主体全覆盖、过程全链条和事务全方位参与。在处理公共议题时,学生会逐渐形成相应的民主素养——包括民主管理、决策、监督等能力,而学生的民主素养又会反过来通过公共议题维持学校民主治理的稳定性实施。显然,学校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公共议题为关键节点,不仅可以有效推动民主制度实践,还能够真正提升学生的民主素养,进而实现二者在互动过程中共同发展。


(三)全员参与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生动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托全主体、全方位、全链条的制度设计,扩大并引导人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这意味着政治参与主体不局限于特定群体,而是涵括了社会全体成员。“全过程人民民主着重强调全员参与,群众可以通过丰富的途径和渠道、随时随地参与民主选举,选择自己信赖的当家人。”[32]可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员参与可以提高人民的积极性,让其在每次参与过程中为下次参与积累民主经验。当然,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覆盖了全体人民,还涵盖了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33]在学校教育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全覆盖涵括了学生群体,即让其在学校公共生活中拥有广泛行使民主权利的机会。于是,学生会将学校制度空间视为参与基层政治生活、处理公共事务的主要场所,通过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全链条参与学校公共治理,在民意征集时表达意见、在民主协商时提供建议、在民主决议时投票决策以及在民主监督时参与监督。学生参与学校治理全链条之中,可以让民主价值外化为制度设计,使民主理念转化为规则体系,从而推动民主制度的优化,成为支撑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生动力。


在学校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实践过程中,学生的全员参与蕴含多重价值。第一,全员参与具有民主实践意义。个体有序政治参与的实现需要构建共享性权力结构,使得主体权力的增长和公共治理的目标一致起来,这样才有可能形成可持续的公共参与。[34]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下,学校通过意见征集、协商、决议、监督等将权力移交给全体学生,建立扁平化治理结构,而不是由精英或小团体决定学校运行方向,从而让学生在制度生活中实践并巩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因此,全员参与的实践形式充分体现了民主属性,具有优化民主制度、推进民主治理的实践意义。第二,全员参与能够保障群体利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不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压迫,而是全体成员的根本利益都能得到合理反映。“民主参与要体现广泛性与代表性,尤其要关注利益相关者和弱势群体的参与,如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学生及其家长的参与。”[35]全员参与形式让不同学生可以在民主活动中充分表达需求,通过民主协商澄清并保护少数人利益,以规避因群体撕裂致使民主偏好和低效。可以说,学校中“看得见”或是“看不见”的群体都能得到基本的权利保障,从而实现学生的全面受益。第三,全员参与可以凝聚学生共识。社会生活和文化样态日益表现出多元化形态,甚至对主流价值观念产生了巨大冲击,这让学生不同的利益诉求和民主观念相互交织甚至抵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员参与形式让学生以广泛多层次参与为基础,以学校公共生活为治理形式,基于全体学生利益、开放学生全面参与,在公共问题治理中达成利益共识和观念整合。[17]在此情况下,学生之间的价值冲突被消弭、个体利益被统合,会被整合为共享一套民主制度和民主观念的发展共同体。显然,全员参与可以统合学生差异性价值诉求,以相同民主理念增强共同体的共识度。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教育生成机制了符应我国学校现行发展态势和实践逻辑。它以党委领导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保障、以公共议题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导引,并以全员参与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动力。这让其在学校场域中能够稳定运行和长期维续,从而实现学校民主制度优化和民主治理实践。


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教育实践进路


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对学校教育具有价值引导作用,将基于学生根本利益推动管理制度、公共生活、课堂教学发生系统变革,以全链条设计凸显学校治理的平等性、公开性和参与性,进而让学生在民主参与过程中生成民主素养。“课堂教学的民主、学校管理的民主、班级管理的民主、师生关系的民主等对学生民主态度养成至关重要。”[36]因此,我们要从学校、班级、学生等层面进行不同维度且相互嵌套的民主制度设计,以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教育实践进路。


(一)建构民主社区,推动学校治理形式变革


从社区治理的起源看,社区表征着一种共同体精神,而随着社会交往的丰富和深化,更多人加入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之中,进而共同完善社区规范、增进民主治理。[37]学校作为学生共同活动的空间和实施治理的场域,在实质上是具有教育和政治双重属性的民主社区。基于此,学校治理权力将由少数人移交给多数人,而学生将获致更加通畅的民主治理渠道,增强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并锻炼民主参与能力。尤其是学校治理长期以来处于不健全状态,一方面是学校治理的参与性缺失,这表现为学生通常难以参与学校公共治理,甚至成为学校公共事务的旁观者;另一方面是学校治理的公开性缺失,既不向学生公开也屏蔽了作为相关利益方的家长。于是,学生即使偶尔参与民主协商、决策和管理,也不具备民主参与意识、民主治理能力,甚至忽视制度规则和民主程序。可见,学校需要通过建构民主社区完善治理形态,催生民主型公共生活。


其一,学校民主社区中治理权力的公平赋予。从现行治理生态来看,学校是一种效率优先的任务驱动式组织,权力运转“主要是自上而下贯彻上层意图,即领导者命令管理者、管理者监督教师、教师与教师之间相互竞争”[38]。这让学校权力分配从校长到学生呈递减态势,而普通教师与学生缺乏参与学校公共治理的机会。因此,为了推动学校建设为民主社区,学校应逐步放开重大公共问题决策机会,在制度设计上保证全过程、全方面、全方位参与,让管理人员、普通教师、学生等都能参与治理活动。在此情况下,学生不再是学校治理的边缘群体,而是平等分享学校治理权力的主体。其二,学校民主社区中公共事务的有效解决。学校是发展和实践基层民主的重要场所,也是学生参与公共治理的主要空间。这意味着它本应发挥提供公共治理平台的功能,现在却成为学校管理者管理学生的工具。有鉴于此,我们将学校建设成为民主社区,从过程环节来看要构建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环环相扣的过程链,从现实效能来看要实现民主与集中、过程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从治理绩效来看要实现学生利益需求与利益实现的有机连接。[21]在学校民主社区之中,学生可以充分表达值观念和利益诉求,推动公共事务和治理问题的有效解决。其三,学校民主社区中治理机制的系统建构。学校民主社区的有效运行不仅需要相应的民主实践,还应依托于合理的治理机制——以意见征集形式表达学生利益,以民主协商形式形成群体共识,以民主决策形式产生公共意志,以民主监督形式保证公共绩效。“根据学校需求和具体情况,学校应建立学术委员会制度、校务委员会制度、教师家长协会制度等,为学校民主参与提供制度保障。”[39]这种治理机制让学生能以亲在性体验生成道德民主素养,在民主制度空间中开展民主能力实践。可以说,学校建构民主社区有利于推动治理全面变革,形成优良的民主治理生态,促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扎根于教育实践。当然,为了让主体的民意表达和民主回应更加精准灵活,还可以引入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从而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40]


(二)创设民主集体,推动班级管理结构优化


学校是推进民主治理的微型社区,包含班集体、学生会、协商组织等民主治理形式,而班集体则是民主社区重要的实践形式。一方面,学校民主教育是以班集体为介质展开的;另一方面,学生是在班集体中进行活动的。可以说,对学生而言民主管理更多体现在班级管理上,他们主要是在班集体生活中获得民主意识和能力,所以应让班集体变革为学生共治的组织。“我们要想丰富集体生活在教育上的意义,必须使它包含三种要素:为集体自治,为集体探讨,为集体创造。”[41]因为班集体事务关涉每位学生发展,而学生的民主意见则能为班集体民主建设提供改进建议。显然,班级民主集体是学校开展民主教育和推进民主实践的场所,它对提升学生的民主素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建立民主型班委会,引导学生民主选举。在班级管理中,班级委员会是由班长、其它委员、组长构成的阶梯型结构,人员相对固定,拥有处理班级事务的权力。这意味着班级管理权力相对封闭,而其他学生无法参与班级治理。“当学校在管理制度上没有民主精神,当课程与教学一直采取强制灌输的模式,当师生关系、生生关系都被等级观念所浸透的时候,学生们根本没有成为公民的机会和基础。”[42]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引领下,教师应引导学生通过民主选举建立民主型班委会,进而在班级治理中推动民主决策、管理、协商和监督。民主型班委会是创设班级民主集体的基础,可以让学生参与班级公共事务,依循民主程序、尊重他人意见和接受多数人决定,在行使权力时关注责任,在维护权利时履行义务。二是设置班干部流动岗,实现学生全员参与。班级民主集体在运行时有两个关键环节,即前提是民主,关键在参与。事实上,班级管理岗位是最能锻炼学生民主能力的途径,这要求班主任应在保证班委会基本框架情况下,通过设计更多形式的班级管理岗让每个有意愿的学生都能参与班级民主治理。其一,根据班级事务,因事定岗。教师可以按照治理类(班级管理、纪律维护等)、服务类(劳动、卫生等)、特长类(体育、艺术等)等设置班干部岗位,引导全体学生民主竞选岗位。其二,根据学生需要,因需上岗。为了保证班级工作有序运行,教师从岗位性质入手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依据学生需求提供民主参与机会。这种岗位设置充分考虑了学生能力和兴趣,让他们在不同时间担任不同职位并履行不同职责,从而在全员参与班级管理中生成全过程人民民主意识。三是建构常态化监督机制,确保权力合理运用。为确保班委会及班干部合理运用权力、实现民主管理,班级还应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班主任可以引导学生成立监督委员会,一方面监督班委会是否履行管理职责,促进班集体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动态收集学生不同意见,保证班委会治理绩效。例如班费支出的明细账单、班干部的履职效果等。监督委员会需要定期公开监督结果,确保每位学生及时了解班级事务的处理情况。这种班级民主集体的创设与实践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微观层面的映射,也是学校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在班级层面的运用,将有效增加学生的民主参与机会,生成民主治理能力和道德民主素养。可见,班级民主集体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实践路径。


(三)实施参与型治理,推动学生民主素养提升


我国建立并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但在实践中尚存在亟需优化的问题。这导致现行学校治理体系出现民主供给不足、民主规范不够、民主发展不平衡等偏误,引发了学生无法共享学校治理权力的难题。[43]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构成的全链条设计凸显制度的平等性、公开性和参与性,将推动学校制度体系的全面优化,从而实现从权威型管理向参与型治理的变革。在此情况下,学校公共事务必须敞开师生民主决策空间、拓宽师生参与治理渠道,经由学校领导、教师与学生商谈形成解决方案,而且师生有权对整个治理流程进行质询。“治理型的学校组织通过把学生和教师都当做治理的主体,引导学生参与到学校的公共管理生活中,鼓励学生组成公民的伙伴关系,比如学生社团、学生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等。”[44]显然,参与型治理模式有利于学生广泛参与学校公共事务,能最大程度促进学生生成民主素养。


首先,以民主化教学催生学生的参与型治理意识。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政治参与、人民意志和公共价值等内容,它是我国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凝结的新型民主理念——涵括民主投票、民主协商、保护少数人等形式和理念,具有丰富的价值内容和严密的逻辑层次。学校应通过民主化教学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不同年级进行深度循环上升、内容层次累进地传递,促使学生不断深化认知、理解和认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进而基于民主制度体验和公共治理实效形成民主意识,从而为在制度生活和基层治理中进行民主协商、决策和监督提供行为指南。[14]其次,以公正团体法锻炼学生的参与型治理能力。从生活现实来看,学生每天都会面对利益冲突问题,而民主能力正是在不断解决矛盾冲突中逐步提升的。“通过学校生活的民主形式而进行的教育被认为是重要的,因为只有当学生通过参与和更广泛的共同体一起联合做出决定,从而获得了实际的学习机会时,自我负责和责任心才有可能得到教授。”[45]这要求教师引导学生建构民主实践团体,并运用公正团体法培养学生的民主参与能力。至此,学生在面临观念差异、利益冲突时,选择的解决方案是共享的民主规则、程序和信念。最后,以多元化团体培育学生的参与型治理素养。各种类型的学生团体是学校进行民主治理的重要主体,它们基于学生的民主共识和实践兴趣,表达学生的根本利益和核心诉求,也为学生提供了参与学校公共治理的实践渠道。或言之,一个具有民主治理生态的学校应该囊括多样化学生团体,从而支撑强有力、异质性的公共生活存在,让学生可以通过团体检视学校制度、参与民主治理、衡量民主质量等,从而实现学校制度和个体权利之间的平衡。学生参与公共治理不是自由行动,乃是共同治理;不是打消规则,乃是大家立法守法;不是放任,乃是练习自治的道理。[46]基于此,学校要鼓励学生基于利益诉求,建立多元化学生团体进而参与公共治理。学生可以在民主团体中展开协商交流、达成利益共识、形成解决方案,进而将之提交给班级委员会及学校民主治理机构,并履行民主协商、决策及监督的职责。在此过程中,学生会逐步在民主实践体验中形成参与型治理素养,进而反过来推动学校民主治理体系优化。

五、结语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必然将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1]这要求坚持和完善我国不同领域和层次的制度,通过全面广泛地吸纳民意、意见表达、深度协商和凝聚共识,不断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价值诉求。本文从理论视角出发,聚焦于学校教育领域,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依循推动全体人民参与民主生活的理念,基于学校教育的政治性和教育性双重属性,形成教育实现环节与生成机制,并在与学校治理体系、班级生活和学生活动结合后转化为相应的实践进路。循此逻辑,学校治理体系必然会产生民主化变革、班级生活也将会出现民主性建构,而学生发展亦会发生民主化转向,这三个维度的相互作用和叠加效应则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教育实践的基本路径。当然,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教育领域全面推进,其实践进路也会不断丰富和多样,而民主理念、学校治理和学生发展也将在三者互动过程中同步发展。可以说,学校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可以培养学生形成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还能够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在教育领域培育民主文化和民主生活方式,从而补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领域。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721日,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7/content_6963770.htm2024728日。

[2]唐亚林:《“全过程民主”:运作形态与实现机制》,《江淮论坛》2021年第1期。

[3]房亚明:《“全过程民主”视域下城市社区自主治理的机制建构》,《湖北社会科学》2020年第2期。

[4]唐玉:《浙江“为民办实事”:全过程民主的实践路径与地方经验》,《观察与思考》2021年第1期。

[5]王江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形态:结构要素与生成机制》,《求实》2021年第5期。

[6]王炳权:《以民主推进治理:全过程人民民主赋能基层治理的逻辑理路》,《行政论坛》2024年第1期。

[7]刘军、李洋:《“全过程”的人民民主:中国式民主的制度设计与建设实践》,《科学社会主义》2021年第1期。

[8]孙剑纲:《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第6期。

[9]秦德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基础、国家制度支撑与实践体系》,《统一战线学研究》2021年第5期。

[10]程同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民主实践和治理效能》,《党政研究》2022年第2期。

[11]孙银光:《爱国主义教育的逻辑层次性及实践策略》,《中国教育学刊》2018年第3期。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316页。

[13]汪仲启、杨洋:《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下民意表达制度化的路径机制研究》,《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23年第6期。

[14]孙银光、刘志芳:《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学校教育实现》,《中国教育学刊》2024年第6期。

[15]张明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特征及实现逻辑》,《思想理论教育》2021年第9期。

[16]江泽林:《“两会制”民主视域下的人民政协——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政治制度》,《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12期。

[17]孙银光:《学校全过程制度育德的发生机制及实践理路》,《教育研究与实验》2023年第5期。

[18]杜时忠:《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德育意蕴》,《湖北社会科学》2024年第1期。

[19]张君:《全过程人民民主:新时代人民民主的新形态》,《政治学研究》2021年第4期。

[20]邱雨、陆卫明:《美好生活的整全性建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价值域》,《理论月刊》

2024年第5期。

[21]蒯正明:《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人类政治文明的新贡献》,《马克思主义研究》2021年第9期。

[22]张明军:《全过程人民民主内涵的多维探析》,《政治学研究》2024年第2期。

[23]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第292页。

[24]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172日,第2版。

[25]唐亚林:《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1年第7期。

[26]刘争先:《公民教育与国家建构的互动关系研究》,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21年,第372页。

[27]金维民:《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制度建设——基于社会学制度主义分析视角》,《教育理论与实践》2023年第17期。

[28]《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2022126日,https://www.gov.cn/zhengce/2022-01/26/content_5670588.htm20231215日。

[29] 叶飞:《公民教育与公民意识的培养——兼论公民教育在学校德育中的实施》,《思想理论教育》2008年第5期。

[30]檀传宝:《论“公民”概念的特殊性与普适性——兼论公民教育概念的基本内涵》,《教育研究》

2010年第5期。

[31]赵汀阳:《一种可能的智慧民主》,《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4期。

[32]李响:《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创新与时代超越性》,《学习与探索》2023年第2期。

[33] 臧秀玲、李娜:《比较视域下中国式现代化的世界意义》,《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

[34]贾西津:《中国公民参与:案例与模式》,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7页。

[35]张宇:《初论学校管理中的全过程民主》,《中小学管理》2022年第3期。

[36]冯建军:《论教育民主的特殊性》,《中国教育学刊》2015年第2期。

[37] 谭元敏、陈博:《民族互嵌式社区治理共同体:构建逻辑与实践路径》,《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

[38]孙联荣:《非行政性组织的创建:学校组织变革的实践探索》,《教育发展研究》2009年第8期。

[39]孙雪连、李刚:《参与民主:学校管理方式的转变》,《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8年第

1期。

[40]段光鹏:《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作机理与前景展望》,《理论月刊》2024年第3期。

[41]陶行知:《陶行知全集》(第三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年,第439页。

[42]檀传宝:《当前公民教育应当关切的三个重要命题》,《人民教育》2007年第3期。

[43]孙银光:《学校公共生活的三维缺失研究》,《中国教育学刊》2017年第1期。

[44]叶飞:《从“控制”走向“治理”——基于“治理”理念的学校公共生活探析》,《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4年第3期。

[45] []Georg Lind:《怎样教授道德才有效——德育心理学家给教师的建议》,杨韶刚等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8年,第162页。

[46] 陶行知:《陶行知全集》(第1卷),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29页。



下一篇:研究生论坛40| 杨宇轩 程红艳 少先队组织与学校组织制度化协同共育研究———基于组织社会学的视角